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五险一金 >> 中国的养老制度及其改革

中国的养老制度及其改革

2015-01-15 14:19:40  来源: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为什么要强制养老? 

  中华民族有敬老的传统。《礼记•礼运篇》中说:“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因为社会保障的其他部分,如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保险的对象,都是不确定发生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会失业,失业也多是暂时的、受工伤、生重病等,但是,每个人都会老去,都需要养老,这是确定的。所以,如果不特别说明,社会保障指的就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政府强制实施的,为人们在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年老后保障其生活的筹资制度,具有强迫性,不管个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必须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为的是更好的保障职工的退休生活,企业一般通过为职工建立年金的方式进行补充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就是个人自愿参加的商业人寿保险。

  近代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1668年法国为海员建立的养老金,以及1888年德国实施的《老年残障社会保障法》。现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制度,开始于1935年的美国,当时离1933年大萧条过去不远,社会痛感没有强制保障,人们没有安全感,为害甚大。

  政府为什么要干预属于个人事务的养老行为?甚至连美国这样号称最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居然最早实施政府强制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个人不可以完全通过个人储蓄,或者商业保险解决养老问题呢?

  著名经济学家,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曾不遗余力地抨击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他说,假如一个人愿意选择过一种年轻时花天酒地,年老时穷困潦倒的生活,那是他的自由,也许他还觉得是享受,政府不应该干预这个人的自由选择。弗里德曼还指出,一个人在一生中的消费,是相当稳定的,每个时点差不多都是根据从一生看的“永久性收入”进行消费,到老了也会有钱花,包括有钱看病,根本不用政府操心。

  但是,大部分经济学家不这么看,比如凯恩斯主义者就认为,个人消费是由个人或者家庭各当时的可支配收入决定的,人都是短视的,不具有远见,有的人不能做到自己养活自己。他们认为,不是所有人都理性,能“合理”地安排自己一生。人们的认识存在盲点和非理性,需要政府来强制地“帮助“他们,实行家长式的“父爱主义”,强制建立养老基金,绝对必要。

  另外,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障,具有全覆盖的特征,可以照顾到全社会的所有人,特别是弱势人群,具有共济性(人际转移)和公平性。这也是政府热衷干预养老事务的原因。这些原因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单单依靠个人储蓄来养老是不可靠的。

  商业保险如何呢?商业保险可能存在逆向选择,保险公司追求的是安全和盈利的,他们喜欢那些交费时间长,但享受保险时间短的人,也就是活得短的人,但是这样的人不愿意购买人寿保险;相反,交费时间短,而活得更长久的人,更愿意买人寿保险,而保险公司却不喜欢这样的人。于是,前者会逐渐从保险中退出,后者则蜂拥进入,保险公司的风险抬高,不得不提高保费,继之,上述进入和退出重复,直到保费高到参保人数过少,保险公司亏损成定局从而破产。所以,商业的养老保险是不可靠的,此时,政府的强制就有必要。

  强制保险的一个特点是强制交费,形同税收,如果没有强制交费,就会发生道德风险,反正政府不会丢下我们不管,何不年轻时多多享受,把自己赚的钱都花光,等老了等政府养活自己,这也是政府干预养老的一个好借口:我们得为所有人负责。 

碎片化的养老体系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从1951年就开始着手了,到1956年分别建立起对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体系,他们通过缴纳保费参加养老保险,94%的职工参加,此后不断发展和改进,直到1966年。文革之中,各种养老保险制度取消,改为国家养老和单位养老。

  改革后,从1984年开始恢复社会养老,随着原来的国有企业养老保障模式的实际破产,改革步子加快,1991年国务院通过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俗称33号文件),1995年又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俗称6号文件),这两个著名的文件,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重新建立的宣言书。

  后来,又经过不断的磨合,发现问题,不断修正、完善、充实,到2006年11月1日,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定型。

  中国养老保险筹资的基本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是企业和个人的交费,企业的交费不超过企业(交费)工资总额的20%,个人的交费是个人交费工资的8%。交费工资的计算依据,一般是各地的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60%到200%(2倍),最高不超过300%(3倍)。基本工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企业缴纳的部分,在2000年之前,一部分进入社会统筹,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一部分进入社会统筹,互相交叉,眼花缭乱。2000年之后,企业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帐户,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交费年限为连续的15年(个人不能退保)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可以在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大约相当领取养老金的上年度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职工月平均基本工资的20%,这部分由社会统筹支付,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全部交费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

