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
2025-07-12 14:54:48 来源:衢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衢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46次
衢州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和《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公积金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经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调整及执行时间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周期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二)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月平均工资,即2024年度的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
(三)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10%-24%区间内自主申报缴存比例。
(四)缴存基数上下限。
(1)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4年衢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408元;单方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369元。
(2)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衢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010元;单方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01元。
(3)2025年度灵活就业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202元至8738元之间,自主选择。
二、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
缴存单位必须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灵活就业缴存人不必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
(一)验审时间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验审内容和重点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缴存单位是否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是否存在欠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以及职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等。
三、办理程序
(一)各缴存单位年度住房公积金验审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二)办理方式。缴存单位由单位专办员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法人登录”以“法人数字证书”办理,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四、相关要求
(一)各缴存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
(二)各缴存单位要认真核定职工缴存基数,确保缴存基数的准确性、真实性和职工的知情权,并接受职工监督。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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