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2007-12-24 21:03: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 浏览46次
2005年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2005年XXX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实践“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四五”普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工作落实到人,以努力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做到依法行政,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为宗旨,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使我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现将一年来的普法工作及依法治理工作做出总结:
一、建立了法制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经费、教材落实及时。
根据普法工作的需要,我们于2001年初成立了民政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又基于机构改革期间,人员变动的情况,2005年调整了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明确了各自职责,确定由主要领导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到党支部学习计划中,坚持每季度召开支部专题学法会议,并做到有学习有纪录有体会;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重大依法治理事项。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重新制定下发了《民政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结合经贸工作实际制定了《民政局2005年学法、自考、宣传安排计划》,规定了检查考核制度,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人员对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正是这些有效的措施保障了我局从未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做到了公正执法。同时指导督促各福利企业落实《红岗区福利企业“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目标考核细则》;从普法的基本点出发,在我局经费及其紧张的情况下, 2005年一年就利用3200余元征订了普法教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务员行政许可法读本》、《行政许可法讲话》、《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行政许可法释义》、《宪法》、《公司法》、《票据法》(修正版)等。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征订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新《婚姻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全生产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民政部门法律法规,为开展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采取多种形式,完成了学法任务。
2005年初,我局为适应民政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组织人员观看涉及诈骗、刑事犯罪的视听资料;在市场经济完善发展时期,及时把握国家法规政策对做好民政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并对学习做出要求,以考试方式检测学习效果,实践证明此举达到了预期普法效果;各专业执法科室由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室人员不定期学习专业法规,要求执法人员熟知相关法律知识,并做到学习有记录、有体会,截止目前已对《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进行了考试,通过定期考试达到检验学习成果的目的,真正做到每个执法人员懂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我局不仅在内部做到了普法要求的标准,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管理中,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向群众、企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及国家规定,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解决难题。在行使处罚权时,一并告知其权利义务,使行政相对人由被动接受到心服口服,将矛盾解决在了萌芽阶段。去年底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新《婚姻法》的宣传活动,通过板报专栏、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会同区安监局组织了“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采取通过媒体宣传、领导讲话、宣传车巡回播放相关知识,宣传画刊展示等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了安全生产知识,创造了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定期组织福利生产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
三、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推进执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有措施。年初由分管领导牵头研究依法治理工作总体思路、提出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我局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依法决策,如对待上访事件时,要求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坚持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予以公正处理。
逐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建立从具体办事人员、副局长到局长的*责任制,明晰了各自职责;根据不同执法对象,分别办理了不同执法类别的行政执法证。要求执法工作人员在执行执法活动时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履行公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杜绝不公正执法现象的发生;在政务公开方面,今年我局主要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已确认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七项;具体执法部门都将办事程序、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和依据通过网络、报纸公开,将以上内容公告于群众,并制订出《红岗区民政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制度》,真正做到了将执法活动纳入程序化、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完成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
我局建立了严格的收发文制度,派专人负责收文、编收文号、送于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将收文编号、来文题目建立档案。各科室发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对自己科室所发文规定要将原始文件按文号存档。办公室坚持8小时工作时间不离人,电话有人接,有记录,活动有记载。设立专门档案室,保留原始记录。
2005年及时落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具体有:1、组织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办理行政审批确认事项。3、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4、组织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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