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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就业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010-02-11 10:34: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200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杭州市新就业政策不仅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聘用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人员,也通过补贴的形式,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

      申报灵活就业可最高补贴每月500元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按规定申报灵活就业、以个体劳动者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报告就业状况的,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困难家庭人员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申请程序:要想拿到这笔补贴,必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申报灵活就业,提供《杭州市失业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困难家庭还需增加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填写《杭州市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受理后,对其提供的证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与杭州市就业事务管理系统信息核对,通过审核的与其签订《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

      在灵活就业协议期满、中止后的6个月内,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才能向与其签订协议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申请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并附《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协议、《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情况表》复印件等资料。签订过《灵活就业变更协议》的人员,还需提供该协议。在异地享受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人员还需提供在异地享受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协议期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每月补贴300元

      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除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洗头、足浴、棋牌等国家限制行业的经营活动外),在领取营业证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均可按规定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只缴纳一种社会保险费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按规定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申领程序: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领取营业证照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并需附上《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此外,对营业执照有效期中断、经工商部门批准同意暂缓办理营业执照等导致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期连续的营业执照的,凭工商部门出具的持续经营证明,给予营业执照有效期中断期间或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期间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本市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

      可获一次性2000元补贴

      持有市双拥办颁发的《市区随军家属就业优待证》和市、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洗头、足浴、棋牌等国家限制行业的经营活动外),在营业证照的相应有效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2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2000元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责任编辑:jiang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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