  社会统筹帐户里的钱,不是属于特定的人,而是属于一个区域内的所有人(区域的大小,就是统筹的层次,也就是每个说退休的人,都有权从社会统筹帐户中领到部分养老金。现在中国的社保最高级别是省级统筹。过去的铁路、民航、金融等行业统筹,现在已经转为地方统筹了)个人账户里的钱,只属于交费者个人,一一对应。社会统筹体现的是共济性,个人账户体现的是自我保障性和激励性。

  世界上大体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和完全积累制(fully funded)。现收现付制,就是所有正在工作的人都必须交费,但是不为每个人建立个人账户,当年退休的人,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退休者领取的养老金,不是退休者本身交纳的,而是当年在职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果当年在职的人交费不足支付(领用),则相应调整交费率或者支付水平,保持两者基本平衡。

  在这种制度下,养老保险系统里基本没有结余的钱(但是也不排除个别年份会有少量盈余)。美国是这种制度的典型,美国采用社会保障工薪税的形式筹集养老资金,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无雇主的,自己缴纳全部),2003年后,税率是6.2%(加起来就是12.4%)。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领取水平取决于开始领取时的年龄、交费年限等因素。

  美国1935年开始设计社会保障制度(OASDI)时,采取的是积累制,也就是完全的个人账户制,人们把钱存入个人账户,退休时,可以领取本金和利息。但是,很快这个制度被抛弃,因为经过1929-1933年之间的“大萧条”,老年人原先积累的财富几乎化为乌有,而且个人账户资金,需要有专门的机构管理,保证保值增值,美国的老百姓担心这些机构会产生腐败,资金不安全,所以很快转变成了现收现付制。

  美国的养老制度也存在种种问题,现收现付显然缺乏效率,著名的例子是一个叫芙勒(Ida Fuller)的妇女,她只交了24.85美元的工薪税,却活了99岁,共领取20,897美元的养老金!所以,是不是要放弃现收现付,改为积累制,一直在讨论中。不过至今的主流意见,仍然是坚持现在的制度不动摇。上面提及,美国的养老金,个别年份有盈余的,历年积累的盈余一般以信托基金的形式投资,如购买政府债券和股票,但是盈余毕竟有限,这没有改变现收现付的性质。

  完全积累制,也称为“私有化”制度。采用完全积累制最典型的国家是智利,1981年开始实施,在世界范围内智利的养老体系算数成功的典范。积累制下,个人账户的钱,可以投资,可以在未来传给下一代继承。积累制是有效率的,因为没有利益没有交叉和外溢,个人的养老水平取决于个人的交费,与他人无关,而现收现付,在政府强迫之下,存在人群之间利益的转移。积累制最大的好处是,对整个社会的储蓄水平没有影响,而现收现付制的强制,必然干扰个人的储蓄决策,降低储蓄率,储蓄影响宏观经济的衰荣,储蓄率过低对社会长期投资和经济增长都不利。

  欧洲国家大都采用现收现付的制度,但是正在朝着混合型转化,也就是现收现付与积累制的结合。

  中国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表面看也是混合型,但实质却是现收现付。

  到现在为止,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和改革,只是针对城市的企业和在职职工(有工作的人)。中国养老保险最大的问题,也是最大的特色是,不同人被纳入不同的体系。

  除了在职职工,还有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无业的居民、农民工、以及农民。机关公务员,不用交费,也不领取养老金。退休后,仍然由财政支付退休工资。为什么连工人都改革了,公务员反倒不改革?一个原因可能是,公务员的名义工资不高,如果以名义工资为基础建立养老金体系,会大幅度降低公务员退休后的待遇,也许还不如“一般老百姓”,因为公务员的名义工资不高,但是包含各种名目的福利和待遇,却是相当高的。也许还因为政策的制定者也来自机关,自己下手削减自己的福利,总是不好下手吧。但是,对公众来说,凭什么号称“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公仆们,在享受了几十年超高待遇之后,就不能吃点亏?但是,如果大幅度提高名义工资,以换取机关公务员同意交纳养老保险,就需要把公务员工资之外的各种福利纳入工资,这当然会引起社会各方的抵制。所以,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还是“任重道远”的。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已经开始几年了,但是阻力巨大,进展十分有限。事业单位,是中国特有的一类机构,标准定义是: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全国大约有3,000万人在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学校、医院、研究院所、文艺团体、新闻出版等等。事业单位大体分为三类:行政性事业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经营性事业单位。

