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各地派遣机构之间的协作是不是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建立的“转包”?《劳动合同法》是否对派遣转包进行限制?
任仕达:联盟成员之间通过协作,共同服务某客户,派遣员工只与唯一的派遣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并没与两家或两家以上派遣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不是 劳动关系“转包”。而且,《劳动合同法》也未对派遣转包进行限制。
中人网:派遣机构的协作不属《劳动合同法》所界定的“再派遣”吗?
任仕达:《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何谓用工单位?在人才派遣的三角关系中,用工单位的概念非常明确,即使用派遣服务的企业、组织;而用人单位则为派遣机构。如此一来,对第六十二条条款的理解就非常清晰了“假设派遣机构甲,向客户单位乙派遣了一名员工,乙不得将该员工再派遣其他用人单位”。这一条款杜绝了企业组织胡乱使用派遣员工的情况,保证了其工作的稳定性,无可厚非。
“再派遣”的实质问题:该员工究竟是和哪家派遣机构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是和甲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将共派遣给某用工单位,乙只负责代甲招聘该员工(委托协议),那这并不属于转派遣。因为员工劳动关系一直隶属于甲,并非由乙签订合同后派遣至甲,再由甲派遣到乙。这与普通的派遣相比,派遣机构、派遣员工、要派单位三方的权利义务并没有什么不同。而这正是联盟服务派遣客户的模式。
在联盟运行派遣服务时,并不存在派遣实际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单位将派遣员工派遣到另外一家派遣机构并由该派遣机构再派遣的情况。
中人网:通过例如任仕达这样的联盟体系派遣的员工,能否得到法律的保障?
任仕达:就如同刚才所说例子,因为员工劳动关系一直隶属于甲,并非由乙签订合同后派遣至甲,再由甲派遣到乙。这与普通的派遣相比,派遣机构、派遣员工、要派单位三方的权利义务并没有什么不同。所以,“转包过程中,两家劳务派遣公司实现了利益分享,而劳动者的权益却更加没有保障”。是没有根据的,至少,《劳动合同法》中“连带责任”的规定,还可让派遣员工多一个债务人。“派遣员工的利益没有保障”的说法无从谈起。
中人网:如果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与人才派遣的“人才联盟模式”,这两种方式到底那一种会好些?
任仕达: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我们不妨通过一些指标的对比来做一番观察。当然,首先我们得排除某些带有个人主观色彩的形容词,如“不规范的合作联盟”“徒有虚名的分支机构”等等。
具体指标 | 自有网络 | 合作联盟 |
网络可控性 | 较强 | 较强 |
服务质量统一性 | 较强 | 有统一的服务质量最低标准,且联盟成员双边可签订高于联盟最低标准的协议 |
较低 | 中等 | |
与客户的沟通成本 | 较低 | 较低 |
当地实际服务能力 | 较弱 | 较强 |
当地实际服务质量 | 无法判断 | 有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 |
对当地政策的了解 | 较弱 | 较强 |
当地资源和政府支持 | 较弱 | 较强 |
网点覆盖面 | 较差 | 较好 |
整体品牌影响力 | 较差 | 较好 |
服务不好时的退出机制 | 较差 自有机构有问题时,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会保护落后的分支机构,最终影响服务质量 | 好,联盟成员在绝大多数城市均有两个以上的成员,竞争关系形成极好的退出机制 |
按照国内派遣业的现状,实力最强的派遣机构也尚未将分支机构散布至数十个城市以上,想要拥有遍布全国主要城市的自有网络,仍只是一个美好的梦想而已。倘若真涉及到全国数十个城市异地派遣的大单,目前仍然需要依靠派遣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来解决。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派遣机构网络将服务传达至全国各地。如果有某些派遣机构敢拍着胸脯保证光凭自身服务网络就能满足全国主要城市的派遣需求,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中的水分之巨。
面对用工单位多城市、跨地区人才派遣服务需求,派遣机构有两种选择:其一是在N个城市开设直属分支机构并取得当地的派遣资质,其二是在每一个城市选取一优质派遣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前者无疑是最直接、最有“魄力”、当然也是投入巨大的一种选择,试问国内又有哪几家派遣机构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巨大投入、快速扩张的背后,势必是对业绩的急迫渴望。还是不顾一切大打价格战来造成恶性竞争、还是抬高报价提升利润让客户来买单……而前一种选择,最终会该类派遣机制的生存压力成本转移给“金三角”中最弱势的一方――派遣员工;后一种选择,呵呵,当然得要用工单位、要派遣机构、客户买单了。
况且,就算如果某公司服务网点覆盖了50个城市,那么遇到第51、52个城市的异地派遣需求又该如何是好?是见一个开一家,直到全国遍地开花?还是说凡是超出服务范围的单子一律不接?
在如何扩展网络方面,肯德基、麦当劳的连锁加盟&特许经营模式,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点新的启示。在快速发展中,与其穷尽一己之力,不如巧借他山之石。
而采取联盟方式,通过联盟运作十大原则、服务质量规范、进入机制、退出机制、客户否定机制等,既利用多边协议及共同承诺,让联盟能够以类似行政指令的方式加强与联盟成员沟通,又能够以市场化手段之退出机制来解决个别联盟成员低绩效问题。这一点,是自有机构所无法解决的――大家都知道: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的机构,再差也难以让其出局啊!
中人网:人才派遣的实质是什么?
任仕达:HR工作,从“自制”转向“外包”的进程,有目共睹。以HR工作外包、靠社会分工提高劳动生产力水平、提高社会资源使用效率;过分强调“自有机构”,放着众多的社会资源不用――不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是不是忘记甚至违背了自己所从事HR外包行业最本质的经济学实质――外包提升用工单位竞争力?
中人网:您认为采用“人才派遣联盟”的方式,符合社会的需求吗?
任仕达:通过各地优质人才派遣机构的联合,让众多的用工单位“总部”与“分支”机构的用工需求得到满足。通过当地最专业的机构的协作,有利于保证服务质量,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利益,这也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出发点的。
中人网:如何选择一家优秀的派遣机构,请您给我们一些建议。
任仕达:正如任仕达上海派遣人才总经理张锦荣先生在“2007中国人才服务业博览会的专题论坛‘新劳动法律体系下人才派遣业务的变革’”上说的那样,在新法环境下,只有优秀、规范的派遣机构才能生存下来。那么如何筛选出一家优秀的派遣机构呢?
a) 投资方背景。一般说来,拥有政府支持或者世界著名HR机构背景的派遣机构,总是更让人信服。联盟秘书长单位任仕达上海派遣人才做为全球第二大HR外包机构之Randstad与上海市人事局的合资机构;联盟成员聚合了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派遣机构。
b) 机构荣誉。这代表了社会、客户对派遣机构服务质量的认可和评价。任仕达上海派遣人才做为联盟的秘书长单位,连续多年获得上海市人才中介行业协会相关嘉奖、获得众多客户的的优秀服务商称号、获得China staff“2007最佳年度外包机构”称号。联盟也被称为中国最活跃的跨地区HR合作经济合作组织。而联盟其他成员均在各自服务的城市,以优秀的服务取得社会的认可。
c) 服务质量体系及考核标准。有无系统的服务质量体系,代表着派遣机构是否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有着清醒的认识;考核标准及其执行,则反映了其对服务质量的把控能力。跨地区人力资源外包联盟发布了我国人才派遣领域第一部服务质量标准,填补了我国该领域的空白,对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推进作用。
d) 现有客户。看看这家派遣公司现在正服务着哪些企业,听听这些企业的评价,这是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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