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张燕(化名)的工资条将会缩短一半,以前多达十几项的各类津贴、补贴在调整后只剩下寥寥几项。
张燕是江苏省无锡市市直机关的一名普通科员。工资调整后,她每月的收入主要变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级别)750元,工作性津贴2200元,生活性补贴3100元。
在扣除公积金、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之后,她一个月实际拿到4500元左右。“跟以前相比还少了几百块。”张燕说。
张的情况还不算太糟,她听说一个在税务局工作的科长朋友,经过调整后的工资比原来少了三分之一。工商、税务、城建、交通等“权力部门”,科级干部减收幅度较大。
江苏省直机关却是另一番景象:同样以规范津贴、补贴为目的工资调整,使大部分省直机关的公务员收入都有所提高。
在江苏省党委机关任职的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省一级公务员收入变化的大体情况是,科级干部基本持平、处级干部略有增长、厅级省级增幅较大。”
这项被俗称为“阳光工资”的改革即将在江苏全省推开: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在清理、合并、规范后,由原来的“暗补”变为“明补”,因为地区和部门差异造成的公务员收入差距将逐渐缩小。
江苏、上海等东南沿海地区公务员收入的调整表明,全国“阳光工资”改革又向纵深迈进一大步。
缩小差距
早在2004年就有北京、广东等地进行过阳光工资的改革试点。而中纪委等六部门在2005和2006年下发的两个文件,则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了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范工作。
这项改革由于涉及到公务员收入中地方津贴部分的调整,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津贴、补贴又千差万别,因此全国各地的推进速度有快有慢。
江苏省从2007年开始,着力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清理规范工作。《江苏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江苏省省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已获中央批准。
江苏省直机关的工资调整以第二个文件为依据,在今年春节前后于省直各部门陆续展开。而江苏各个地级市则以第一个文件为蓝本,由财政和人事部门牵头制定本市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本报记者采访获知,在江苏省范围内,位于苏南的常州、无锡两市已开始推行“阳光工资”,南京、苏州、镇江以及苏中地区仍在制定或修改各自的实施办法,而苏北五市已基本拟定实施办法,但尚未执行。
据了解,这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协、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知情人士透露,这次改革将遵循几个主要原则:
首要的原则是缩小地区差距。通过控制过高地区的津贴、补贴发放水平,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高低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这位人士说,苏南、苏中、苏北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相差很多,省直机关的津贴以前执行的是苏北标准,同在南京这个城市,却比南京市级机关的收入低一截。改革之后,相同级别的南京市和江苏省公务员收入将拉平。
其次的原则是消除部门差距。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逐步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彻底脱钩。
以往工商、税务、城建、交通等拥有罚没款收入的“权力部门”,比那些“清水衙门”的津贴、补贴多很多,改革之后不同部门的公务员收入自然有增有减。
改革还将体现合理公平的原则。以公务员职级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分档设置发放标准,兼顾离退休人员利益,合理确定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标准。
据无锡的张燕介绍,离退休人员也是本次工资调整的主要受益者,这部分人原本拿不到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各种福利补贴,改革之后他们与在职人员一样,相同的职务级别享受相同补贴津贴。
强力推进
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公务员收入有增有减,期待改革的是那些收入即将增加的公务员,失望的是那些收入减少的公务员。
失望者正是改革的阻力。按照江苏省原定的计划,2007年7月1日起就应该进行全省公务津贴、补贴的规范改革,因为各种反对的声音,“阳光工资”的执行时间被拖到2007年底,既而又拖到今年的4月1日以后。
张燕说,实行阳光工资以后,各个单位通过现金发放的各种福利补贴都没有了。按照规定,一律取消各单位利用“小金库资金、通过摊派向企业(或其他方面)集中收入、违规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等发放的津贴、补贴。
即使在政府机关形成的一些“惯例”也在逐渐消失。原来节假日期间在单位值班的公务员可以领到每天50元的现金补贴,“将来连这个也没有了。”张燕说。
而大部分津贴、补贴项目都将归并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项。比如在很多单位都有节编奖——10个人的编制只有8个人做事,因节约了编制而发放的奖金。诸如此类的奖金名目,都在这次归并的范围内。
清理归并后的津贴、补贴,将按照不同职务、级别的标准由财政专户直接发放到公务员的工资卡里。
改革的反对者中,包括那些在机关做了几十年仍是科员级的公务员,他们原本的补贴、津贴收入与工龄挂钩,现在工龄部分的收入只体现在基本工资里,和统一标准后的津贴、补贴无关。
无锡市的统一标准为,生活补贴3100元/月,工作津贴共分为14级,最低一级是1500/月,科员是2200、副科级是2500、正科级是2700,以此类推直至厅级、省级。
补贴、津贴的规范改革,虽然遭遇了众多阻力,但因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最终得以实施。
江苏各级下发的改革通知中,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局都在发文单位之列。如江苏扬州市于3月21日下发的通知中强调,“凡违反规定自行新增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配套改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这项工作计划不仅成为江苏改革的动力,也为全国其他地方的公务员工资改革奠定了基调。
近年来,广东、北京、武汉及福建的厦门都在推行公务员阳光收入。北京市的改革有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3581”工程,是指科、处、局、部级干部年薪分别为3万、5万、8万和10万。其采用的手段和目标可以概括为:将公务员收入变“暗”为“明”,公开化;变“繁”为“简”,将工资项目简化;消除部门之间的工资差距。
江苏省政府的一位智囊专家在分析其他各省的“阳光工资”后认为,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需要多项配套改革或联动,仅靠人事部门的政策推进还难以做到彻底。
他举例说,工资制度改革与财政制度改革密切相关。公务员工资差异过大的另一个根源是,国家仅规定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所需资金却由各地财政自筹,富裕地区与贫穷地区公务员收入差异由此形成。
据连云港市一位官员介绍,其实从2007年3月开始,该市各单位就已经停发各类福利补贴,计划在“阳光工资”实行后按照规定补发。
但苏北的公务员至今也没有看到“阳光工资”实行。“苏北地区的财政收入和苏南差很远,如果要消除地区差异,提高苏北公务员的津贴水平,目前财力还没准备好。”
连云港的改革计划分步实现: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超过规定水平的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在规范的当年一步降到规定水平;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规定水平的部门,在2009年7月1日前逐步提高至规定水平。
这位专家提醒,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将来要与部门预算改革衔接起来。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江苏省公务卡结算改革,正希望与公务员收入阳光工程相配套。
从2007年1月1日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的江苏省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已全面启动公务卡结算方式。原先通过单位提取现金办理的公务结算事项全部通过公务卡结算。
此外,江苏部分地区在区县和乡镇层面推行公车改革,也对公务员收入改革产生重大影响。
车改取消了单位领导的公务用车,改为按不同级别每月发放交通补贴。“车改后的补贴该不该纳入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改革范围内?进行过车改和没有进行车改的地区如何统一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这位专家说,江苏正在进行的改革尝试将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更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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