  2008年开始,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2012年国务院决定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相应地,养老改革试点,只包括公益性事业单位,行政性事业单位比照公务员进行,也就是基本不动,而经营性事业单位在转制后将比照企业进行。改革的基本原则,与企业大体相同,即单位交纳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交纳交费工资的8%。但是,难度在于,多年以来,事业单位职工,都是干部身份,一切向机关看齐,观念不可能一下子转变过来,必然有抵触情绪。

  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启动是最晚的,2011年6月,开始城镇居民社会化养老保险的试点。16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选择自愿参加,实行个人交费加财政补助(作为基础养老金)的模式。个人年交费分成十档: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财政补贴的目的和水平,是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55元的水平(2012年),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居民保险基本属于自我保险,没有激励性,参加人不多。2011年底为止,全国试点地区,只有5390,000人参加,实际领取人数是2350,000人。

  养老保险从来不惠及农村(对于农村部分特殊群体的关照,是公共财政的福利救济类支出,各国都有,比如美国对困难家庭也有食品券、老年医疗补助、住房补贴面以及著名的AFDC等,①但这不是社会保险的范畴,社会保险是全覆盖的。)跟医疗、住房一样,农民在养老上,也是自生自灭的。

  农民对此并无抱怨,因为自古以来,农民就没有权利意识,以为自己养老,是天经地义的,这倒是符合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师们的思想。农民的养老办法是养儿防老,其基础是家庭规模大,抚养系数低。如果不是实行计划生育,缩小了农村家庭的规模,农村的养老就不成问题,也不会引起重视。由于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养儿防老变得不可行了,因为只有一个或者两个孩子的家庭,或者经济不富裕,或者进城打工,或者不孝顺,或者只有出嫁的女儿,根本不足以抚养两个或者更多的老人。

  承包制后,部分地区流行“土地养老”,因为土地承包期较长,可以作为农民年老后连续收入的来源。但是,中国人均耕地只有1.3亩,虽然不交农业税,但净收益微乎其微,甚至为负,根本承担不了养老的硬性要求。

  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相配套,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基本模式是积累式的。建立个人账户,每个参保者每年交费在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中任选,有能力的村集体给予一定补助,各级财政为参保者补贴30元到55元的补助。2011年,进展较快,全国共有约2000个县市参与试点,有3,2643万人参保,比2010年增加2,2367万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8,525万人。每月可以领到几十块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诺,2012年7月1日,农村养老保险实行全覆盖,也就是每个农民都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这与老的农村医疗保险(民政部设计,1992年开始,到1998年停止)是很大的改进了,因为老农保是一种纯粹的农民强制储蓄,政府不补贴一分钱,所以曾出现海南文昌县农民,每月只能领到3元钱,还不够区县城来回的公交车钱的黑色幽默。②这种笑话不独海南,全国都差不多。

  农民工的养老是中国转轨时期的重大问题,全国有2.5亿农民工,相当部分不在户口所在的,是一个人口超级大国的人数。他们的特殊性在于,在城里工作,但身份还是农民。现在各地名义上鼓励农民工自愿选择,按当地城镇职工的交费办法,参加当地的养老交费,但是,农民工没有归属感,他们的流动性很大,很难在一个地方打工超过15年,凑不够领将来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条件,交了也是白交;另外,如果在一个地方参保,又流动到另一个地方,接续手续繁琐,常常需要另起炉灶,所以一般选择直接取出来,农民工的养老交费成了纯粹的瞎折腾。总体上,农民工还没有退休的,他们交的所有钱,都被转移到城里退休者手里去了,为维系城镇职工养老体系做了“贡献”。特别是在农民工多的广东省,其养老保险结余,很大部分就是农民工未领取的养老金。

