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标垫
批发价:12、13元
礼品公司批发价:198元
零售价:298元
求职者须交款:200元
一个普通的钢化玻璃工艺鼠标垫,批发价不过12、13元,却被一家礼品公司开出198元的批发价,298元的零售价,然后让来应聘的年轻人交200元钱后拿一只去推销,凡销售6只者就会被录用。如果你不想卖了,对不起,你没有履行合同,200元不能返还。
小黄拿合同来报社投诉
22岁的小黄没想到自己第一次闯天下,就遇到了这么一个麻烦事。上周五,高高瘦瘦、文静腼腆的小黄拿着合同和鼠标垫来到报社后,才第一次读明白了这个合同的含义。而此前,他去这家公司时,根本没人跟他提过这个合同的内容,他所听到的只是去做市场
调查,然后交一份关于鼠标垫的
调查报道。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这种以“合同陷阱”的形式蒙骗年轻人,骗劝不大不斜的产品费用的情况呈上升趋势。时值
求职高峰,找工作已经成为很多年轻人迫切的任务,利用年轻人
求职心切,社会经验不丰富的弱点进行“圈钱”的行为,值得引起市民的警惕。
第一次要钱被拒绝
22岁的小黄今年10月从一份报纸的
招聘广告中,发现了一条门槛很低的
招聘信息:一家叫上海×××礼品有限公司的普陀分公司
招聘客户专员等,户籍不限,30岁以下。与其它公司
招聘广告不一样的是,它无需投寄简历或预约面试时间,带着个人简历直接到公司面试就行。
正在找工作的小黄觉得自己还有点客户服务经验,而且可以带简历面试,省去很多等待时间。于是,他便带着广告直接到了这家位于普陀区金沙江路某弄的商住两用楼的公司。
小黄完成递交简历、验证身份证等手续后,对方让他交200元钱,签署了一份《关于合作推广“工艺鼠标垫”业务实习的合同书》,告诉他拿着一只鼠标垫去徐家汇等市中心做市场调研,一周后交调研报告,决定是否被录用。
这时,公司没有告诉小黄合同上关于鼠标垫合作推广的内容,只是说看看市场反映,而急着要找工作的小黄当时也没有仔细读这份合同的内容。
小黄依言行事,自己做了调研问卷,在数码广场等处做了市场调研。一周后,他拿着鼠标垫和调研报告赶到公司时,接待人看了看说他不合格,不予录用。小黄便索要200元钱,但对方说:这不可能,你看看合同去。
小黄再去时,对方说,这是总公司的规定。小黄提出要跟总公司的人士接触。对方称,总公司的人不是随便可以见到的。小黄愤愤不平地离开公司,在电梯间碰到了另外一名来要钱的年轻人,一问才知道和他一样,被拒绝退钱。
第二次要钱发生殴斗
上周一,小黄和两个朋友再次来到这家公司,希望要回自己的200元钱。
但是这次双方发生了不愉快的争斗。小黄称,这家公司的徐经理和人事主管与小黄几个拳脚相加,最后公司还叫来了帮手。结果是小黄被要求拿出1500元钱赔偿对方的受伤以及损坏的桌椅物品。小黄担心朋友,于是拿来了钱,还被迫签下一张协议,说明小黄是对“合作合同有异议”而发生争执,自愿赔偿,不得再做责任追究。
小黄觉得自己受点损失不算什么,但当他想起当时看到的桌子上那么厚的简历,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被骗了时,他就决定向本报投诉,希望能让更多的人注意这一问题。
记者上周也以应聘者来到这家公司。楼下大门口的保安直接问记者是不是来面试的,如果是要登记。记者前去登记时,发现前面已经有5、6个登记的名字,去的地点都是这家公司。
记者乘电梯来到27楼的这家公司时发现,连上接待小姐,只有3个办公人员。对方表示除非拿简历和身份证来应聘才能看公司介绍,她简略说公司是做水晶礼品等生意的。记者询问实习是否要交押金,对方予以否认。接待小姐对记者的询问表示疑虑,说明除非来应聘否则不愿意再交谈。
后来该公司一位负责“送行”的先生在电梯里对记者说,200元是应聘资费,后来又说是拿一个产品做调研,将来如果没应聘成功,200元可以返还。
剖析合同:连环套陷阱
当小黄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合同后,这份合作推广的实习合同设计得很“严密”,但是稍微仔细读一遍,就会发现这当中有一个怪圈———只要你交了200元钱,钱就拿不回去了。
首先合同称,乙方自行承担实习资料费及“工艺鼠标垫”样品费200元,样品自领取之日起,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产品只能用于演示之用,为保证外观整洁以及防止客户异议,不便再以商品出售,故不予退还。既然不退还鼠标垫,怎么可能退还钱?
合同又称,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中途退出,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就是说,只要你中途想不干了,就得给对方200元钱。
合同中的录用条件是,如果乙方在实习中,实现6盒鼠标的成交量,或表现出适应甲方行业需要的能力,可被正式录用,样品费由甲方返还,乙方拿15%提成。那么实现6盒成交量的可能性有多大?
按照小黄拿到公司提供的价目表,这张鼠标垫批发价是198元,零售价是298元。
记者按照包装盒上厂家地址询问过去,厂家销售人员称,这种鼠标垫出厂价12、13元,市场零售在30多元左右。可想而知,人们花300元买一个鼠标垫的几率有多大。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菁华看了这份合同后称,这是份设计得很“巧妙”的合同。打业务实习旗号是打擦边球,合同一开始就称甲乙非劳动关系,而它的条款非常接近劳动关系。这份合同用实习的名义表达了一种劳动试用关系,但却没有写明试用期间确切的报酬条款。
公司说法:我们看情况返还
记者拨通了公司电话,负责人徐经理告诉记者,签署的合同是有关合作推广,不是所有不被录用的人都不返还200元,而是根据情况进行返还的。比如家庭经济困难的实习人员,无亲无故的外地人,或者样品损害不是很严重的,都会适当返还一定金额,一般退还原则是以50元到180元金额不等。
徐经理称,目前公司也就有15个人来应聘,现在拒绝了7、8个人,已经返还了4个人。记者询问是否有那4个人的返还收据凭证。徐经理称,那不一定。他几次表示,这些事情他不经手,都不是很清楚。
至于其余人为什么没有退还,徐经理没有做具体解释。对于小黄的情况,他先表示自己不清楚,后来说自己当时不在场,后来又说自己是争执后期才来的,是小黄自己大吵大闹,拒绝好好谈。至于是否还能返还小黄的200元,要看小黄的态度,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