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进工地 工资一拖再拖被欠薪
2014-11-24 14:48:04 来源:舟山新区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我们被拖欠了半年多的工资,但用工单位始终不肯支付,怎么办呢? ”来自重庆的刘中华一提起欠薪
“我们被拖欠了半年多的工资,但用工单位始终不肯支付,怎么办呢? ”来自重庆的刘中华一提起欠薪,就气不打一处来:劳动部门的仲裁已生效一个多月了,可用工单位就是不履行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法院暂时也没办法立案。跟刘中华一起被欠薪的还有60位工友,拖欠金额达180多万元。
刘中华和工友们始终想不明白,难道我们拿老赖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稀里糊涂进工地,一拖再拖被欠薪
去年10月,刘中华经朋友介绍,到舟山某工地务工。
刘中华是带自备的打桩钻机进入工地的,在进场前与工地包工头张某讲好,工程机械是租用的,工地支付租金。他本人是到工地打工的,从事打桩作业,工资每天200元,但双方没签订劳动合同。
像刘中华一样,工地上还有很多工友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从今年2月开始,刘中华一直没拿到工资。刘中华找张某讨薪,张某的答复是上级的工程发包单位,也就是注册在外地的甲公司,还没结算工程款,没资金发放工资。
转眼到了9月,刘中华实在撑不住了,家里没米下锅,老婆孩子都等着用钱。他再去找张某,刘中华和工友们傻眼了,张某居然失联了。工地里找不到人影,连手机也联系不上。
刘中华和工友们去找甲公司,项目负责人孟某告诉他们,公司已按时将工程款支付给了张某,要讨薪去找张某。
钻机设备也被扣
刘中华和工友又找再上一级的发包单位。那家单位告诉他们,张某与他们没合同关系,但曾以单位名义就所招工人的工资支付问题做出过书面承诺。因此,那家单位对于支付欠薪没任何责任。
刘中华想,既然工资不给发,那我把设备撤出工地总可以吧。想不到,刘中华要运走设备时,工地单位根本不给放行。理由是这些设备是张某的,张某没给农民工发放工资,设备必须要扣下来。
刘中华和工友们这次真的有点火了。
想靠法律去维权
刘中华和60位工友来到定海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甲公司为被申请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仲裁委立案后,对这起案件高度重视,马上组成仲裁庭。区法律援助中心派出资深律师,为刘中华等人提供法律援助。
61位工友意味着要有61起劳动争议的法律事实,大量的法律文书要制作,大量的法律事实要核查。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仲裁委按法定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案件的仲裁。
仲裁委认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对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甲公司对张某所招用的工人,具有管理的责任,应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甲公司5日内支付刘中华36000元。
据此,其他工友也胜诉了。
刘中华和工友们拿着裁决书,心里别提多高兴,可没过多长时间,失望的情绪又蔓延开来。
难以执行的裁决
转眼过了15天,甲公司没支付工资,也没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裁决书作出后15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法院撑腰,怕什么! ”刘中华想,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会站在正义这一边的。
刘中华和工友们把裁决书和强制执行申请书送到定海区人民法院,但法院没马上立案。法院执行部门要求刘中华等人提供甲公司的财产线索,否则暂时无法立案。
刘中华这下有点发憷了。甲公司是家单位,自己一介农民工,哪里有那么大的本事去调查呢?
日前,记者再次联系了定海区人民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受理强制执行案件,符合立案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被执行对象的所在地,一是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刘中华的案子如果要立案,要么由甲公司的所在地法院来立案,要么根据甲公司的财产所在地来立案。目前,经过调查,暂时没发现该公司在舟山的财产线索。
法律真拿老赖没办法吗?
刘中华不死心,随后与北京大成律师舟山事务所的顾海港律师取得了联系。听了刘中华的情况介绍后,顾律师深表同情。他表示,农民工在任何情况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能采取任何过激行动。
“也许老赖很狡猾,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顾律师说,接受委托后将组成律师组,配合法院迅速展开尽职调查,争取尽早查找到被执行单位的财产线索,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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