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休的相关解释
2015-04-01 17:02:15 来源:时代光华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按照工时每人年均应工作2448小时,而真正在岗位的实际工作只有1800小时左右。
据了解,在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关于劳动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仅在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提过,将工作时间限定为8至10个小时。由此,约定俗成延续下来。
根据当时有关部门的调查:按照工时每人年均应工作2448小时,而真正在岗位的实际工作只有1800小时左右。依此折算,实际上1人一年只上班225天,有140天是在家待着。同时,由于周末只有一天假,很多人把所有的家务活儿都放在周日干,换煤气、洗衣服、逛街、买菜、看老人、陪孩子上课,因此“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成为当时流行的说法。
据调查,当时我国大部分企业的有效工作时间只占制度工时的40%-60%。80%以上的人在每周“增加一天工资”和“不增工资,增加一天休息”之间选择了后者。1994年3月,我国试行了“隔一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3月2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
企业福利,双休,加班
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同年7月,我国《劳动法》正式出台,在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的相关制度中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人从此过上了有双休日的生活。
从1995年5月1日我国实行双休日以来,已经20年过去了,可调查发现,未实行双休日的企业,多集中在餐饮、快递、酒店、物流、商贸、零售等这些行业,这些行业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而国有企业所占据的石油、通讯、煤炭、建筑等行业,相对较为规范。但这些国有企业中,有不少单位是企业机关规范,但双休日延伸到工作一线就变样。
针对这些问题,省总工会建议,科学地确定企业劳动定额和薪酬制度,限制过多加班和超时劳动。要积极推动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定额标准体系,协商制定基准性的劳动定额标准。
企业长期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按照劳动法规的要求,征得工会和职工的同意,不能以“上面有要求”、“订单要得急”为理由或借口,侵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在生产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要通过更新设备、科学管理、增加就业等手段,合理确定工作定额和劳动标准,不能依靠拼人力而超负荷运转。
从事多年劳动维权工作的律师说,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后,在依法治国的社会大背景下,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契机。而且李克强总理也讲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是劳动监察部门的法定职责,倘若不能有效维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利,那就是政府部门的失职。劳动监察部门不能只等劳动者投诉才去查处,应该加大主动巡查、检查力度,尤其加大对商贸、零售、物流等行业的检查力度,让这些行业的劳动者也能享受到双休的权利。
责任编辑:yuanpf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