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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产品实现
本节所规定的要求虽然也适用于不同类型产品的组织,但是,不同类型的组织在实施这些要求的时候,具体的实施方式是不同的,而且可以根据产品的特点对这些要求有所删减。因此,在解说本节要求时,有时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如服务产品、软件产品、硬件产品和流程性材料产品分别进行解说。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标准要求:“组织应策划并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它过程的要求相一致。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了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a) 确定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 确定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策划的输出形式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注2:组织也可将条款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策划并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包括生产和安装过程或服务提供过程。一般可以利用流程图来描述产品实现过程。
② 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即与管理活动过程、资源提供过程、监视和测量过程以及外包过程的要求相一致。
③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a) 应确定每一种产品(或项目、业务)的质量目标和要求,产品要求包括对功能的、性能的、材质的、工艺的、安装的、服务的、包装的、交付的、行为的、语言的、感受的、物理的、社会的等等方面的质量特性的要求。产品的质量目标应是针对这些产品要求而制订的目标。
b) 应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一是确定产品实现的一线生产过程(即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流程或工序(可以用流程图来描述),确保一线生产过程按规定的方法和活动顺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同时确定二线支持过程,包括营销过程、信息的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财务有关的活动,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后勤服务的保持等过程;
二是确定产品实现所需要的文件,如规范、图样、检验规程、试验程序、工作程序、作业指导书、质量计划、操作卡或操作规程等,这类文件中应包含纯技术行的细节,应明确规定圆满完成工作的准则、需符合的规范和技艺评定准则,应使用最清楚实用的方法通过文字标准、图片、图表或样品来规定技艺评定准则;
三是确定产品实现所需要的资源,包括原材料和零部件,辅助材料和公用设施(如生产用的水、压缩空气、电源、化学品等),制造设备,检验、试验和检查设备,仪器、仪表和计算机软件,人力资源和人员的专业技能、必需的资格、经验和培训水平,以及工作环境,等。
c) 标准要求:组织应确定产品实现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关于产品实现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应包括对进货的检验或验证、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和对产品特性的监视和测量。
——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在产品实现过程,可能包括验收进入工序的材料或物品,接收承包方的服务,以及在工序中确定材料和物品的特性。一般来说,进入产品实现过程前,承包方应是合格的,所有的材料和零件均应通过检验和试验,均应符合规定要求。这应在采购过程进行控制。(详见7.4)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应在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验证和监视。这应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产品,包括服务。它能及早识别不合格并及时处置不合格品。产品验证的位置和频次取决于生产期间产品特性的重要性和验证的难易程度,一般来说,应尽可能在形成产品特性的生产工位进行验证。(详见8.2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主要是对最终产品的特性进行的监视和测量。对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应包括产品的全部质量特性(详见8.2.4)
此外,对所有设备,包括固定机器、夹具、工装、工具、样板、模具和测量器具等,在使用前均应验证其准确度。设备在两次使用间应合理存放和防护并进行定期验证和再校准,以确保有关的准确度。应特别注意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件的维护。
关于产品接收准则,应包括三个内容:一是评价项目,二是抽样方法,三是验收标准。虽然不同的产品的评价项目和验收标准是千差万别的,但是,抽样方法却不外乎是100%检验、批次抽样和连续抽样等几种方法。
④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ISO9001没有对产品实现的策划统一规定其输出形式,只在本条的注1中提
出了质量计划的概念:“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质量计划是质量策划的输出形式之一,组织可以以ISO10005:1995《质量管理 质量计划指南》为指南,针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编制质量计划。也可采用其他的文件形式作为产品实现的策划的输出。
⑤ 组织也可将条款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详见7.3节)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质量计划》、《生产流程图》或《服务流程图》、《检验报告》、《产品接收准则》、《质量日报表》之类的文件或记录以及产品实现过程的每一项活动所必要的(对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来说更是千差万别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见ISO9000第3.8.2条)
——试验:按照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见ISO9000第3.8.3条)
——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见ISO9000第3.8.4条)。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的认定。(见ISO9000第3.8.5条)
——质量计划:对特定的项目、产品、过程或合同,规定由谁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见ISO9000第3.7.5条)
——项目: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独特过程,
该过程要达到符合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在内的规定要求的目标。(见ISO9000第3.4.3条)
——质量特性: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标准要求:“组织应确定: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在向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标书、合同或订单中确定顾客规定的要求或组织对产品所规定的要求,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还应包括产品或服务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以及交付后的活动(即售后服务)的规定。
② 组织应确定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比如可用性、可信性、可维修性以及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要求,等。
③ 组织应确定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比如通用的《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和不同的部门法规的要求。
④ 组织应确定其他附加要求,比如部门法规所允许的组织规定的实施部门法规的细则的要求,或者是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之外的组织自己制订的标准的要求。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标准要求:“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对向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标书、合同或订单进行评审。在某些情况中,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可以代之以对组织发布的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或对需要向顾客公开办事制度的公文进行评审。
② 上述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承诺之前进行,即在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进行评审,或在发布有关的产品信息之前进行评审。
③ 这种评审应确保:
