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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求职指南(连载):第八章 签约事宜

2010-08-22 14:23:14  来源:爱博人力资源职业指导中心  作者:爱博仁  浏览46次 

 

      上篇阅读:高校毕业生求职指南(连载):第七章 面试技巧(下)


      第八章 签约事宜 
      8.1大学生签协议之前必须搞清楚的几个问题
      8.2关于“五险一金”的诸多知识
      8.3签约的种类 
      8.4签约步骤 
      8.5毕业生签约注意8项内容
      8.6违约全攻略 
      8.7毕业生违约案例分析
      8.8 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迁移指南


      第八章 签约事宜
  “过五关斩六将”,层层选拔,层层厮杀,我们终于跳出了高校毕业生求职找工作的四个循环,拿到了心仪的offer,好不容易快要上班了,高兴吧,兴奋吧!的确是可喜可贺,可是我们千万不能麻痹大意,一定要弄明白签约违约的问题,否则将会在以后带来很大的麻烦。
  
  在这一章中主要介绍就业协议书、签约违约、新劳动合同法中与我们高校毕业生联系比较紧密的部分解读以及户口迁移档案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使大家能够顺利签约,工作愉快!
8.1大学生签协议之前必须搞清楚的几个问题
在签协议之前一定要明确几个问题,不然正式上班之后后悔就来不及了。在坚持自己的原则,提问的态度要诚恳,不要因小失大,要恰到好处。

  问题一、单位安排给你的工作内容
是什么样的工作,一般在看到招聘岗位就能明白的。但是现在的公司工作岗位越分越细,再加上有的招聘者为了提高自己的招聘档次,会将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岗位说得诱人无比。比如明明是招聘一般的维修人员,却说成是招聘维修工程师。在这种“光环”的照耀下,很多人都会花了眼,所以在面试时你一定要问好你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不然,到时给你增加一些莫明其妙的杂事,会吃哑巴亏的。

  问题二、单位要求的工作地点和时数
  在面试时,一定要问清工作地点。因为公司在各地有很多分公司的话,可能在不同的地方都会工作。应试者最好能问清楚上班和下班的时间,以及加班的时数限度。这样,你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考虑是否能承受。一般来讲,在面试时,应聘者提出类似的适当的问题,对方都会做出解答。

  问题三、试用期限和培训机会
不管你是不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公司招聘新人时都会提出一定的试用期限,从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应聘者可用较委婉的方式询问,如:“有些公司有新进员工的试用期限和培训机会的相关规定,不知贵公司是否亦有此规定?”如果公司有这些规定的话,应聘者应确认其试用期限及其待遇。一方面可以避免不讲信用的公司欺骗新人,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彼此因为沟通的不畅而引起的尴尬。

  问题四、你的薪水及福利
  薪水的多少对任何求职者来说,都是很关心的事情。一般来讲,在面试时,招聘人员都会主动给应聘者说明试用期、正式聘用期的薪水及福利情况。但有时,也有工作人员忘了的时候,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应聘者如果直截了当地问薪水可能不是很好,这时,你可以用旁敲侧击的方式,比如以同类公司的薪水为话题,来探询该公司对新进人员的薪水做法。另外,也可以公司的年度业绩为话题,来探询公司对于福利奖金的作法。
 

      8.2关于“五险一金”的诸多知识
  五险一金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一起交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交纳,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关于社会保险

  何为“五险一金”?

  无论你在什么单位就职,单位都应该给你申请独属于你个人的专项账户,缴纳社会保险,就是我们俗称的“五险一金”。这个专项账户相当于你的又一张社会身份证明。“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缴到社会保障局,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没有享受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算不算违法?

  “五险一金” 带有一定的立法强制性,如果你没有享受到这种权利,就是单位违法了。因为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个人、单位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当个人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保障个人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假如你发现用人单位不作为,完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下都会无条件得到解决。

  试用期内,是否也享有保险呢?