  私营企业、外企、个体经营户,经常不交、少交、断交保费,基本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更加剧了本来就支离破碎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脆弱性。 

  低替代率和个人空账 

      一方面,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1.77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大量人口退休,这些人绝大多数过去并没有为养老保险交费,没有个人账户,他们的退休工资,只能由正在工作交费的人们来负担。另一方面,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模式下,法律上,个人账户的钱,只能属于个人,即使是社会统筹账户里的钱,也属于全体为之交费的人,不容他人领取。

  可是,为解决燃眉之急,只能动用社会统筹甚至个人账户里的钱,有人的个人账户已经被“掏空”了,只是名义上有钱,这就形成了个人账户的“空账”,说白了,个人账户,差不多只是个记账的形式。

  有专家计算,截止2013年,中国养老金有18.3万亿元亏空!③

  现在,正是上世纪50、60、70年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在工作,整个社会的抚养比(用60岁以上的人口数,除以16-59岁正在工作的人口数)比较低,大约4到5个人,抚养一个老人,基本可以承受。但是,一般估计到2015年,抚养比将突破50%。同时,目前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替代率(退休金除以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只有不到50%。这也反映了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脆弱平衡性和空账的必然性。

  一般认为,如果替代率高于70%,就可以保证个人生活水准不下降,60%到70%之间,也可以基本保证个人生活,50%以下则难以维持生活。1999年之前,中国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曾经达到75%,可以看到,最近十多年间,退休大潮的来临。

  目前,中国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的替代率在90%到110%之间,这几千万的高收入者,不交保费,对社保体系毫无贡献,却用全体纳税人的税收养老,还达到超过世界最高水平的替代率,对整个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负面的因素。

  截至2011年底,全国的养老保险总体上是收入大于支出,与大约19,000亿的盈余(总体盈余与个人空账并不矛盾,这是不考虑、不弥补空账才有的盈余),但是,因为统筹最高到省一级,部分省级区域的支出大于收入,只能由中央财政补贴。从2001年到2011年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补贴了10,000多亿元。这并不是中央财政的额外恩赐,而是中央财政本来的责任。现在退休的职工,当他们开始参加工作时,主要在国有企业工作,政府对他们实际上是做了保障退休待遇的承诺的,虽然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但是政府不应该自动推卸这个责任,这是政府的信誉问题。

  中国单是养老保险的交费,就相当于职工工资的28%(单位20%,个人8%),在世界上处于最高水平的负担,几乎是美国的两倍。再增加的空间几乎为零。这么高的负担率,不到50%的替代率之下,还存在巨大的空账,昭示着中国养老金体系的巨大风险,空账是政府的隐性债务,迟早要补上。从趋势看,再过十几年,二十年,等出生高峰时的人退休后,隐性债务就会显性化,养老体系可能会崩溃,这不是危言耸听。 

出路何在 

  在短期,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只能维持较低的替代率,而中国人有自我养老的传统习惯,在此时是个可以利用的优点。中国是居民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而居民储蓄的主要意图之一,就是养老。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填补替代率低造成的漏洞。同时,各级财政减少一般事务性支出,每年拿出1,000亿元到2,000亿元补贴,是完全可能的,这个支离破碎的体系,只能靠财政勉力支撑,才能渡过难关。

  延迟退休,提高初次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也是一个办法。中国在上世纪50年代,就规定了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退休的制度,当时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只有50多岁。今天,中国的人均预期寿命大于70岁,超过欧洲。美国、法国、德国、香港地区的退休年龄都在65岁左右,延迟退休是有可能的。

  延迟退休,减少了领取退休的人数,缩短了领取时间,增加了交费人数和交费金额,一增一减,效果十分明显。如果能把退休年龄提高五年,基本可以缓解中国养老保险的暂时困境。

  但是,这打乱了人们一直以来的预期,人们工作的目的,不是工作本身,而是享受生活,或者闲暇。退休是人自主安排个人生活,享受自由时光所必须。退休过晚,人生的质量会下降,年纪太大再退休,不能享受,只能等死。中国人的年工作时数,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加班加点是常事,对身体的损害严重。如果延长退休,无疑是一种折磨。国人工作的环境不尽如人意,强烈的等级意识,过分强调服从,看“领导眼色”,人们已经受够了,这也是心理上的抵触延迟退休的原因。