a) 顾客对产品的要求或组织对产品所规定的要求在标书、合同或订单中,或在组织对外发布的产品信息中得到规定。
b) 与以前洽谈合同或订单的时候表述不一致的要求已经在合同或订单中重新表述,双方已经获得共识,不再有歧义。
c) 组织有能力满足标书、合同或订单中规定的要求。
组织应保持对产品要求进行评审的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评
审所引发的措施一般是重新制作标书,重新洽谈合同,或重新修改公文,等。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也就是说,顾客与组织的合同是一个
口头合同,那么,组织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这种确认应该是双向确定的。
⑥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包括标书、合同或订单)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包括营销人员、生产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标书、合同评审表》或《顾客要求评审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能力:组织、体系或过程实现产品并使其满足要求的本领。(见ISO9000第3.1.5条)
注:ISO3534-2中确定了统计领域中过程能力术语。
7.2.3 顾客沟通
标准要求:“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产品信息;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实施要点——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注:实施这要
求的关键是做到“有效安排”四字):
a) 应有效地让顾客了解组织的产品信息。
应有效地答复顾客的问询(包括如何接听顾客的电话,处理顾客的来信,回复顾客的电子邮件),处理合同或订单的问题,包括与顾客共同修改合同或订单的内容。
应重视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顾客反馈,包括顾客对组织的表扬、批评的意见或对组织的建设性意见,而重点应该有效地处理好顾客对组织的抱怨。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接听电话登记簿》、《顾客投诉处理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3 设计和开发
若组织需要设计和开发新的产品或新的服务项目、业务项目,应按本节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但是,本节所规定的要求是可以删减的。凡是没有设计和开发要求的组织,包括按照ISO9002:1994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在应用本标准的时候,都可以考虑删减本节所规定的全部要求。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
标准要求:“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合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以更新。”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立项策划,以便于对设计和开发进行控制。
②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立项策划时,
a) 组织应确定设计和开发应该包括哪些阶段。一般应包括输入、输出、评审、验证和确认阶段;
b) 组织应确定在每一个设计和开发阶段需要进行的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包括评审、验证和确认的时机、参与人员以及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要求。
根据7.3.2的要求,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应该进行评审;根据7.3.3和7.3.5的要求,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该进行验证;根据7.3.4的要求,在适宜的阶段应该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根据7.3.6的要求,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应该完成对设计和开发的确认。
c) 组织应确定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人员或不同小组的职责和权限。
③ 组织应对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小组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
④ 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当设计和开发的要求发生更改,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变化时,对设计和开发的策划应予以更新。
术语和定义——
——设计和开发:将要求转换为产品、过程或体系的规定的特性或规范的一组过程。
注1:术语“设计”和“开发”有时是同义的,有时用于规定整个设计和开发过程的不同阶段。
注2:设计和开发的性质可使用修饰词表示(如:产品设计和开发或过程设计和开发)。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标准要求:“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 、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实施要点——
①组织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设计和开发的输入一般有两方面的记录:
一是来自设计者外部和立项前的设计输入,如:
——《建议书》;
——《可行性分析报告》;
——合同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等。
二是设计者当前的初步构想,包括如下两种设计和开发的说明文件:
——《产品要求说明书》;
——《产品规范说明书》。
② 设计和开发的输入应包括:
a) 对所设计和开发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的要求。一般在产品要求说明书中阐明;
b) 产品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一般在产品规范说明书中说明;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比如先进性或独创性的要求。
③ 应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
④ 在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评审时,应对所设计和开发的产品的要求的完整性 、清楚性进行评审,特别注意产品要求不能自相矛盾。若有不完整的、不清楚的、矛盾的要求,应与设计和开发人员一起澄清和妥善处理。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产品要求说明书》、《产品规范说明书》、《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评审表》等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标准要求:“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实施要点——
① 在整个设计和开发的过程中,设计者的目标就是把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设计和开发说明文件的要求)转化为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即转化为
——《图样或样品及其说明书》;
——《产品规范书》(包括工艺规范和材料规范)或《服务规范书》;
——《生产指导书》或《服务指导书》,等。
由于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必须进行验证,所以,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必须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
②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③ 应满足对设计和开发输出的内容的要求,包括:
a)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为此,应要求《产品规范书》或《服务规范书》应以能够对照设计和开发的说明文件的便于验证的形式来表述。
b)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能够给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提供适当的信息。一般是在《生产指导书》或《服务指导书》中给出上述信息,包括用料规定、工序策划(附生产流程图)、场地要求、设备要求、环境要求、技术要求、工艺要求、服务规范、用工需求、工时设计以及搬运、贮存、包装、防护等要求。
c)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即验收标准)。一般也是在《生产指导书》或《服务指导书》中规定。
d)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一般是在《产品规范书》中说明。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图样或样品及其说明书》、《产品规范书》或《服务规范书》、《生产指导书》或《服务指导书》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标准要求:“在适宜的阶段,组织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实施要点——
① 在适宜的阶段,组织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
审。可以就如下问题进行评审:
——应该选择的材料和设备可以办到吗?