  很多人在试用期都属于“白干性质”,只拿很少的试用期工资,那么保险呢?记者在拨打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12333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即使个人表示不需要上保险也不行,因为如前所说,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关于人事档案

  许是无知,许是无谓,许是无奈,很多人毕业后把自己的人事档案随手一丢,不再管它。其实,在中国,你的后半生和这个牛皮纸袋子的关系密切。要知道你很多的“社会活动”都离不开它!让我们来看看以下的相关案例。

  小王马上就要毕业了,可迟迟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找到工作的同学都在忙着签约和提档,提到人事档案,他一脸茫然:在毕业的时候怎么处理好呢?如果没有人事档案,会有哪些影响? 

  如果你没有档案,会影响到你的研究生和公务员考试,因为招考部门会调阅你的档案后才决定是否录用;其次,你会很难进入国企和事业单位,因为在办理调入人员手续时必须携带人事档案才行;第三,还会对你的结婚生子产生影响,因为育龄夫妇必须有档案所在地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否则不能生育;最后办理社会保险更会成为大问题,因为人事档案中的工资、工龄、职务和受保时间都是办理社保时的主要依据。甚至想选择做医生或者律师也会遭到拒绝,因为没有档案这些特定行业根本不准进入。

  “人才交流中心”这样的机构有什么用?

  人才服务机构可以说是你的档案的“大后方”。它是为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的人事托管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主要有出国政审、职称评审、代办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生育指标领取等等。在这个人员流动快速的社会,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只要我们缴纳一定的保管费(每月20元,甚至这个保管费都不用自己掏腰包,因为相当一部分单位是给报销的),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它好了。

  再来说小王,目前还没有合适单位接收小王。那么,按国家规定:学校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转移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这时要注意,如果档案转回了生源地,一定要及时地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的人事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便会被认为是“弃档”。

  小李是一名普通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而人事档案就一直放在自己手里。他想如果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还要缴纳那么高的费用,太不划算。放在自己手里,只要自己不作拆改就应该没什么关系吧。谁料,三年后他终于等到了去国企的机会,然而对方拒收了他的档案,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李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按国家规定,档案是不能由本人携带、保管和拆改的。 自己携带档案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如果自己保管,袋口封装一有损坏就宣告你以往档案失效了。如果你被国有单位录取,必须要调档。若档案在你自己手里,单位很可能拒收,因为档案的转接都是公对公的。

  如何补救?

  遇到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这就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和补交费用。如果想补交前三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则需要补交三年的托管费,如果是从现在才开始办保险就不用交保管费了。

  所以,千万别自己拿着档案。要是暂时没工作,也可以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这样就成为以后接管单位所认可的档案了,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可以算工龄。

  张先生大学毕业后,成了某高校的一名教师,签了三年合同。但两年后,他报名参加了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通过复试并收到调档函。此时,张先生便与此高校协商,要求调档。谁料,均被高校以违反聘用合同为由拒绝调档。

  其实,张先生对此不必慌张,因为用人单位根本无权扣压你的档案,它这么做是违法的。

  对于这类问题,有两个要点:

  第一,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给用人单位,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也就是说,无论单位同意与否,你的辞职报告上交30日后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就已经解除。但双方会根据合约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超过30天,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办理。只是,你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至于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目前《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因事、因地而异。比如,在北京,《北京市劳动合同》就已经明文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工资的总和。
  
  不过如果你没有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可以不予办理的。

  第二,辞职时遭遇档案纠纷怎么办?

  如果情况真的像张先生这样,已经发生了此类辞职纠纷的劳动争议,即在你辞职时原单位不给你办理调档手续,那么,你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在仲裁裁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单位就要按规定及时将档案转到你新的接收单位;若此时你没有接收单位,就应该转到你户口所在地。

  如果你对仲裁不服,可以在接到仲裁裁决后于法定期限内(自你收到仲裁裁决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缴纳及报销

  了解以上几点后,你对自己的基本保障应该心中有数了。接下来,我们分别了解一下缴纳及报销常识,至于具体的计算法则,篇幅所限,建议直接咨询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友情提示:这直接关系到你每个月工资条上的“实发”,还是做到知己知彼为妙。)

  缴纳保险时是以什么为基数呢?

  以上一年员工个人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缴纳保险时,只按基本工资计算,这完全是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因为以全部工资为基数的话,单位要给个人上更多的钱,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基数能少则少。这不但损害了个人的利益,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像你这样的新人,没有上一年的工资作为参考,要么以单位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要么以你的第一个月工资为基数,目前较多地采用后者。

  如不能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会影响到个人利益吗?

