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人力资源 >> 辞退员工的五大误区 ,值得借鉴

辞退员工的五大误区 ,值得借鉴

2014-12-17 09:29: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何江涛  浏览46次 
企业管理者在辞退员工时,应当合法、合理,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否则,一旦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如果员工选择要求支付赔偿金,则企业将极大的增加违法成本,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的应向。
        企业以正常运营并营利为目的,而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但正常的人员流动是企业常态,有主动辞职的,有不辞而别的,当然就有企业主动辞退的。本文中,笔者就企业辞退员工的五大误区将一一介绍,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借鉴。

    一、辞退员工是企业的事,与员工无关

    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就形成了一种较为稳定的法律关系——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该劳动成为企业业务的组成部分,而企业因员工提供了劳动而向员工支付报酬。双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后,则该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必须存在法定事由,并且由于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在辞退员工时,不能仅从企业角度进行决策,同时需要了解员工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或企业规章制度关于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否则企业单方作出辞退决定后,很可能激化企业与员工的矛盾,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只要规章制度有规定,那么根据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肯定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管理者根据该条款认为只要员工违反了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则企业就可以合法的辞退员工,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殊不知,该条款并没有看起来那么“万能”,因为根据该条款辞退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2、规章制度向员工公示;

    3、员工的行为的确违反规章制度规定;

    4、该员工的违反行为符合“严重违反”的程度;

    5、该员工的违反行为有证据支持;

    6、辞退该员工的程序合法。

    只有满足以上六个条件,企业才能据以辞退员工,并且无需支付相应补偿。

    三、只要是员工主动辞职,则企业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三种方式:

    1、合意解除,即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2、劳动者主动辞职;

    3、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员工。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来看,似乎只要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即使劳动者主动辞职,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4、因以下原因导致合同无效:1)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3)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5、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员工依据以上原因向企业提出辞职,员工仍然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因以上原因给员工造成损失的,企业还应当予以赔偿。

    四、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意辞退

    很多管理者认为试用期是企业和员工双向选择的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员工觉得企业不合适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企业觉得员工不合适也当然可以随时辞退该员工。

    其实不然。试用期的确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双向选择,确定是否能够建立长期稳定关系的重要期间,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试用期内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辞退员工的,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试用期合法有效,例如,有的企业并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而是仅签订一份试用期协议,协议期满后满意的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仅签订试用期协议的,该协议约定的试用期将认定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试用期将不复存在,企业也当然不能依据“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员工;

    2、录用条件明确具体;

    3、有证据证明员工的确不符合录用条件;

    4、辞退通知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企业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才是合法有效的。

    五、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程序什么的无关紧要

    “重实体、轻程序”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企业管理中也很常见。企业管理者很容易认为只要辞退员工的理由合法有效,直接发辞退通知就好。但是,我国日益重视“程序合法”的重要性,也更加强调企业的民主管理。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这就要求企业单方辞退员工的,如果企业有工会组织,就必须而提前通知工会,否则仍然将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可能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利后果。

    企业管理者在辞退员工时,应当合法、合理,方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否则,一旦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如果员工选择要求支付赔偿金,则企业将极大的增加违法成本,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的应向。
 
责任编辑:abler
标签: 辞退员 误区  借鉴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中国留学生归国求职洞察报告 核心摘要中国留学生归国就业已成普遍选择,且创业意愿低。超过80%的留学生毕业首选归国发展,其中绝大多数直接就业,只有2%的留…[详细]

    阳明心学,做人的大智慧 每次阅读王阳明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很遗憾,不是因为内容不好,而是遗憾自己怎么知道得这么晚。阳明心学是一种实践的哲学,具有真…[详细]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由谁拟定?最低工资包括加班费吗?计件工资存在最低工资吗?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 01、…[详细]

    企业管理的三道“坎” 赫伯特·西蒙曾说:管理就是决策。但是,对大多数管理者来说,尤其是高层管理者,他们往往面临的不是决策难题,因为管理者只要具…[详细]

    领导人都深刻掌握的22条管理法则 01、吉德林法则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管理顾问查尔斯·吉德林提出:把难题清清楚楚地写出来,便已经解决了一半。只有先认清问题,才能…[详细]

    最新信息

    中国留学生归国求职洞察报告核心摘要中国留学生归国就业已成普遍选择,且创业意愿低。超过80%的留学生毕业首选归国发展,其中绝大多数直接就业,只有2%的留…[详细]

    ·每日金句:不必畏惧前路艰险,坦途只给勇敢行路的人准备
    ·沟通的“黄金公式”
    ·自我感觉特别好的面试,为什么往往没下文了?
    ·一个人长期稳定发财的真相:就这2点
    ·电话请假公司不批,员工自行休假算旷工吗?
    ·职场上最需要的是正确的方法
    ·HR的方向怎么选
    ·毕业十年,有人月薪1w,有人月薪10w,差在哪里?
    ·你对待工作的态度,暴露了你的层次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