——产品设计和生产能力相符吗?
——材料和零部件具有适宜的相容性吗?
——设计满足所有预期的环境变化吗?
——实施设计的计划(如采购、生产、检验)在技术上可行吗?
——生产指导书可行吗?等等。
② 评审时应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③ 评审时应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④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
应保持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设计和开发评审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标准要求:“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实施要点——
① 当设计和开发的输出经批准放行以后,组织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出进行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
设计和开发验证的方法可以是:
——鉴定试验和证实的方法。鉴定试验和证实应在与实际试验的情况相似的条件下进行,用于鉴定试验和证实的样品应是在预期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产品。
——验算的方法。用此方法时,应对验算方法的适宜性进行评审。
——把新设计与已经证实的类似设计作比较的方法。用此方法时,应对已证实的设计的新的应用情况的适宜性进行评审。
——以验证为目的的评审的方法。
以硬件产品为例,以验证为目的的评审可以提出如下问题:
设计满足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所有规定要求吗?
产品设计与加工能力相符吗?
考虑安全因素了吗?
设计是否满足了功能要求和运行要求,即满足了性能和可信性目标
了吗?
已经选择了适当材料或设备了吗?
原材料‘零部件和服务要是具有适宜的相容性吗?
设计满足所有预期的环境和载负条件吗?
零部件或服务要素化了吗?具有互换性、维修性和替换性了吗?
实施设计的计划(如采购、生产、安装、检验和试验)在技术行吗?
能始终满足容差要求吗?
用于设计计算、建模或分析的计算机软件(包括其配置控制)已被
确认、授权和验证了吗?
该软件的输入和输出已被适当验证和软件化了吗?
在设计过程中所的假设有根据吗?
② 组织应保持设计和开发验证的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必要措施包括要求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出进行更改。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标准要求:“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对于经验证的设计和开发的最终的输出进行确认,目的是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为此,设计和开发的确认应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进行。使用条件可以是实际的,也可以是模拟的。
② 只要可行,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出的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服务实施之前完成。确认完成之后,即可以正式投产或正式提供服务。
组织应保持对设计和开发输出的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设计和开发确认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标准要求:“组织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在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实施要点——
组织应识别在何种情况下进行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
下述原因都有可能引起设计和开发的更改:
——在后续阶段发现了设计和开发阶段的疏忽或错误(例如材料选择错误);
——在设计和开发确认之后发现难以生产或难以提供服务;
——需方要求更改;
——供方要求更改;
——需要改进产品的功能和性能;
——安全性、法规或其他要求已改变;
——设计和开发验证之后要求必须更改;
——纠正措施要求必须更改,等等。
② 在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的程序同上
③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④ 应保持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的记录以及对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必要措施包括要求重新进行设计和开发的输出。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设计和开发更改评审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4 采购
若组织的产品需要供方供应原材料或零部件,或者需要把半成品承包给外包商完成,或者需要把部分服务转交给外包商或专家提供,或者组织所用的设备的质量对组织的业务由重大的影响等,则应按本节的要求对采购产品及其供应商进行控制。若组织不存在上述情况,则本节所规定的要求可以删减。
7.4.1 采购过程
标准要求:“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对需要控制的采购产品规定采购要求,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采购要求。采购产品应包括供方供应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以及外包商完成的半成品或部分服务。采购要求应包括对供方供应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的质量要求,以及对外包商完成的半成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如何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采购要求呢?标准规定了如下三方面的控制活动:一是评价和选择供方(包括外包商),二是制定采购要求,三是对采购的产品进行验证。
② 组织应根据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以确定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例如,一般控制或严格控制。
③ 组织应对供方(包括外包商)进行控制,应根据供方(包括外包商)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和选择。
④ 组织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包括外包商)的准则。对供方以往供货的检验记录、拒收历史或顾客投诉的分析,可决定组织是否需要对供方(包括外包商)进行重新评价。
⑤ 组织应保持对供方(包括外包商)评价的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采购要求分类表》、《合作关系审核审批表》、《合作关系评价表》、《合格供方名录》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4.2 采购信息
标准要求:“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人员资格的要求;
c)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实施要点——
①组织应对各类采购产品规定采购要求,并在采购文件中表述这些信息。适当时,采购要求应包括:
a) 有关供方(包括外包商)的产品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有关程序方面的要求,如,首先送样品,然后试生产,最后才批量生产;有关供方(包括外包商)的生产或服务提供过程的要求;以及有关供方(包括外包商)的生产或服务提供的设备的要求。上述要求都应该是经过批准的。
b) 有关对供方(包括外包商)的人员资格的要求。比如,要求供方(包括外包商)提供某种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等。
c) 有关对供方(包括外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比如,要求供方(包括外包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或者要求供方(包括外包商)必须按照ISO9000国际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等等。总之,应要求供方(包括外包商)能够稳定地提供合格的产品或服务,至少具备质量保证的能力,最好达到顾客满意的水平。
以上要求正是促使ISO9000滚动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②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方式(例如采购文件必须经有关授权人员的审查和批准),以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采购合同》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标准要求:“组织应建立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顾客拟在供方(包括外包商)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建立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检验包括进货检验,到供方(包括外包商)的现场实施检验,其他必要的活动如查验采购产品的合格证之类的支持性文件,到供方(包括外包商)的现场实施验证或检查等。但是,若通过其他规定的程序可以对产品(包括服务)获得必要的信任(例如是上级主管部门采购的产品),则不一定要由组织进行检验和试验。
