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波减税“红包”来袭。1月24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召开浙江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媒体见面会,推出一大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我省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发布政策的省份,预计2019年为小微企业减征税费195亿元以上。
与此前相比,这次推出的减免政策有哪些特点?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何变化?浙江小微企业将迎来哪些利好?针对上述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我省相关财税专家。
关键词:50%
减征幅度全国最高
小微企业是我省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如何让小微企业有最大获得感,是此次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重点。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除了全国统一规定的政策外,还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
“国务院提出50%幅度内减征,给予各省很大的弹性空间,我们一步到位,决定把减征额度用足。”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尹红平介绍,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提前谋划,研究提出我省实施方案政策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我省小规模纳税人按50%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这6项税种和2项附加,以前是极小范围才有减征,现在是直接按应纳税额50%的最高幅度予以减征,这是一项普惠性、大力度的减税政策。”尹红平说。
如果企业之前曾享受过某些地方税费的减免,是不是就没有这项福利了呢?今年多重优惠可叠加享受。
杭州某机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按去年标准计算,该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2万元,实际安置残疾人5人,可享受1万元的减征优惠,剩余应缴纳1万元。如今还可再减征50%,企业实际缴纳5000元,叠加后优惠幅度达到75%。
关键词:普惠
受益企业不断增多
各种地方税减税“红包”数量激增的同时,单个减税“红包”的质量也在提升。最直接的就是,减税新政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月度销售额标准,由过去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温州市金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胜瑶告诉记者:“去年公司营收为70万元,缴纳税款3.6万元。这次发布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使企业增值税税款全部减免,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小微企业的比重高于全国,起征点的上调在我省释放出来的减税红利更大。温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章纪法测算了一笔“减税账”:起征点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能为温州4.2万户企业再减负超过3.4亿元。
除了起征点提高之外,小规模纳税人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前,经营货物或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定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不超过50万元(商业80万元),如今提高到500万元。
“以印刷包装行业为例,苍南多数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按照过去政策无法享受优惠,而今年预计有98%的包装企业都可以享受新政红利。”苍南包装协会秘书长陈国说。
此外,减税新政还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项“特殊待遇”。“对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不再以全部销售额作为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判断标准,而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作为依据。”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陈丽卿说。
关键词:5%、10%
加大减税优惠力度
在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等实际税负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是这次减税新政的另一大亮点。
减税新政提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种计税方式,看似比较复杂,其实大幅减轻了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体现了扶小扶弱的特点。”尹红平解释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
温州融金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勇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减税政策的链接。他说,去年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达到294.31万元,应纳税额70多万元。按照新政策,同样情况下,今年预计应纳税额不到25万元,可减税超过45万元,减税幅度超过65%。
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浙江的科创企业也是一大利好。
为鼓励资本市场,助力创业创新,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而如今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创投基金有了更大的获利空间。
“浙江发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其实也是一次‘三服务’活动、送温暖活动。我们会把这些减税‘红包’第一时间送到小微企业手中,让他们轻装上阵,更好更快发展。”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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