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育支持措施主要内容介绍
2024-12-11 14:02:37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从经济支持、时间支持、服务支持和文化支持等四个方面相继实施综合性、一揽子生育支持政策举措,努力减轻育龄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全力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近年来,杭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系列决策部署,聚焦“恋、婚、生、养、教、住、行”等各环节,从经济支持、时间支持、服务支持和文化支持等四个方面相继实施综合性、一揽子生育支持政策举措,努力减轻育龄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全力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时间支持方面
(一)政策(措施)内容。主要包括婚假、延长产假、育儿假、男方护理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1.婚假。本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用人单位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
2.延长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即一孩产假共158天,二孩、三孩产假共188天。生育双胞胎、三胞胎的可以享受188天产假。
3.男方护理假。在妇女围产期和产假期间,男方可以享受总计15天的护理假。
4.夫妻育儿假。在子女3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
5.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
(二)办理指南
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
(三)政策(措施)依据
1.《浙江省婚假规定》
2.《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二、经济支持方面
主要包括发放生育补助、强化生育保险支持、加强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金融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发放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和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补助等。
(一)发放生育补助
1.政策(措施)内容。
在长三角省会城市率先发放生育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一次性发放孕产补助2000元、育儿补助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孕产补助5000元、育儿补助20000元。
2.办理指南。
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健康杭州”—“善育在杭”—“孕产补助”“育儿补助”栏目,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发起补助申请。或申请人登录“支付宝”APP—“杭州市互联网医院”—“善育在杭”—“孕产补助”“育儿补助”栏目,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发起补助申请。
3.政策(措施)依据。
(1)《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育儿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强化生育保险支持
1.政策(措施)内容。
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由原来12个月缩短至6个月;支持群众生育津贴“省心办”。
2.办理指南。
在杭州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有杭州职工医保待遇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在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享受生育津贴“省心办”服务。“生育登记”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生育登记”,选择“在线办理”,办理后可在“我的”-“办事记录”中查询并下载生育登记服务单。
3.政策(措施)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2)《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3)《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三)加强住房保障
1.政策(措施)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可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选择实物配租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房,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选择货币补贴的,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货币补贴。
2.办理指南。
三孩家庭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参与意向楼盘摇号登记。
三孩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
(1)公租房在保家庭申请享受三孩家庭保障的,前往指定窗口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籍(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办理保障资格信息变更业务。
(2)公租房新申请家庭,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选择“在线办理”。申请享受三孩家庭保障的,可在保障资格申请时同步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所有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籍(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3.政策(措施)依据。
(1)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2)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
(四)住房公积金金融支持
1.政策(措施)内容。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数上浮20%确定。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
2.办理指南。
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常规流程办理。目前多子女家庭信息已纳入政府信息数据共享范围,原则上无需另行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共享数据未能查询的,可由家庭先向属地卫健部门申报。
3.政策(措施)依据。
(1)《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2)《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
(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1.政策(措施)内容。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予以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标准予以专项附加扣除。
2.办理指南。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填报享受或通过任职单位填报享受。
3.政策(措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六)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1.政策(措施)内容。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2.办理指南。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申请时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补贴对象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在省本级的,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3.政策(措施)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补助
1.政策(措施)内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符合规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金。夫妻一方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领取。生育补助金标准按子女出生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2.办理指南。
失业人员应在子女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在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申领生育补助金。线下申报: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线上申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3.政策(措施)依据。
(1)《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失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服务支持方面
主要包括支持青年婚恋交友、实施免费婚检(孕检)、优化婚姻登记和家庭辅导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推进教育减负、给予购车上牌支持等。
(一)支持青年婚恋交友
1.服务(措施)内容。
民政部门大力推进婚俗改革,推行结婚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婚姻家庭辅导等便民举措,多渠道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实施婚恋幸福工程等为依托积极促进青年婚恋交友,组建公益红娘队伍,搭建交友信息平台,拓展青年婚恋交友渠道,打造工会“会·友缘”、共青团“在杭州遇见你”等青年社交婚恋品牌,引导正确的婚姻观、生育观、家庭观。
2.参与指南。
适龄男女青年可至全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享受便捷化的综合性婚姻服务,根据需要通过“杭向婚辅”APP申请由专业团队免费提供的婚恋交友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单身青年可通过“工会 会·友缘”小红书账号了解交友活动信息,登录团省委“亲青恋”公益平台、市总工会“杭小缘”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报名参加有关交友活动,也可以通过各地妇联公众号报名参加线下交友活动。
3.服务(措施)依据。
1.《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
2.《杭州市持续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3.《杭州市关于深化移风易俗示范区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优生优育服务
1.服务(措施)内容。
在本市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可免费享受婚前医学检查。一方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备孕夫妇可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暖心助孕”行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育咨询门诊为生育困难家庭提供专家预约、跟踪随访等全程助孕服务。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孕产妇享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新生儿可免费享受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9项遗传代谢病筛查。
2.办理指南。
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有善育”,找到“生育”模块,点击“优生两免预约”,点击“在线预约”,出现“服务机构”界面后填写个人信息进行预约。在杭州生活、工作的育龄群众在生育咨询门诊获得生殖健康咨询、助孕咨询指导和诊疗服务。孕产妇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服务(措施)依据。
(1)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2)《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5)《关于开展“暖心助孕”行动的通知》
(6)《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三)大力发展普惠托育
1.服务(措施)内容。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为0-3岁的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向西部区、县(市)户籍0-3岁婴幼儿家庭发放600-1000元/月的养育照护券,为西部常住婴幼儿发放每年40元的发育筛查券。市总工会按照7.5万元/家的标准,补助给用人单位当年新开设托育服务并通过卫健部门备案的单位工会,专项经费可用于开展与托育服务相关的费用。
2.办理指南。
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健康杭州”,进入“善育在杭”模块,点击“西部托育券”或“发育筛查券”进行相应免费券的申领。
3.服务(措施)依据。
(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通知》
(2)《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4)杭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杭州市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
(6)《杭州市推进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四)实施教育减负
1.服务(措施)内容。
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1+X”课后服务,三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保障多孩家庭子女就近就便入学。
2.办理指南。
课后服务向所在学校申请。“长幼随学”向所在区、县(市)教育部门申请。
3.服务(措施)依据。
(1)《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2)《杭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3)《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五)实施购车上牌支持
1.服务(措施)内容。
符合条件的二孩无车家庭可直接申领一个小客车指标;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购买第二辆车可直接申领一个小客车指标。
2.办理指南。
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小客车摇号”,并将定位选择为“杭州市”,点击“小客车摇号”,点击“多孩家庭指标”,先选择多孩家庭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后,点击“多孩家庭指标申请”。
3.服务(措施)依据。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关于发布惠民生优化小客车其他指标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告》
四、文化支持方面
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委《关于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的通知》,积极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婚育文化,倡导良好家风家教,引导全社会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以上信息更新至2024年12月,如杭州市有关部门发布最新的业务办理公告,以最新通知为准)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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