② 当组织或顾客拟在供方(包括外包商)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采购产品检验报告》、《外包项目验收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本条所规定的要求是针对具体的产品实现过程而言的。对于硬件、软件和流程性材料来说,产品的实现过程可谓之曰生产;对于服务来说,产品实现过程可谓之曰服务提供。由于在现代社会,任何产品的实现过程都一直外延到产品的交付以及交付后的活动。所以,本节对生产和服务提供所规定的要求,也一直外延到产品的交付以及交付后的活动。
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标准要求:“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使用适宜的设备;
d)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实施监视与测量;
f)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实施要点——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
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使员工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这些信息如产品图样及其说明书、产品规范书、生产指导书、服务规范等,以便让员工自觉地使产品符合产品特性的要求。
根据作业的复杂性、产品特性的重要性以及技术技能的关键性,应让进行此类作业的员工获得作业指导书,用以指导员工按规范进行加工、制造或服务。
由于设备是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生产和服务提供应使用适宜的设备,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应尽可能使用先进的设备。
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应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以便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监视和测量过程和产品的特性。
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应实施监视与测量,并尽可能利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实施监视和测量,以便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不合格,及时和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详见8.2.3)
应对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实施控制。这类控制包括规定未经检验或验证合格的产品或服务不得放行或交付;向顾客提交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和期限;若合同有规定或组织有承诺,在产品交付或服务提供之后,组织应向顾客提供交付后活动,则必须对交付后活动实施控制,比如,对不合格品的包退包换、产品的保修、备件的供应、软件的安装、维护和升级、保密和挂失、商品的售后服务等。
术语和定义——
——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见ISO9000第3.2.10条)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各种作业的《作业指导书》或各种业务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之类的文件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标准要求:“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对这些过程作出安排,适用时包括:
a)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的准则;
b)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记录的要求;
e)再确认。”
本条规定的要求是针对特殊过程的。若组织不存在特殊过程,则可以删减。
实施要点——
① ISO9000第3.4.1条“过程”术语的定义的注3解释: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所以,本条所述的过程即“特殊过程”。
所有的产品类型,包括服务、软件、硬件和流程性材料,都可能有特殊过程。但是在流程性材料的生产中,特殊过程更为普遍。
特殊过程有如下三个特征:
——有关特性只有到后续过程中才能反映出来;
——无法测量或只能进行破坏性测量;
——在以后的检验或使用中不能测量过程的结果。
以下是一些须经过特殊过程才能形成的产品质量特性的例子:
——金属件的强度、韧性、疲劳寿命、耐腐蚀性;
——聚合塑料的染色性、收缩性、拉伸性能;
——烘烤产品的味道、质地、外观;
——软件产品、财务文件或法律文件的正确性,等。
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而且,对特殊过程的确认应证实特殊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②适用时,组织对特殊过程作出安排应包括:
应确定对特殊过程的评审和批准的准则;
应对特殊过程所使用的设备进行认可,比如对无人化的过程,应在设备使用前即要求证实设备被校准并进行综合测量保证;
应对实施特殊过程的人员资格进行鉴定,包括要求证实实施特殊过程的工作人员具有特殊技能、特殊能力和受过专门训练;
应对特殊过程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应要求对特殊过程有专门的记录;
应对特殊过程进行再确认的安排。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特殊过程审批表》、《特殊过程设备鉴定表》、《特殊过程人员资格鉴定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标准要求:“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根据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实施要点——
①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包括接收原材料、生产、安装、交付等各个环节,都要使用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例如,在产品或容器上做标志或标签;使用不同的颜色来区分外观系统但功能不同的部件;对散料或连续过程的产品,使用投料标识或批次标识的方法;通过随服务一起提供的文件进行服务标识;按照存放的位置进行区域标识,等。标识用的标志、标签等应清晰、牢固耐久和规范。
② 组织应根据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此即标识产品是合格的还是不合格的,是未检验还是已检验,是已检验拒收并正在等待决定,还是已检验并拒收。对不同质量的产品分隔存放,也是一种状态标识的有效方法;在自动控制的环境下,也可以利用数据库进行状态标识。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产品(包括服务)的可追溯性是指通过所记录的唯一性标识,追溯一个项目、产品或活动的历史、应用或位置的能力。
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是很多的,比如,对未经检验而被授权放行的产品,顾客同意放行的产品,等等。
对不同工位上的产品做标识符(如记录序号、日期号、投料号、批号等)可实现对单个产品的追溯性;对操作人员的变化,原材料的变化,工装的变化等情况,应使用单独的标识符;在检验报告和库存记录上,也应有可追溯性的标识符;一组有序的人员在执行连续的服务职能时,各自在有系列编号的凭证上签名、记录,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可追溯性的标识符。
可追溯性的要求可能需要支付很多的精力和很高的费用,但是它体现了一种严格的管理环境,是很值得的。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技术状态管理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技术状态管理始于产品设计阶段的初期并贯穿整个产品寿命周期。技术状态管理有助于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和使用等各项工作及其控制,并在产品寿命周期内使管理者能够清楚地掌握文件和产品的状态。(详见ISO10007:1995《技术状态管理指南》)
术语和定义——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见ISO9000第3.5.4条)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可追溯性标识登记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5.4 顾客财产
