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严肃性与管理的人性化
2014-06-19 16:56:57 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每个人进入组织后,第一个被告知的东西便是要“严格遵守某某规章制度”,否则,便会受到制度规定内的相应处罚,无论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每个人进入组织后,第一个被告知的东西便是要“严格遵守某某规章制度”,否则,便会受到制度规定内的相应处罚,无论组织的性质是什么,有时,人们会认为“制度都是无情的东西”,其实,这是对制度的片面理解和错误的认识,每一项制度的制定和出台,都是在广泛进行论证或者说听取大多数人意见基础上而得来的,除非你所在的组织一帮决策者是独裁主义者,按照现行的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出台,都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者全体职工会议表决通过,而绝非只是领导层“拍脑袋”而杜撰出的东西。
制度在其制定过程中之所以会获得通过,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可,首先一点就是制定的制度一定是在“严肃”的前提下,体现着“人性”这个本质,否则,你制定出的制度不仅在现实中难以执行,就算执行了也是“看人下菜”。我们常说老百姓不怕制度严,就怕制度不公正,就怕制度只是针对老百姓的。
笔者曾工作过的民营企业,他的老板在其企业制度手册一书的首页有一句话“制度第一,总经理第二。”以此来向企业全体员工表白,我是企业的总经理,这个企业是我的,但是在制度面前,我不是老大,这个企业的老大是“制度”。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可是,我们同时也发现,在一些企业往往规章制度只是针对老百姓的,一旦制度条条框框触及到“为官者”,那么制度就走了“样”,变了“色”。
有些制定制度的人,不仅自己不约束下属很好地执行制度,而且明目张胆违反制度,公然包庇违反制度的下属,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可是他们往往忘记了,作为每一个组织里的人,都是制度的受约者,但同时也是制度执行的监督者,不要以为自己为下属开脱“罪过”老百姓都是聋子瞎子,长此以往,制度不仅难于执行,而且最终这些决策者们必定被自己做出的制度砸坏了脚,封住了嘴。
还有人说,遵守制度就不能讲人性,就不能讲情面,可以说这样的人,根本不懂得制度的真正含义。制度是约束人的,但是它真正的意图是让大家从“要求你遵守制度”变成“我要自觉的遵守制度”,而不是用制度来“整治”人,更不是在制度外不要“人性化”。须知制度是死的,而制定制度的人则是活的,当某一位员工因为特殊原因“触犯”了制度的相关规定时,我们一定要本着“人性化”的管理来正确看待和处理“触犯”制度的人,而不能教条和刻板的就认为我不管你家里有什么事情,哪怕“火上房”,哪怕“天塌下来”,只要你违反了制度,我就必须按照制度来处罚你,如果这样,我们就失去了“管理”的真正意义,因为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无管理”,而要实现这个最高境界,就是要在严格遵守制度的前提下,懂得变通,懂得如何“灵活”的运用制度。
国家劳动法之所以对职工因为婚丧休假而做出工资照发的规定,就是充分考虑了在制度下的“人性化”这个因素,就是遵循了“传统的民俗民风”,还有很多省份,包括相当一部分私企民企以及外企,明确规定“职工因为婚丧休假,工资奖金一律照发”便是很好的考虑了这个“特殊”的因素。让劳动者活得有尊严,让劳动者心甘情愿的乐于奉献自己所在的组织,不是靠严肃的制度,更多的则是靠它的决策者和领导者们那充满“人性”的管理模式,那种“要让大家遵守制度,我必须首先遵守的”的大将风范,以及“己所不能勿施于人”的工作态度;要靠制度的决策者们“不走样”、“不变色”的公平公正处理问题的“公心”。
制度的“严肃性”和管理中的“人性化”,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绝对对立关系,相反的他们则是相对统一的关系,是管理过程中两个相互依存而又独立的方面。制度的严肃性是在“人性化”的基础上制定的,而“人性化”的管理又是制度“严肃性”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任何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不正确的,也是对制度严肃性的片面理解和扭曲,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会使制度在凸显“人性化”的同时,不失其本质的“严肃性”。
从制度的严肃性和管理的人性化,我联想到了2014年陕西高考作文《过独木桥》,竞技游戏规则是只能一人通过,但是在实际中却发生了两人拥抱转身共同通过,这就好比某项制度的游戏规定,在其实际执行中却因个体的特殊性而发生了变化,如果管理者不懂得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通,那么势必会使制度或游戏规则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管理者不通“人性”势必最后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处于“对立”状态,那么什么规章制度,什么游戏规定都是死路一条。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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