  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否则个人利益会受损。举个例子,假设你在工作一年后辞职出国读书,两年后回来,新单位继续给你缴纳养老保险。你在2040年退休,正常的情况下,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3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现在由于你中断了两年,那么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往前推两年,就是2037年社会平均工资×20%。对个人而言是有一些损失的。也就是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可以领取养老金时,其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反馈待遇?

  医疗保险不像养老保险要缴纳很长的年限才可以惠及自身,医疗保险只要在缴纳的次月就可以使用了。不过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在最初几年很少有机会使用医疗保险。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有必要未雨绸缪,了解一下医疗保险能让你享受到什么好处。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最高支付额度?

  经问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后得知,一个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之内,在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2000元,单位全额报销;超过2000元的部分,单位报销额度的百分比随费用的增加而增加(最高数额为2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你看病累计花费了1900元,那么全部费用都要自理了。平时就诊时应当养成这样的习惯: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医疗单据(收据、处方底方等),从而作为年末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住院费用如何报销?最高支付额度?

  住院医疗的起付线为第一次住院1300元,以后住院650元。从1300元起付线开始起,到最高支付限额7万,这部分根据几个不同的档次而分别报销85%、90%和95%。这部分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中扣除。超过7万最高支付上限的部分,从大额医疗互助账户中扣除,最高限额为10万。其中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也就是说,如果当你生病住院时,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额度为17万。

  还有一点要注意: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造成的医疗费用,是在医保范围之外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举个例子,假设小叶和某家公司签约时,约定的月薪为2500元,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他发现其他同行业公司相应职位的员工工资比他高,因此他提出辞职,想找一份薪水更丰厚的工作。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小叶属于自愿失业,并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关于住房公积金

  最后,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这是一项有别于其他保障的制度,在“住房是头等大事”的我国,了解它就意味着了解自己的实惠。

  住房公积金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账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购房时住房公积金能带来哪些好处?

  第一,低成本的贷款

  相对于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为4.59%,国家法定的商业贷款利率是6.84%,以目前相对优惠的农行利率5.814%来计算,同样是20年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前者要比后者少支付利息32749.37元。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一套系统评估出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这与每月单位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总额,个人的学历、职务、所在行业等方面都有关系。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0万。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六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放心的还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每年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这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个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

  说到逐月还款法,有一种更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就是每月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购房贷款。这种方法的办理手续很简单,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扣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要委托一次,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

  第三,一笔可观的储蓄

  如果你家里有房,一直没有机会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公积金里的钱是不是就浪费了呢?其实,住房公积金账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个人缴纳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归个人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个人的账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当年缴纳的公积金按活期计息,往年的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零存整取计息,并且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个人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归个人所有、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个人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
 

      8.3签约的种类
      (一)签约
  一般来讲,签约分为两种:签offer和签三方协议。其中,前者对个人及企业的约束效力远不及后者。下面分别来介绍。
  
      1、签offer
  offer一般是单位提供给你的一个录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给你,要求你在上面签字,表明你接受对方的录用意向,愿意到单位工作。所以,这实际上相当于个人和企业签署的一个合同。一般这种形式在外企中比较常见,另外就是那些不给解决户口的单位,通常也会跟你签署一个这样的offer,然后等你正式工作后,再签署劳动合同。
  
  在此提醒大家,签offer前应了解以下几点:
  
  1)offer的作用
  offer是你和公司签署的一个录用意向,并不涉及学校,所以,对你的约束力不大,同样,对公司的约束力也不大。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时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所以,如果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一定要和他们签三方协议,这样才能保证你肯定被录用。而如果公司不肯和你签三方协议,只签offer,那说明它无法帮你落户,这种情况在北京和上海的企业中比较常见,因为受到户口指标的限制,很多单位确实无法帮你落户或接收你的档案,所以他们无法跟你签三方,只能签 offer。这种情况下,你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在毕业前找一家单位挂靠户口和档案(如天津人才市场),即和这家单位签三方协议;要么,毕业时户口和档案被打回原籍。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的:毕业后,你的户口和档案留在挂靠单位或打回原籍,然后,你与之前签offer的这家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过去上班。这两种情况下,你都是以外地人的身份在北京或上海打工,换言之,你不属于这个城市,跟民工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签了offer以后,又不去这家单位了,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交违约金?
  需要。尽管offer不是三方协议,但它实际上是你和公司之间签署的一个非正式的合同。所以,如果在offer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当你不去时,就算违约,仍然要交违约金。这点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违offer也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如果上面规定的话。如果offer上没规定违约金事宜,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但这时,你损害的是个人信誉。所以,在签offer时,还是要慎重。
  
