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地区连续出现气温高于35℃的天气,其中浙江中北部、安徽东南部、江苏南部等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到40℃。炎热天气下,企业是否按规定向职工支付了高温补贴?是否加强了对室外工作人员的保护?《经济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高温天气下,街上的行人都尽可能走在有荫凉的地方躲避阳光,而建筑、环卫、快递、送餐等工种的工作人员却需长时间在户外工作而无处躲避阳光。这些职工有没有按规定领取到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的标准又是什么?
仍有部分农民工领不到高温津贴
7月24日中午的北京,天气闷热。记者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某社区,遇见了正在送外卖的小张,他一边拨打电话联系买家,一边分拣食物。小张告诉记者,中午骑着电动车给顾客送外卖实在太辛苦,“在太阳下来回送餐两个多小时,衣服全都湿透了,喝了很多水还感觉嗓子干,身体像中暑一样,没有力气”。
提起夏季仍然需要在户外工作,快递员小王也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他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0小时以上,除了分拣货物,还要一家一户地给顾客送货上门,中午也没有时间休息。在30℃以上的高温下,头顶烈日送快递,经常会让他觉得酷热难耐。
对于高温津贴,小张和小王都表示,没有留意过,“只想着有份稳定的收入就满足了。发放高温津贴更好,不发也没关系,不会去投诉的,可不想因此丢了工作”。
在高温下作业的工作人员是否都能领到应有的高温津贴?记者走访后发现,近年来,长期在高温下工作的群体中,像交警、环卫工、快递员等,都能领取到高温津贴,但不少人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并不清楚。在北京市做交通协管员的小王表示,他自己每个月都能领到高温津贴,但并不明白北京市的高温津贴到底是什么标准,应该发多少?什么时候发?
不过,有部分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农民工老李说:“什么高温津贴?没听说过。天气热的时候,老板能给煮点绿豆水喝就知足了,我们最怕的是拖欠工资,那样麻烦就大了!”
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王晓峰表示,防暑降温工作是季节性很强的一项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生产安全。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记者注意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据了解,各地也有更细化更切合地方实际的规定。比如福建省调整了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计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为9.2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至9月,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出台了相关的高温津贴政策。其中,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区都维持在200元左右,北京室外露天作业工人的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以上室内工作的,则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另外,各地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也因气候差异而有所不同,多数北方地区发放周期是每年的6至9月,而周期最长的是海南省,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
王晓峰说,高温津贴由企业向职工发放,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拖欠津贴如何投诉
王晓峰表示,全总明确要求各级工会切实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以预防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
当前,各地工会正在开展“送清凉”活动,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和设备,为职工送去一份清凉的同时,也带去工会组织对职工的一份关爱。活动中,工会还特别到农民工集中的工地厂房等进行走访慰问。比如,山东烟台总工会实行错时施工,避开高温,为农民工配备绿豆汤和藿香正气水等。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障,山东、广东等地相继出台了各自的高温劳动保护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和主体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并且加大惩处力度。比如,多年来,深圳市总工会每年都会发文要求各级工会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事宜,一旦收到职工投诉,将及时把情况反映给劳动保障部门,由其对企业进行查处并处罚,勒令其补发。
随着高温劳动保护制度的逐步完善,加大法规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对于部分地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监督管理工作比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此外,职工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主张权利,这些都是高温政策难以落地的重要原因。
“除了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外,也要让职工了解自己的权益所在。”王晓峰说,高温津贴的发放涉及行业范围较广,如果仅凭借行政执法很难完全兼顾,让职工了解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监督用人单位。因此,为使高温作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了解自身权益,各级工会走进工矿企业、重点工程、服务行业的车间、班组和施工现场,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防暑降温和安全卫生常识,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技能。
业内人士表示,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进行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还可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本报记者郑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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