标准要求:“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的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供其使用或构成其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的财产。
所谓顾客财产是指顾客所有的、为满足合同要求而由顾客向组织提供的产品或财物。比如:顾客在银行的存款;仓储也贮存的顾客物资;顾客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包装、设备或根据;顾客提供的图样或样品,等等。这种顾客财产,从交付之日起,即转归组织所控制或由组织使用。组织应有责任根据顾客的要求或期望,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的财产。
② 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供其使用或构成其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为此,组织应做好如下工作:
——在接收顾客财产时,应核对其数量和标识,验证其质量,并检查有无损坏情况;
——在贮存期间,应对顾客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监测变质迹象,确保良好的贮存条件;
——对顾客财产进行标识和保护,防止未经批准的使用或不适当的处置;
——复查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
③ 当组织发现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时,组织有责任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如规范、图样。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顾客财产维护和使用报告》、《顾客财产验收单》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7.5.5 产品防护
标准要求:“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本条要求是针对有形产品而言的,若组织没有有形产品,则可以删减。
实施要点——
①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就是说,只要产品没有交付到顾客手中,组织都有责任对产品进行防护。
② 组织对产品的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也就是说,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的目的都是为了对产品进行防护。为此,组织应做好如下工作:
——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都使用适宜的方法标识产品(详见7.5.3);
——采用正确的搬运(包括运输)方法,如:轻拿轻放,轻装移动,避免对产品磕、碰、震、伤;堆放货物不超高,按稳妥,表面是产品斜、塌、挤、压;能采用搬运工具的,必须采用搬运工具;捆扎货物牢固可靠;注意保护外包装和标识;经常对搬运工具进行紧固和保养;运输途中随时随地注意防淋、防晒、防震、防丢,等等。
——确保产品在包装箱内相对固定并放置软垫,以防止遇震时损坏产品;
——应安排适用的贮存设施,既要考虑安全,也要考虑环境条件(如温度和湿度),应定期地对贮存的产品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变质情况,应对产品的保质期、出入库制定相应的制度,应特别注意防止长期压在底下和堆在角落的产品变质,等。
——应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震、防盗、防变质;对易串味、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的物资,应有隔离存放的措施。
③ 标准要求组织对产品的防护应包括产品的组成部分。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标准要求:“组织应确定需要实施的监视和测量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的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b)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c)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和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若组织不需要监视和测量装置,则本节要求可以删减。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针对产品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以便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量具、仪器、探测装置、试验设备、试验软件、生产夹具、工装(如试验硬件)、比较标准、过程检测仪器,等。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提供证据,以证实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另一方面是为了准确地发现不合格。
测量也包括无形的测量手段,如民意测验或调查表。
②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监视和测量的过程应包括:
——确定和选择监视和测量所应适用的规范,包括监视和测量装置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应具备的量程、准确度,等;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在首次使用前应进行校准以确认所要求的准确度,对软件和控制自动使用设备的程序也应进行试验;
——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调整、修理和再校准,以保持使用中所要求的准确度;
总之,监视和测量过程的目的就是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合适的测量设备和合适的测量程序。
③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组织应对测量设备进行如下控制:
a) 应对照能溯源到的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应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应确保测量设备的校准状态得到识别;
应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应防止损坏和失效;
④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⑤ 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⑥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
⑦ 上述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再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19022.1和GB/T19022.2。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监测装置校准、检定登记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第八节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标准要求:“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b)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宜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实施要点——
① 总则说明,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的目的有三个:
a)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b)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组织应针对上述三个目的策划并实施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的过程(详见8.2—8.5)。
② 对监视和测量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宜方法及应用程度的确定。统计技术对于产品和过程的测量来说,是达到和证明满足要求的有效工具。(关于统计技术的应用,详见ISO/TR 10017:1999《统计技术指南》)
8.2 监视和测量
8.2.1顾客满意
标准要求:“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监视。
组织应确定获取和利用顾客满意信息的方法。”
实施要点——
①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监视。这一要求说明:
首先,顾客对组织满意还是不满意,这是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也就是说,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究竟是好还是不好,顾客的评价是组织必须充分重视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其次,顾客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是根据顾客自己的亲身感受来评价的,纯粹是顾客的主观思想的表露,必须方法得当,才能有效地获取这种信息。
