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人力资源 >> 合法裁员有程序

合法裁员有程序

2009-03-03 14:25:00  来源:  作者:小方采编  浏览46次 
    焦点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裁员?

  对于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法定情形,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北京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三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第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如连续三年经营性亏损且亏损额逐年增加,资不抵债、80%的职工停工待工、连续6个月无力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用等。

  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将用人单位裁员的法定情形扩大为以下四种: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第三种情况,很多用人单位都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只要出现了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开工严重不足、产品严重积压等困难,就可依此裁员。事实上,只有用人单位出现的困难达到了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才符合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真正含义。另外,用人单位在依据第三种情况进行裁员时,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变更程序要合法。

  本案中,贸易公司业务量大幅降低,经济效益严重下滑,导致了“人多活少”的状况发生,作为核单员的小武此时已没有工作任务,公司也不能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其劳动报酬。这属于上述第四种情形,即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情形。

  焦点二:裁员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裁员:

  1.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用人单位在进行裁员前三十日,应当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进行裁员的理由、预计裁员的人数等方面向工会或全体职工作出说明,使他们知道并保留相关材料。

  2.制定并提出裁员方案,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的专业指导下,根据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裁员方案。一套完善的裁员方案至少应当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时间、实施步骤等内容,其中制定裁员方案各个环节的诸多问题都需要用人单位注意。例如被裁减人员的确定问题、执行裁员的时机问题、裁员方案的操作问题等。

  3.在向工会或全体职工征求裁员方案意见后,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工会或全体职工提出的意见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听取。但为了防止激化矛盾,建议用人单位提前采取措施,如在修改、完善裁员方案后,及时向工会或全体职工作出说明。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裁员报告。报告的材料至少应当包括裁员方案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员条件或程序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进行裁员;方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为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就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

  5.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离职交接手续,结清各种账目。

  焦点三:裁员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吗?

  本案中,贸易公司依法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就裁员问题向员工说明了情况,裁员方案也经过工会讨论,并及时上报了劳动行政部门。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该贸易公司进行的裁员完全符合法定程序。

  关于核单员小武提出“裁员方案未获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一事,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执行〈北京市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补充通知》第四项规定,市、区、县劳动局自接到企业报告后,十五日内须做出书面答复,企业收到复函后,方可组织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工作。市、区、县劳动局超过十五日未做答复的,企业可视为同意。因此,贸易公司将方案上报一个月后,仍未接到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答复,是可以视为同意实施裁员方案的。
责任编辑: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中国留学生归国求职洞察报告 核心摘要中国留学生归国就业已成普遍选择,且创业意愿低。超过80%的留学生毕业首选归国发展,其中绝大多数直接就业,只有2%的留…[详细]

    阳明心学,做人的大智慧 每次阅读王阳明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很遗憾,不是因为内容不好,而是遗憾自己怎么知道得这么晚。阳明心学是一种实践的哲学,具有真…[详细]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由谁拟定?最低工资包括加班费吗?计件工资存在最低工资吗?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01、…[详细]

    企业管理的三道“坎” 赫伯特·西蒙曾说:管理就是决策。但是,对大多数管理者来说,尤其是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面临的不是决策难题,因为管理者只要具…[详细]

    领导人都深刻掌握的22条管理法则 01、吉德林法则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管理顾问查尔斯·吉德林提出:把难题清清楚楚地写出来,便已经解决了一半。只有先认清问题,才能…[详细]

    最新信息

    中国留学生归国求职洞察报告核心摘要中国留学生归国就业已成普遍选择,且创业意愿低。超过80%的留学生毕业首选归国发展,其中绝大多数直接就业,只有2%的留…[详细]

    ·每日金句:不必畏惧前路艰险,坦途只给勇敢行路的人准备
    ·沟通的“黄金公式”
    ·自我感觉特别好的面试,为什么往往没下文了?
    ·一个人长期稳定发财的真相:就这2点
    ·电话请假公司不批,员工自行休假算旷工吗?
    ·职场上最需要的是正确的方法
    ·HR的方向怎么选
    ·毕业十年,有人月薪1w,有人月薪10w,差在哪里?
    ·你对待工作的态度,暴露了你的层次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