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指出,由于经济低迷等原因,由二代接管的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不如由一代掌控的企业。
中国有句古话叫“富不过三代”,第一代创业,第二代守业、第三代败业,如今这句话也正考验着中国民营企业的未来。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某论坛上一句“曾后悔只生了一个儿子”的无奈,也透露出中国企业家们对于企业传承的忧虑。
资料显示,未来5~10年,中国家族企业将迎来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家族企业交接潮。当“打天下”的第一代创业者们开始渐渐淡出舞台,他们那些血缘至上的家族接班人如何扛起企业未来的大旗?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上海《福布斯》中文版近日发布了2013年“中国现代家族企业调查报告”。这是福布斯中文版连续第四年对中国上市家族企业进行调查。
报告显示,多数中国家族企业同时面临交接班与产业转型两大挑战,走向前台接班的二代人数出现明显飞跃,交接班进入高发期。
由于经济低迷等原因,由二代接管的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不如由一代掌控的企业。如何在顺利交接班的同时,应对危机与波动的风险,实现企业的持续成长,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家族企业面临的“时代课题”。
家族企业中二代数量明显增多
四年间,福布斯通过对中国家族企业的跟踪调查发现,家族企业中的主要亲属关系变化几乎可以说是中国家族企业发展的缩影,在调查中显示,2010年时,兄弟关系在企业家族成员中尚处于首要地位;
而随后两年中,创业板的诞生刺激了大批中小家族企业的集体上市,“夫妻档”的比例也同时呈直线上升,而随着第一代企业家年龄的增长,子女等二代们开始进入企业并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今年父(母)子(女)的关系数量首次超越了兄弟关系,以将近4成的比例成为第二大亲属关系。
子女等二代们已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除了比例呈直线上升的父子/母子关系数量,父女/母女关系也增长到17.7%,女婿/儿媳的数量超过去年的两倍,此外甥舅/叔侄和二代姻亲数量亦有显著增长,家族企业两代人交接班的态势已日益明朗化。
抵御危机接班二代尚不如掌权一代
家族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面临资金压力,而过去一年中,受到经济增长转慢和政策调控的影响,许多家族企业上市进程放缓,融资困难直接导致了企业经营状况的下滑。
据福布斯调查,在中国家族企业中,一代掌权的企业有645家,占比超过九成;二代完成接班的为66家,较去年上升了21家,占比接近10%。可以看出,A股上市家族企业的交接班步伐开始加快。然而,二代接管的家族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不如一代掌权的企业。
尽管企业规模仍能扩张,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几乎达到一代掌管的两倍,但是2.5%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远低于一代操控大局的9.9%。3年平均的净利润率、ROE和ROA也均低于一代主导的企业,说明二代对于企业的掌控和发展盈利能力较一代逊色,尤其是在经济增长放缓、经济转型期风险增大和经营环境难如人意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带领企业转型发展,是接班二代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二代掌权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已接任掌权的中国第二代企业家中,男女比例接近9比1,男性在接班人选择上依然占绝对优势。
在以上二代企业家中,出生于60年代和70年代的占绝大多数,比例超过80%,其年龄层在30-50岁之间。最年轻的才30出头尚未成家,最年长的则已经53岁,开始考虑下一代接班人问题。
这些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父子共同经历过“再创业“的,例如明牌珠宝的虞氏父子,从贴牌生产到自立门户,虞兔良带领明牌开创了中国铂金首饰的先河,也顺利完成了权力交接。在这种情况下,“接班”的问题相应淡化,二代与企业共同成长的经历有利于他们顺利地实施发展战略。但当传承再进行到下一代,交接班问题依然存在。
与此同时,随着“80后”一代在接班人队伍中的壮大,传统企业有望在投资、金融等新兴领域得到发展。这些年轻一代比起父辈在学历与国际视野方面显然更具优势,但缺乏与企业一同成长的经历,就算是“少主”也会难以服众;对初掌权的二代而言,一代创业者的精神聚力已是很难超越的高峰,如何任用公司元老、聘请职业经理人、推行制度改革等均是考验不断;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许多传统型企业特别是制造业面临转型升级问题,挑战同时也为这些“创二代”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不管外部条件如何,上一代是否放权,何时放权,这才是他们能否施展开拳脚的关键。
事实上,国外家族企业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比较成功的传承模式,对于中国发展历史只有二三十年的家族企业来说,或能有一些启发。
纵观全球,有序传承最久的企业非日本莫属。迄今历时1295年、传承46代的日本小松法师长寿旅馆就是其中之一,它自公元718年由善澄法师创办,一直由法师家族以嫡长子世袭的方式延续至今。