其三,ISO9001所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就是要增强顾客满意,也就是要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因此,对顾客满意度的测量,是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目标的实现状况的一种最直接的测量。
所以,组织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
② 为此,组织应确定获取和利用顾客满意信息的方法。
获取顾客满意信息的方法可以是:
——在与顾客的接触面上直接取得顾客的即时反馈(比如,让顾客在接受产品或服务之后即时填写《顾客意见书》之类),这是一种最理想的获取顾客满意信息的途径;
——有计划地向顾客代表发送《顾客满意问卷》之类,由顾客自愿填写之后自愿给组织回复。这种方法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对《顾客满意问卷》之类的设计,只要设计得方便顾客填写,不会占用顾客很多时间,回收率就高;
——组织人员有计划地访问顾客代表,做好《顾客满意调查表》之类的记录。这种方法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访问者的沟通方式是否得体,沟通技术是否高超,只要沟通得好,成功率就高;
——有计划地邀请顾客代表参加组织召开的专题座谈会,做好座谈会记录。这种方法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对座谈会的准备要周到,对顾客的接待要热情,态度要诚恳。只要座谈会的气氛好,成功率就高。
那么,如何利用获取的信息呢?最有效的方法是利用统计技术,做好数据分析(详见8.4)。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顾客意见书》、《顾客满意问卷》、《顾客满意调查表》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顾客满意:顾客对其要求已被满足的程度的感受。(3.1.4)
注1:顾客抱怨是一种满意程度低的最常见的表达方式,但没有抱怨并不一定表明顾客很满意。
注2:即使规定的顾客要求符合顾客的愿望并得到满足,也不一定确保顾客很满意。
8.2.2内部审核
标准要求:“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符合策划的安排、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
实施要点——
① 标准要求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
a)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策划的安排、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
这一要求说明了内部审核的审核准则和审核目的。
内审的准则是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详见组织的各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内审的目的是达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不但要有效地实施,而且要有效地保持。
组织应在审核方案和审核计划中阐明上述审核准则和审核目的。
② 标准要求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
上述要求说明了策划审核方案的背景是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根据审核方案的定义,在一般情况下,组织应该每年做一次审核方案,应在审核方案中规定审核的目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关于审核的目的、准则、范围和方法,应以GB/T19021.1、GB/T19021.2及GB/T19021.3即ISO10011-1/2/3三个国际标准为指南。
③ 标准明确要求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组织应严格照办。
④ 标准要求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应保持审核策划、审核实施和审核报告的记录。
为此,组织应编制《内部审核程序》,详细规定如何策划审核计划、如何分配审核职责、如何实施现场审核、如何获取客观证据、如何记录审核发现、如何编制审核报告以及如何保持审核记录。(详见本书第 章)
⑤ 标准要求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
为此,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认审核组在审核发现中的不符合项,立即对这些不符合项进行评审,分析其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其再发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和保持。
⑥ 标准要求对纠正措施的跟踪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
为此,审核组应对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审核,验证其实施的结果,并提出验证报告。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19021.1、GB/T19021.2及GB/T19021.3。
提示——
① 组织应以上述要求为根据并以ISO10011-1、ISO10011-2、ISO10011-3为指南建立和保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这是本标准要求的第三个形成文件的程序。
②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实施计划》、《审核检查表》、《不符合项报告》、《审核报告》、《纠正措施验证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详见本书第 章)
术语和定义——
——审核: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商定的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见ISO9000第3.9.1条)
注:内部审核,有时也称第一方审核,用于内部目的,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
外部审核包括通常所说的“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
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组织进行。这类组织提供符合要求(如:GB/T19001和GB/T24001-1996)的认证或注册。
当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被一起审核时,这种情况称为“一体化审核”。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审核机构合作,共同审核同一个受审核方时,这种情况称为“联合审核”。
——审核方案: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见ISO9000第3.9.2条)
——审核准则:用作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见ISO9000第3.9.3条)
——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见ISO9000第3.9.4条)
注:审核证据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
——审核发现: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见ISO9000第3.9.5条)
注:审核发现能表明是否符合审核准则,也能指出改进的机会。
——审核结论: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标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最终审核结果。(见ISO9000第3.9.6)
——审核委托方:要求审核的组织或人员。(见ISO9000第3.9.7条)
——受审核方:被审核的组织(见ISO9000第3.9.8条)。
——审核员: 由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见ISO9000第3.9.9条)
——审核组:实施审核的一名或多名审核员。(见ISO9000第3.9.10条)
注1:通常任命审核组中的一名审核员为审核组长。
注2:审核组可包含实习审核员。在需要时可包含技术专家。
注2:观察员可以随同审核组,但不作为其成员。
——技术专家:<审核>提供关于被审核对象的特定知识或技术的人员。(见ISO9000第3.9.11条)
注1:特定知识或技术包括关于被审核的组织、过程或活动的知识或技术,以及语言或文化指导。
注2:在审核组中,技术专家不作为审核员。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标准要求:“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对过程监视的方法应能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实施以上要求的关键是要确定监视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适宜的方法,使之能够证实过程的能力。