  总之,大多数情况下,签offer并不妨碍你找其它工作,但并不代表对你毫无约束力。所以,在签offer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这个offer所提供的待遇以及工作地点等因素你是否能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么,建议不要签。
 

      8.4签约步骤
      1、与用人单位洽谈:
  
  毕业生本人准备自荐材料,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洽谈。双方达成签约意向后,用人单位向学校出具由其人事部门签章的接收函。
  
      2、签约审批:

  学校对用人单位的签约人数实行宏观调控。

  ★ 对来校举办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由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签发招聘卡以确定其实际可签约人数,具体签约人选由学校根据单位提供的拟录用名单中的排序而确定。

  ★ 毕业生个人联系的用人单位,须持由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章的接收函,到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经分管老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3、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领取《协议书》,认真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与需要注明内容,并签字;同时由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分管老师审查签字,输入校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后,《协议书》即生效。此后若毕业生要求更改签约单位或更改毕业流向,学校将按违约进行处理。
  
      4、用人单位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签章

由毕业生将《协议书》(及推荐表)挂号邮寄或面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填写相关内容盖章,并送交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后,返回毕业生本人。

      5、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盖章

  在规定日期前,将《协议书》交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并盖章,以列入就业方案,上报教育部审批。
  
      6、《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用人单位、毕业生与学校三方保管备案,三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三方协议签定后不是完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有关专家形象地比喻说,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出嫁协议”,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的生活如何安排,应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
  
  一份合法的合同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作的内容应当尽量细化。如,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求职者一旦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劳动法》第16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又补充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21条还指出: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保障部门还提醒劳动者:“在就业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就无需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误解,在明确劳动关系之后,求职者应注意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社会保险费等权益受到侵害;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毕业生不要以为不签合同就可以更自由,不签合同会损害毕业生作为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在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出现工伤等情况时,会带来更大麻烦。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
 

      8.5毕业生签约注意8项内容
  (1) 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 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教育部就业协议书, 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3) 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4) 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签约年限、违约条款、试用期时间、"四金"福利、 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四金"后的税后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这些条款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产生劳动纠纷,这些都是劳动争议的判定依据。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5) 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6) 目前有些单位正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双向意向书。双向意向书受法律保护,但不受学校认可。 换言之,如果学生与单位A签订了意向书,意向书标明违约条款 为2000元。 如果学生又想去单位B工作,则必须按照意向书条款向单位A缴纳违约金 2000元; 但在学校这边,可作为初次办理就业手续,正常领取就业协议书,不作为违约处理。

  (7) 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口头承诺无效。

  (8) 协议书一个人是只有一套的,如果因为任何的问题需要领新的,请按照学校的规定来办理,不要擅自采用违规的方法来得到新的协议书。没一套协议书发到大家手上的时候是写好名字而且盖了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的公章的,而且协议书的所有内容是要上机登记,如果发现有签了两份协议书,而且没有经过任何的符合规定的程序(主要是违约程序)的,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同时买卖协议书的行为也是学校三申五令禁止的,请大家还是为自己考虑一下,不要冒这个险,后果真的很严重,会被取消就业的资格,人事关系发回原籍。每一次有违法规定的同学出现时,他的行为都会给就业办公室的工作造成很大困扰,要修改资料库,要去教育厅,甚至还要打电话给用人单位解释,这样会大大影响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的正常运转的。
 

      8.6违约全攻略
  第一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还未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方法:
      1.先争得公司同意(可能会交适量罚款)
      2.然后拿回你的全部材料
  3.向学校解释,如果学校要罚款,可以交罚款。某些特殊的学校可能会有惩罚措施,比如不让留京。这个是该校的土政策。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简单,损失在0k-3k之间