另外一家日本企业——日本建筑会社“金刚组”,自公元578年由原本为朝鲜半岛百济王国柳姓的金刚氏创立,至2006年1月清盘破产,其间传承1478年,前后40世当主中,非金刚氏嫡传子弟承继者仅一例(1934年嫡孙媳就任第37任当主,但第38任又回归金刚氏)。
超过100年历史的家族企业,在欧洲有6000家,在美国有800家,在日本据推测可达3万家。法国一家由创业200年以上的优良企业加盟的组织“Les Hénokiens”,截至2010年6月,在全球有40家会员,日本就占了5家。在日本,整体上约95%的企业是家族企业。
同样,在号称“富不过三代”的欧美,也有传承六代不衰的洛克菲勒财团(创立自1870年),传承五世不衰的法国爱马仕财团(创立于1837年)等。据调查机构IPSO统计,近10年间德、法、意、西、瑞士、英国等欧洲国家上市公司中,家族企业的总体走势明显好于非家族企业,如德国,近10年间家族企业发展指数上升了206%,而非家族企业仅47%。
去年夏天,德意志银行对德国4400家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欧元的德国家族式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选取了其中的405家进行研究。结果显示,德国的家族式企业平均“年龄”为84岁,其中只有极少数企业创建于德国工业化之前。
如今许多蜚声世界的德国巨头,实际上都是家族式企业,比如大众、宝马、博世和麦德龙等。调查结果还令人惊奇地显示,哪怕是在欧债危机肆虐的大背景下,德国的家族式企业依然表现出了十足的韧性。
日韩企业倾向“世袭”
对于家族企业而言,最为传统的传承方式,就是不论所有权、管理权,均在家族内部传承。日、韩等许多亚洲家族企业、尤其小型家族企业采取这种形式的仍然很多,如前述小松法师长寿旅馆,近1300年来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都由嫡长子承袭,其余子弟非但不能染指企业,而且还需另谋生计。
当然这仅是趋于极端的例子,宽泛的“传统家族传袭”,不仅包括嫡长子传承,也包括家族子弟、血亲,甚至过继传袭,在盛行养子传袭制的日、韩,以养子、招赘等方式传承家族企业并不罕见。
这种形式适合于传统、小型产业和特定行业,而不太适合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企业,因为后者需要更多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严格的血亲传承并不能保证每一任继承人都是胜任的继承人选。在美国曾红极一时的王安电脑公司最终盛极而衰,很大程度就因为创始人王安迷信传统传承形式,宁可驱赶元老功臣,也要扶植儿子上位,结果不胜负荷的儿子让公司错失了发展契机。
同样在日本,最近几年来,从创业者家族中选出社长的风气和传统也有所减弱。主要原因也是随着全球化进展,创业者家族中没有能够适应全球化的优秀人才。因此,在日本社会中,对于“世袭”、“王朝”持否定看法的人也越来越多。
欧洲流行家族持股
在欧洲比较流行的模式则是传统变通形式,即有条件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企业或财团采取股份制或上市公司形式,引进外股、外人参与,但家族成员仍控制大局。
如宝马是由匡特家族创建,1982年创始人赫尔伯特•匡特去世后,其第三任妻子约翰娜•匡特持有16.7%股份,孙子斯蒂芬•匡特和孙女苏珊娜•匡特合计持股47%,整个匡特家族总计持股逾60%。日常经营由董事会委托专门的CEO主持,平时匡特家族并不干预,但一旦发生大事则“股权效应”立即激发。1999年宝马收购陆虎失败,匡特家族一日间便挟股权之利逼退CEO皮舍茨里德。
这种形式较前一种更适应新形势下的商业竞争,但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所有权对管理权拥有“一票否决”的形式,有时会导致“老板乱炒经理人”的现象。苹果这家实际上并不能算家族企业的新兴公司,发展过程中走过的第一段弯路,正是部分股权持有者借助股权力量逐走经理人乔布斯所致。
不仅如此,由于这种形势下家族控股往往并非操控于一人之手,一旦家族内部发生矛盾,后果便不堪设想。创立于1922年的德国多尼尔飞机制造公司,号称“德国飞行器之父”,在齐柏林•多尼尔家族维持下,渡过了二战后德国航空工业几乎“归零”的最艰难时刻,一度创造了支线民用航空的“多尼尔辉煌”。
但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上世纪80年代,多尼尔家族第三代、第四代诸传人间矛盾激化,公司经营方针凌乱,部分家族成员更不顾大局,向竞争对手抛售手中股权,结果1985年多尼尔公司被戴姆勒•奔驰夺走控股权。此后屡经稀释,如今名噪一时的多尼尔,已经沦为美国仙童公司旗下的一家小公司,而仙童公司本身也已百病缠身了。
“股份制”稀释家族控股权
如今,随着规模化经营的普及和金融杠杆作用的凸显,家族企业控股不断被稀释的现象变得十分普遍。
由于公司经营变得很困难,日本的很多家族大企业也逐渐变成股份公司。创始人家族在股权不断拆分后,实际丧失了对家族企业的控制,而沦为小股东,家族企业仅保持冠名,如日本松下,战前为松下家族的全额控股企业,1950年松下家族控股降至43.23%,不到一半,1994年全家族控股总和已仅3.5%,丧失了第一大股东资格(当时住友银行控股比例高达4.6%)。
在股份公司中,是通过股东的投票来选举社长。也就是拥有全部股票51%的阵营来决定社长人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股份公司是大家的”,股东比起无能的创业者家庭成员,更加注重选择外部的优秀人才。即使创业者家族持有30%的股份,如果没有办法说服剩余70%的股东,也无法让自己家族成员担任社长。
对于家族企业而言,最为传统的传承方式,就是不论所有权、管理权,均在家族内部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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