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人力资源 >> 员工拒签通知,劳动合同就不得解除吗?

员工拒签通知,劳动合同就不得解除吗?

2018-01-19 11:40:19  来源:Hroot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员工拒签通知,劳动合同就不得解除吗?
案情简介:

姜女士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人事主管。公司有一职工李某假冒请病假的名义休假,结果在休假期间却全家去泰国旅游看“人妖”,还将旅游期间的照片发到了微信上。单位发现后,依据有关制度对李某作出了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当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向李某送达时,李某却拒绝签收。之后,公司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减保”手续,但是工作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没有李某的签字,因此不允许单位办理减保手续。

那么,问题来了,员工不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就解除不得劳动合同,也不能办理社会保险停缴手续吗?

案例点评:

用人单位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其他《通知》时,经常遇到一些员工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或虽收取文书但拒绝在回执上签字的情形。

有的单位对签收存在误解,认为一定要签收才有效;个别职工固执地认为签收就代表同意,只要不签字,解除合同通知或其他通知就不产生法律效力。甚至有一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机械地理解员工签字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必经程序,因此,当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劳动者签字送达回执时,拒绝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以及其他人事关系的退出手续。

其实,《解除劳动合同书》通知是单方面行为,送达对方即可,无须对方同意或认可。签收的目的仅在于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确实送达了本人,如果不签收而有其它办法证明《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已经送达劳动者的,也能认定劳动合同解除结果的发生。

比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的方式有五种:

一是直接送达。

即直接将解除合同通知交给职工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给职工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二是留置送达。

当职工本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工会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解除合同通知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里应注意的是,留置送达应当去职工家中;

三是电子送达。

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是采用这一方式的前提是劳动者同意。

四是邮寄送达。

五是公告送达。

即在报纸上、媒体上告知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用人单位在选择送达方式时,应当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

一、能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不选择邮寄送达;

二、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比如见不到职工本人且去职工家中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三、职工下落不明,或者邮寄通知被退还的情况下,方可公告公达。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没采取邮寄送达的情况下就直接在报纸上发公告,这显然是无效的。

四、通过电子方式送达通知的,事先应征得职工同意。

另外对于公告送达的方面也是用人单位、劳动者、甚至是执法部门容易产生误区的地方。

首先公告送达的时间不是30天而是60天,因此在公告刊登后60天,方可视为劳动者知道被解除的事实;

其次,公告刊登的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与实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允许有出入,因为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往往是先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然后采取公告送达,因此刊登公告时,劳动合同解除觉得已经作出;

另外,公告送达的时间也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在视为送达的时间点,劳动合同解除的事实已经提前发生。视为送达的时间主要和劳动争议的时效有关系。

比如,用人单位2017年7月1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有可能 是2017年8月1日刊登解除公告,2017年10月1日才视为劳动者知道被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因此,如果劳动者认为权利被侵害,只要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就属于时效期内。

本案中,李某虽然拒绝在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上签字,但是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向其送达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比如现场做了录音或录象),仍然不影响解除合同的效力。劳动保障部门以没有员工签字而不予办理减保手续或者员工退出手续有些欠妥。
责任编辑:yuanpf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中国留学生归国求职洞察报告 核心摘要中国留学生归国就业已成普遍选择,且创业意愿低。超过80%的留学生毕业首选归国发展,其中绝大多数直接就业,只有2%的留…[详细]

    阳明心学,做人的大智慧 每次阅读王阳明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很遗憾,不是因为内容不好,而是遗憾自己怎么知道得这么晚。阳明心学是一种实践的哲学,具有真…[详细]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由谁拟定?最低工资包括加班费吗?计件工资存在最低工资吗?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01、…[详细]

    企业管理的三道“坎” 赫伯特·西蒙曾说:管理就是决策。但是,对大多数管理者来说,尤其是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面临的不是决策难题,因为管理者只要具…[详细]

    领导人都深刻掌握的22条管理法则 01、吉德林法则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管理顾问查尔斯·吉德林提出:把难题清清楚楚地写出来,便已经解决了一半。只有先认清问题,才能…[详细]

    最新信息

    中国留学生归国求职洞察报告核心摘要中国留学生归国就业已成普遍选择,且创业意愿低。超过80%的留学生毕业首选归国发展,其中绝大多数直接就业,只有2%的留…[详细]

    ·每日金句:不必畏惧前路艰险,坦途只给勇敢行路的人准备
    ·沟通的“黄金公式”
    ·自我感觉特别好的面试,为什么往往没下文了?
    ·一个人长期稳定发财的真相:就这2点
    ·电话请假公司不批,员工自行休假算旷工吗?
    ·职场上最需要的是正确的方法
    ·HR的方向怎么选
    ·毕业十年,有人月薪1w,有人月薪10w,差在哪里?
    ·你对待工作的态度,暴露了你的层次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