  “此人之肉,彼人之毒”。有人不喜欢,也一定有人喜欢,如公务员,人们对权力都是迷恋而怕失去的,延迟退休,对官员无疑是特大利好消息,可以保持权利、荣誉不变,最好是永远也不要退才好。比较合理的办法是,公务员,必须到时候退,其他人可以自愿选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值得提倡和推广。在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低,个人账户空转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可能必要的弥补渠道。基本养老替代率水平低下,正是发展企业年金的大好时期。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对吸引和留住优质人力资源,也是合适的激励手段。2004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颁布过《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对年金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等,做出过具体的规定,年金采取个人账户的完全积累制。

  全世界私人养老金规模巨大,是资本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如美国。就是因为政府对企业年金给予税收优惠。到2011年底,全国只有44,900户企业建立了年金制度,参加职工1,577万人,而当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有2.8391万人,就是说,只有5.5%的人参加年金。如果中国要更好的发展企业年金,扩大覆盖面,必须在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年金信托制度、专业投资机构等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为了养老的长治久安,在修修补补的同时,中国必须继续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政府强制性的养老保险,最大的特点就是普遍性,所有人都有义务参加,没有商量的余地。比如美国,所有在职人员,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障工薪税,不区分公务员、工人,还是农民、个体户。跟商业保险的道理一样,只有更多的人交纳保费,才有共济性,保证整个体系的安全。2006年末,全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只有18,7663万人,占全部劳动人口的比例只有21%,而且存在地区差别,如此低的参保率,发生支付危机,是个大概率事件。

  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理所当然应该加入养老保险体系,而且应该最先加入。三十多年来,每当有新的改革举措,总是先试点,发现问题,然后再向全国推广,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进行了快20年,所有问题,已经充分暴露。所以,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必再进行试点,机关公务员,也没有任何理由等待,直接接轨现有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即可。如果改革暂时不能让所有人受益,则全体居民,都该承担代价,没有例外,尤其不能只让相对弱势群体承担改革之痛。

  市场经济改革三十多年来,中国的农民贡献卓著,受益微乎其微;国企的工人承受了下岗、失业的艰难困苦;农民工,承受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理痛苦和压力。唯有机关和事业单位,还是计划经济的那一套铁饭碗,这个铁饭碗,是用全社会的牺牲维持的。按理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都是自觉服从大局的人,这是进入这些单位工作的必备素质,即使因为加入养老保险,自己的利益有些损失,但是,损失的部分,也许本来就不是他们该得的,他们一定会“愉快接受”,一定会经得起“考验”的。

  养老保险,不是不考虑一个人原有的工资和待遇,正常情况下,原来的工资高,退休后的待遇也应该高,这也是全世界的通例。这对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来说,是他们主要的顾虑。这需要改革现在的工资制度,把部分合理的福利待遇纳入基本工资,这样他们的交费工资,从而将来的养老金会提高。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不缴纳养老费,是一种特权,因为不交,将来还可以领到养老金。而农民不交,则没有养老金可领。无论如何,特权是不该存在的。

  农民养老交费,是个中国特色的问题,现在的主流意见是,东部发达地区,以个人交费为主,中部地区,个人部分交费,政府补贴为主;西部地区,政府补贴为主,个人可以不交费。这个方案,貌似有理。但是有违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正是因为不同人群存在差异,才有实行社会化养老的可能和必要,如果大家情况一样,则强制保险的必要性就下降了。

  任何保险的原理都是熨平不同人之间的差异。农民和城镇职工的情况确实不同,可以采取一套单独的体系,但是不宜再划分为不同区域或者不同人群,可以以省为单位实行统一的交费标准。政府的补贴是必要的,因为农村养老没有积累,很多老年人已经等不及。而且,这也算是对过去农民所做牺牲的补偿。中国的农民正在减少,未来十年,还会有1亿多农民进入城市,所以,政府的补贴是暂时的和可以承受的。同时,农民工的养老应在全国实现无缝结转,即使他回到农村,也要连续计算交费年限,给他们一个稳定预期。

