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职业指导 >> 谨防用人单位逃避加班费的“四大歪招”

谨防用人单位逃避加班费的“四大歪招”

2013-12-02 16:13:41  来源:中工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每次长假过后,加班工资都会成为劳动争议或信访咨询的热点问题。
    每次长假过后,加班工资都会成为劳动争议或信访咨询的热点问题。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理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可不少用人单位却想出种种办法来逃避。维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劳动者谨防用人单位逃避加班费的“四大歪招”。
 
    歪招一:发实物或过节费代替加班工资
 
    有的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发放诸如月饼、粽子、食用油等过节礼品或者过节费来代替加班工资。
 
    过节发实物或节日费,都是因节日而发,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属于过节福利;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牺牲节假日坚守岗位的专项补偿,属于劳动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给付。因此,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过节费来冲抵。
 
    歪招二:用加班津贴代替加班工资
 
    一些用人单位不管劳动者每月是否加班,加多少班,每月都发放固定数额的加班津贴,以津贴的形式对加班做出补偿。
 
    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单位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而加班工资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加班津贴不能代替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如果每月发放的加班津贴超过了每月依法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当然无可厚非,但是若没有达到,仍属于违法行为。
 
    歪招三:随意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支付加班工资,随意规定职工加一天班多少钱,就以这个为加班基数;或者随意规定职工工资中前几项为加班基数,确定的基数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照法律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必须是以职工本人的月均工资为基础。法律同时规定,无论何种方式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歪招四:以计件工资为由不发加班工资
 
    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认为,计件工资制就是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多劳多得,不存在加班情形。
 
    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在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在标准工时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都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计件工资制下的加班工资测算,应根据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分别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加班工资。
 
    提醒:广大劳动者,要增强收集和保留加班相关证据的意识,做一个善于维权的“有心人”。收集和保留的加班证据可以是考勤表、交接班记录、加班通知单、电子邮件等,也可以是加班的业务记录、证明加班事实的管理制度,甚至包括加班就餐发票等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些证据都会成为支持劳动者维权的强大力量,劳动者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提请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yuanpf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乞丐的觉醒:当改变自己时 一切都在改变 当你改变自己时,你会发现一切都改变了。 曾经有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在卖完大部分的花之后,发现天色己晚,所以决定早点回家。…[详细]

    房地产业新职业:验房师 10月27日,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消息,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正式启动《验房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 “…[详细]

    一位职场老前辈厉害总结的心得 如果这篇文章没有分享给你,那是我的错。 如果这篇文章分享给你了,你却没有读,继续走弯路的你不要怪我。 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详细]

    在不冒犯对方的情况下 优雅地结束对话 您一定有过这样的经验,正当您在会议上与某人交谈,却从中意识到对话结束了!虽然你们都还在为延续对话而做出贡献,但却只是在运…[详细]

    厘清职场4种病症,3条界线,找到职场共感 拿不出成果的职场,常常欠缺的一个部分—那就是“共感”。 首先,我们将在这边一次公开,没有共感的职场中常常可以看到的4种病症…[详细]

    最新信息

    乞丐的觉醒:当改变自己时 一切都在改变当你改变自己时,你会发现一切都改变了。 曾经有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在卖完大部分的花之后,发现天色己晚,所以决定早点回家。…[详细]

    ·职业百科:系统交付工程师
    ·职业百科:仪器仪表工程师
    ·做人做事,顺序很重要
    ·凡事提前五分钟
    ·和领导出差,该聊点啥?
    ·闹离职的员工没走,不吭声的员工突然离职
    ·李佳琦一夜赚6亿,背后的高学历团队扎心……
    ·提升自己职业技能的方式,增加工作机会,提高成功的概率
    ·职场“名媛”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