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工作台上”的悲剧 是无视劳动法的结果
2015-01-04 15:57:4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加班之风如此盛行,伴随的是经济的高速增长。加班如此让国人觉得自豪,不过是因为经济飞速增长带来的物质极大丰富。
根据媒体的报道,加班并不仅仅是地产策划界的专利。简单检索下,会计师事务所、IT企业、设计行业、医务工作以及警察工作等等看上去风光的行业,实际上都难逃频繁的加班。除了这些白领行业外,蓝领行业同样如此。在深圳,工厂频频加班意味着生意兴隆,相反,若没有加班,工人反倒因为收入下降而颇感无奈。在一些宣传文稿中,政府的官员也常常在加班中,以处理繁忙的公务。
如此看来,在这个国度,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都在不停加班中。社会上甚至形成了这样的舆论,企业以加班文化显示自身的创业精神,政府也以加班文化证明自身的勤勉为民,个人就更是加班文化的践行者了。如此氛围之下,加班已有成为国粹之势了。反倒是印度和泰国等人民的慢生活节奏,被我们看做是懒散,成为我们嘲讽的对象。
加班之风如此盛行,伴随的是经济的高速增长。加班如此让国人觉得自豪,不过是因为经济飞速增长带来的物质极大丰富。而在这繁华的背后,更多人失去了家庭的天伦之乐,失去了工作之外的其他生活意义。
就如同1984年出生的李茂韬用生命完成了这样的感悟。在生命中最后的时光中,他说工作只是工作,希望找个爱自己的人,至少在生病的时候有人照应。文字中透出的孤独感,如今读来,真是令人伤感。长期的加班后,他终于体悟到,因为工作失去的太多。只是为时已经太晚。
而实际上,若是依据法律来办事,可能这样的悲剧并不会发生。我国的《劳动法》就明文规定,实行一天八小时工作制,一天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小时,一个月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个小时。对比李茂韬的微博记录,他每天的加班已远不止如此。但是面对这样的悲剧时,法律总是不知去向。
实际上,当整个社会以加班为荣的时候,劳动法确实已经无处容身了。要改变这样的境况,也不仅仅只是加强执法的问题,整个社会的运转机制都需要进行改变。我们需要有完备的工会,充分的第三方力量的监督,以及形成企业诚信机制。
譬如国外一些劳动组织针对国外知名品牌公司在内地的代工厂,就屡屡展开独立调查,发布调查结果,并让这些企业感到压力。而这些企业在选择代工厂时,为显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也对代工厂是否有违法用工等劣迹进行考察。虽然仍然存在问题,但是,建立并不断完善这样的机制,就能在制度的范畴内保障劳动者不在光环之中成为社会以及经济发展的牺牲品。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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