  第二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三方签署,公司还未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方法: 
      1.先争得公司同意(可能会交适量罚款)
      2.然后拿回你的全部材料,包括三份三方
  3.向学校解释,如果学校要罚款,可以交罚款。某些特殊的学校可能会有惩罚措施,比如不让留京。这个是该校的土政策。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经济损失稍大,损失在3k-7k之间

  第三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公司已经申报进京指标,还未得到审批。
  
      处理方法:
      1.等待审批结果,如果没有审批通过,就从公司拿回你的全部材料,拿到公司承认未能办理你进京手续的证明.如果审批通过,参考情况四。
      2.向学校解释,公司未能成功办理你的北京户口,公司方违约,如果学校要罚款,不要交罚款。如果已经签署三方,再从学校要新的。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不确定,如果没有到情况四,损失0k。 
      第四种情况: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公司已经申报进京指标,并得到北京市人事局的审批!

  处理方法:
  
  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1.和公司摊牌,说不想去他们公司,愿意交适量违约金,请求公司准许你不去他那里上班,一年之后将户口和档案转出。

  本方法代价,交违约金,风险是可能和公司闹翻,他们就是不放你,或者更黑的可以中止你的户口审批进程,造成死档和黑户!!
  
      2.放弃新的机会,老老实实和签约的企业干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面,努力和公司领导搞好关系,争取能顺利被放出来并尽量少交违约金。违约金至少可以少交一年,闹翻的风险也小了很多,但浪费一年的时间。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无奈,损失20-50k和一年的时间,很亏。

      第五种情况:已经到公司上班,在试用期内,想跳槽。

      处理方法:
      老老实实和签约的企业干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面,努力和公司领导搞好关系,争取能顺利被放出来并尽量少交违约金。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迷惑人,80%的毕业生这时候会想到查劳动法相关规定,里面有“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不负担责任”的说法。
但这条是没有作用的,政府已经建议企业,不要在高校毕业生的合同中存在“试用期”的说法,但企业为了少发工资还是沿用这个说法,但含义已经改变。 高校毕业生的“试用期”和往届生的试用期完全是不同的概念!高校毕业生的“试用期”除了拿的工资少以外没有别的好处。 为什么会这样呢?“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肉在板上,只能任人宰割了。胳膊始终拗不过大腿呀。

      这种情况下损失也很大30-50k,也是不如当初就找偶挂靠的。
 

      8.7毕业生违约案例分析
  临近毕业,又是一年“违约”时。无论是毕业生、学校还是用人单位,对此都有些无法言说的难处,到底要不要违约,违约要履行何种手续,代价如何?后果怎样?双方都该三思而后行。
  
  毕业生毁约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新的签约单位薪水高,二是新的签约单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从2005年开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出现毕业生违约情况,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虽然违约要受到经济损失,但是数量上不是随意的,如遇到企业漫天要价的时候,毕业生要懂得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协议也有约束力

  案例一:

  毕业生维宁在年初寒假期间参加招聘会,跟一家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也盖章进行鉴证,随后将协议书寄到学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也盖章同意了。但是后来维宁又参加了一家本地银行组织的面试,也通过了,该银行表示同意接收。相比之下,显然是后一份工作更具诱惑力。维宁决定倾向后者,而且心想反正也还没有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应该没什么损失。于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索要就业协议,但是中心的老师对他解释说,因为他已经和前面一家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如要再和银行签协议,就必须先承担违约责任,维宁很不理解,连合同都没有签订,何来违约之说?

  分析:由于对劳动政策法规的生疏,导致了许多高校毕业生在和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时十分被动,最后不能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大学生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但有些毕业生对二者的法律性质还缺少真正的了解。

  这个案例中,维宁就没有正确了解就业协议的约束力。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但是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两者的不同表现在: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但是,就业协议已经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

  所以,违反了就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也就自然构成了违约,势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公平的代价

  案例二:

  Fanny原本与一家运输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后来发现这公司不适合自己,想提出违约。但是她还和公司内部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明违约方要付违约金2000元。可是在实习期公司只发给450元的生活费,其他什么待遇也没有。而且听说学校因为名誉被损的原因还要对每个违约的学生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虽然经过咨询得知学校那边是不用承担违约金的,但还是要给违约单位赔偿金。

