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今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效果如何

今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效果如何

2020-11-21 16:53:22  来源:  作者:  浏览46次 

            原文标题: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这些事你要知道

     今年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相关政策,现在这些政策执行效果怎么样,呈现哪些特点?在近期国新办举行的稳就业和减免社保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一起来看看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应对新冠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今年2月,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政策。6月份,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将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限进行了延长,其中将减半征收政策延长到6月底,将免征社保费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同时,新政策规定,2020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下限可以暂时不调整,同时规定今年缴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明年再进行补缴。新政策出台以后,得到了迅速贯彻落实,对纾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深受企业欢迎和好评。

     截至9月底 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企业1129.9万户,减免额9107亿元,缓缴社会保险费616亿元。此外,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减少企业缴费2322亿元,合计减轻企业成本12045亿元

     归纳起来,今年出台的减免社保费政策有以下三个特点:1.注重分类施策 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大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的不同,在享受政策的力度和时间上有所区别,重点向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倾斜。2.注重精准发力 在纾解企业困难的同时,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困难人群也纳入到了政策范围。比如目前按照缴费基数下限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主要是比较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还有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新政策规定,今年缴费基数下限不动,可以帮助这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减少缴费压力。正常情况下,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每年会根据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今年允许下限不调整,减轻了他们的缴费压力。另外,灵活就业人员有困难的,今年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明年再进行补缴,这也是一项政策突破,会相应减轻这些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压力。3.力度空前 2015年以来,共6次下调了企业社保费率,总费率由41%下调到33.95%,这6次下调共减免企业缴费近万亿元。

今年出台的减免政策,一年预计会减少企业缴费1.6万亿元,力度是空前的,对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加强对落实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指导,使企业和个人受益更多,得到更多实惠,增添更多活力。

责任编辑:zhaoshuo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员工在工作中起争吵,继尔打架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吗?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问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