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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多项举措

2009-11-02 15:34: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今年,太原市预计接收本地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1.8万人,加上近三年来未就业的毕业生约1万人,共有2.8万余名毕业生面临就业问题。为此,市政府10月28日出台《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将通过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开通自主创业“绿色通道”、放宽落户限制等措施,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自主创业

  ●太原市将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帮助毕业生尽快实施创业项目,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如果自主创业缺少资金,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委托指定担保机构,为他们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

  ●开通“绿色通道”和服务窗口,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允许大中专毕业生用自有或租赁的住房兼作经营场所。

  ●毕业后5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者,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企业吸纳

  ●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或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可享受每个就业毕业生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

  ●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招聘非本市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公安部门一律取消落户限制。

  ●毕业生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期间,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将免费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计算等手续,见习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工资。

  服务基层

  ●今年开始,县(市、区)行政机关新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录用计划的三分之一;乡镇街道新考录公务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农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在聘在职优秀大学生村 (社区)干部比例,不得低于录用计划的50%。

  ●到艰苦地区(行业)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一级。

  就业见习

  ●动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至12个月的见习实践。见习期间,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失业登记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毕业生,可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从而享受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提供的就业服务。

  ●因患病等原因暂时无法工作、且确无生活来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或临时救助条件的,民政部门将为其办理低保或给予临时补助。

 

 

责任编辑:xi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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