  现在社保基金多头管理,财政部(制定财务制度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机构管理和收费)、地方税务局(收费)、民政部(农村养老)、银行(资金托管)都有相应的管理职责。其中,2000年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最特殊,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受国务院委托,管理运营全国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包括:中央财政投入的资金、国有股减持或转持所获资金和股权资产等,是中央政府集中的国家战略储备基金。一个养老金,多部门治理,各部门之间需要协调,免不了增加制度运行的成本。

  所以,呼吁征收社保税,替代现在的交费模式的声音不断,特别是财政部门一直主张征税,认为税收形式最规范。这是有道理的,美国就是用工薪税方式筹资的。如果用税收,那就是现收现付了,不用再去考虑投资运营和收益。如前所述,美国的养老金出现盈余,也采取信托基金方式投资政府债券,但是这没有增加政府养老金的支付能力,总体影响有限。

  理想的模式是,要么通过征收类似美国社保工薪税,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强调公平和共济性,要么采用完全积累制,强调效率和自我养老。现在中国的问题是,既不是现收现付,又不是积累制,许多弊端由此丛生。可是,任何改革,都有路径依赖,不能不考虑历史和习惯,中国采用完全的现收现付,是不现实的。目前的模式仍需继续。

  “多龙治水”式的管理体系,叠床架屋,机构臃肿,需要付出较高的管理费用。比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2011年共实现净利润73亿元,但是管理人员的报酬,就多达10亿元!全国社保理事会内部设有办公厅、规划研究部、机关人事部、机关服务中心等与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无关的部门。更有惊人的腐败,如2006年,上海市共100亿元的社保基金,有32亿元人民币被违规转给私企购买高速公路项目。所以,为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需要各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鉴于个人空账严重,替代率不断降低,养老保险体系安全性受到威胁,主张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股市,实现快速增值,是管理部门的强烈要求。但是,这是一种风险甚大的选择。从过去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的成绩看,不是十分理想,从2001年到2011年,平均每年的收益理财只有8.4%,尽管某些年份收益率较高,但也有个别年份亏损,如2008年收益率只有-6.79%。④股市投资有风险,除非做庄,否则谁也不能保证盈利,即使从长期看也是如此。如果代表政府利益的、有巨大信息优势和特权的、庞大的社保资金入市,它唯一的目的又是赚钱,不搞内幕交易,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无意增加了资本市场的风险,对其他投资者是不公平的,与证券监管部门一直倡导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标也不相容。更重要的是,股市没有永远的赢家,一旦发生亏损,谁来负责?所以,社保基金无论赚钱还是赔钱,都不合理。股市赚钱,只是一种零和博弈,没有增加经济中的储蓄和投资,宏观上和根本上也不会增加政府的支付能力。 

  我愿意再次重复凯恩斯的话:跟潜移默化的思想相比,既得利益的作用是被夸大了的。如果夸大机关公务员统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阻力,一味顾及到他们的既得利益,则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就是一句空话。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无论是作为人民的“父母官”,还是作为“人民公仆”,公务员们都应该有这种自觉。真正要紧的不是既得利益,而是政策设计者的思想,全世界都是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呢?

责任编辑:yaomf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继续优惠,中小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延伸到2020年底 重磅!社保减免政策变了!  刚刚,国家明确: 1、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详细]

    企业用工违法的成本增大,重庆市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企业用工可不要随性随意违法了,违法的成本非常大的唷,看重庆市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的信息。根据《重庆市重大劳动保障违…[详细]

    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伤保险相关知识一、何为工伤?工伤,简单说就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二、工伤…[详细]

    从五大案例和五大知识点来准确理解工伤认定及事后处理 一、五大典型案例 假期最后一天回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吗? 怎样才算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 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还能补缴…[详细]

    之前在它省缴纳的社保能转移过来吗?如何转移? 问题: 我十几年前在浙江诸暨打工,当时企业给我缴纳了社保,三年前我回老家南昌了,那么之前在诸暨缴纳的社保能转移过来吗?如…[详细]

    最新信息

    继续优惠,中小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延伸到2020年底重磅!社保减免政策变了!  刚刚,国家明确: 1、今年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新增减税降费约5…[详细]

    ·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劳动能力如何鉴定
    ·关于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2020年)
    ·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处理?
    ·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社保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四)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三)
    ·住房公积金小知识问答(二)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