这里所说的过程应是指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过程。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过程监视和测量的方法可以是:
——对每个过程的结果(例如对制造业的半成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测量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及早地发现不合格并及时处置不合格,通过避免不合格的进一步延伸而提高整个作业的效率。
制造业产品的验证可包括下列项目:
a)准备状态和首件的检验;
b)由机器的操作者进行的检验或试验;
c)自动化检验或试验;
d)整个过程中在分段设置的固定检验站进行的检验;等。
——要求过程的作业者提供报告的方法。例如,可以由每个工作阶段的作业者或关键作业的作业者写出工作报告或工作小结之类的文件,以供管理者掌握情况,便于控制。
——由过程的作业者进行自检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发挥作业者的积极性,培养作业者的工作责任感,有利于长远地提高过程质量,以达到对过程实施监视的目的。
——由管理者对过程实施抽查的方法。这种方法可辅之以奖罚措施。
——由巡回检验员监视具体操作的方法。
——通过监视器对工作现场进行实时监视的方法。这应是某些服务组织所适用的方法。
——适当时,应在不合格发生之前使用统计技术识别产品和过程的趋势。
② 当通过监视和测量发现过程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即发现不合格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实施这一要求的关键是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纠正是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如返工或降级;纠正措施是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显然,纠正只能消除不合格,不能防止不合格;而纠正措施可以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所以,一般情况下,纠正应当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以便有效地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
总之,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后,就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可以更好地确保最终产品的符合性,有效地降低质量成本。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工作报告或总结》、《自检自查报告》、《抽查报告》、《巡查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如返工或降级。(见ISO9000第3.6.6条)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标准要求:“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以上要求是对产品的质量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的要求,其目的是要验证产品要求已在过程的产品中得到满足。产品验证的阶段和频次取决于生产期间产品特性的重要性和验证的难易程度。依据策划的安排,一般来说,在生产和服务的控制过程中,应尽可能在形成产品特性的生产工位上进行验证。更因为产品的所有质量特性在最终产品上才会得到全部的体现,所以,对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是最重要的监视和测量。(详见7.1.C)
② 组织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
以上要求是说,对于经过对过程产品或最终产品的质量特性的监视和测量而判定为合格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业务),应保持记录,而且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比如检验员、有关的管理者、顾客)应在此类记录上签名。
③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这一要求是说,不管是对过程产品还是对最终产品,都应该在策划的安排已圆满完成之后,已经认定为合格品才能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否则必须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才能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提示——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检验报告》、《产品放行审批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特性:可区分的特征。(ISO9000第3.5.1条)
注1: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
注2:特性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
注3:有各种类别的特性,如:
——物理的(如:机械的、电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特性);
——感官的(如:嗅觉、触觉、味觉、视觉、听觉);
——行为的(如:礼貌、诚实、正直);
——时间的(如:再吧时性、可靠性、可用性);
——人体工效的(如:生理的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
——功能的(如:飞机的最高速度)。
——质量特性: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见ISO9000第3.5.2条)
——放行:对进入一个过程的下一个阶段的许可。(见ISO9000第3.6.13)
8.3 不合格品控制
标准要求:“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采取措施,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以规定如何控制不合格品,如何处置不合格品。应实施和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的使用和交付。组织所应控制的不合格品,既包括组织自己的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也包括向供方采购的产品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既包括成品,也包括半成品。
②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例如,对于不合格品,可以采取纠正(例如返工或降级)措施来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对于不合格服务,可以采取重新提供服务的方法,来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例如,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可以让步使用或让步接收向供方采购的货物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在组织内,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也可以让步放行上一个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通过向顾客说明原因、表示道歉或给予顾客一定的赔偿,而获得顾客的同意,使顾客让步接收组织的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服务,等等。
c)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例如,对不合格品进行返修,以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用途;对不合格品采取报废(如回收、销毁)的措施,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对不合格服务的情况,则通过终止不合格服务来避免其继续,等等。
③ 组织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
④ 对于采取纠正措施处置的不合格品,在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⑤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以尽可能地消除或抵减对组织不利的影响。
提示——
① 组织应以上述要求为根据建立和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这是本标准要求的第四个形成文件的程序。
②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不合格品处置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合格:满足要求。(见ISO9000第3.6.1条)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见ISO9000第3.6.2条)
——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见ISO9000第3.6.7条)
——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见ISO9000第3.6.9条)
——降级: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见ISO9000第3.6.8条)
——报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见ISO9000第3.6.10条)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见ISO9000第3.6.11条)
8.4 数据分析
标准要求:“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它有关来源的数据。
数据分析应提供以下有关方面的信息:
a) 顾客满意;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
c)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 供方。”
实施要点——
① 这一要求说明了进行数据分析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为了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二是为了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为此,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
②应收集的数据来自于以下渠道:
——对顾客满意度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内部审核的结果;
——对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对产品特性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如来自于顾客和供方的信息,等。
③ 组织应利用适宜的方法(包括统计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数据分析应提供以下有关方面的信息:
a) 顾客满意的信息。根据这类信息,可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有效性和效率)。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信息。根据这类信息,可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c) 有关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其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的信息。根据这类信息,可以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d) 有关供方产品合格情况的信息。根据这类信息,可以决定是否对供方重新评价和选择。
术语和定义——
——信息:有意义的数据。(见ISO9000第3.7.1条)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标准要求:“组织应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实施要点——
这一要求说明: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内部审核、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都是管理手段和持续的过程,目的都是为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组织应有效地利用这些手段。
术语和定义——
——质量改进: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那里。(见ISO9000第3.2.12条)
注:要求可以是有关任何方面的,如有效性、效率或可追溯性。
——持续改进:增强满足要求的能力的循环活动。(见ISO9000第3.2.13条)
注:制定改进目标和寻求改进机会的过程是一个持续过程,该过程使用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数据分析、管理评审或其他方法,其结果通常导致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
8.5.2 纠正措施
标准要求:“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
b)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f)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实施要点——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当对已发现的不合格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时候,应如何采取纠正措施,如何执行纠正措施以及如何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并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应评审不合格。评审的内容如:描述不合格的现状;确定不合格的范围;评价不合格的性质;选择对不合格的处置;控制对不合格品的搬运和贮存,等。应特别注意对顾客所抱怨的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服务的评审。
b)应确定不合格的原因。由于不合格的原因,尤其是不合格的根本原因通常不很明显,因此需要认真分析产品或服务的规范,以及所有有关的过程、操作、记录、服务报告和顾客意见,等。在分析问题时,可使用统计技术,如“头脑风暴法”、“因果图法”(又称“鱼刺图”)。
c)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即评价是不是需要采取纠正措施。这应根据不合格的严重性来决定。
d)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所需的措施应与所遇到的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e)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f)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主要是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与所遇到的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是否能够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以及是否需要把由纠正措施产生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
提示——
① 组织应以上述要求为根据建立和保持《纠正措施控制程序》,这是本标准要求的第五个形成文件的程序。
②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纠正措施验证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8.5.3 预防措施
标准要求:“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实施要点——
①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当需要采取预防措施的时候,应如何采取预防措施,如何执行预防措施以及如何验证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并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应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通过认真分析已经发现的不合格,往往可以分析出潜在的不合格。由于潜在不合格是隐蔽的,则潜在不合格的原因更加隐蔽,因此需要更加认真的分析,才能寻找出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在分析问题时,也可以使用统计技术,如“头脑风暴法”、“因果图法”(又称“鱼刺图”)。
b)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即评价是不是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这应根据潜在不合格的严重性来决定。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所需的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主要是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否与潜在问题的的影响程度相适应,是否能够防止不合格的发生以及是否需要把由预防措施产生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
提示——
① 组织应以上述要求为根据建立和保持《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这是本标准要求的第六个形成文件的程序。
② 组织应当建立和保持《预防措施验证报告》之类的记录作为实施以上要求的运作条件,同时作为审核证据。
术语和定义——
——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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