  分析:由于就业协议的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本着公平协商的原则,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但实际操作中学生一方还是会遇到比较大的压力。

  其实在整个违约事件中,遭受损失较大的仍是用人单位。招聘过程往往要举办多场宣讲会,人力资源部门也要设计笔试、面试等很多环节,时间、精力及成本都花费了不少。可是,近年来屡屡出现费尽心机挑选的高材生突然变卦的情况,让单位措手不及。而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也说,一些毕业生刚签完约不久就毁约,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用人风险。他们都表示,应当用高额的违约金来限制学生违约行为。

  所以违约金的支付,对最终找到满意工作的受益者???高校毕业生来说,还是应该承担也可以承担的责任。

  当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毕业生收取押金、保证金或其他任何费用。所以,除了正常的违约金外,毕业生如遇到此种索要其他费用的情况,应加以拒绝,并在必要时向学校或当地劳动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个人违约也会殃及他人

案例三:

  小贾本来是非常幸运的,入学不久就因为成绩突出而获颁某知名企业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跟该公司的高层有了些接触,从大三开始就在该公司实习,最后大四的时候经过层层筛选最终进入了该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是成绩优异的小贾偏偏在四月份的时候拿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英伦高校的录取通知,权衡再三,还是决定先求学充电。此举令学校和公司都十分不满,从实习期开始,该公司投注在小贾身上的期望和精力都是相当大的,现在临近毕业他提出违约,让整个招聘计划变得十分尴尬。校方则很有预见性地想到了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不愉快。果然小贾在支付了高额的违约金后,还从辅导员处得知该公司决定明年起将这唯一的招聘名额投放在同城的另一所知名高校。如果只是学生单单支付违约金,那么校方也没有必要每年都是三令五申建议学生们尽量不要违约了。一旦学生有违约的意向,辅导员和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也往往要规劝其三思而后行。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违约不是毕业生一个人的事情。

  分析: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还会带来一些自己意料之外的影响。

  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

  就其他毕业生而言,可谓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轻则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重则如小贾的师弟师妹就因为他的过失,无辜地失去了进入该名企的机会。

  关于劳动仲裁

  退一步说,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应当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但是,劳动仲裁部门对仲裁时效的审查很严格,很多有胜诉把握的劳动纠纷诉至仲裁委后被驳回,都是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劳动法》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8.8 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迁移指南
      8.8.1 户口和档案的重要性
  如果我们把户口拿在手里,这就没有落户。 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是黑户,中国人口统计的时候不算我们这种人。我们不能买房,不能升学,不能工作,不能结婚,结婚了也不能给小孩落户口,如果有法律上的嫌疑,那就更麻烦了。我们根本就无法证明我们是个合法公民,因为没有任何机构证明我们是合法的。
  
  原理是这样的:我们高考之前我们的户口在原地派出所,那么这个派出所证明我们是合法的公民。后来我们考大学了,户口就到大学了,那么大学证明我们是个公民。之后我们如果就业,户口就在单位,如果不就业,户口就回到高考所在地,总之要“落”下。但是我们把户口拿在手里,就是说根本没有“落”下。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合法地位了!或者说没有单位证明我们的合法地位。那么以后所有跟“证明”或者“介绍信”有关的事情就全都不可能了,这就是户口的作用
  
  按有关规定,毕业后档案超期的,档案直接发回高考时原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表面上我们的档案在学校,但实际上它是在我们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呢。这意味着什么?以后凡是有关我们身份的事情,比如我们的银行卡丢了,我们办身份证,办卡,找工作,户口迁移等等,都必须到我们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然后到档案所在地开证明证明有这个档案,然后才能办这个事情 。

  举个例子,比如我们要考研,好了,考研要求我们填写我们档案和户口所在地,以及单位证明。我们怎么添?谁给我们开证明?我们在自己手里的档案是无效的。我们需要到老家派出所出示证明,然后去学校按证明提档案,再把档案落到我们老家的街道派出所,然后再由这个派出所开证明,证明我们的档案确实存在。否则我们连考研的机会都没有了。对于工作也是一样的。花钱是小事,这期间要耽误多少功夫?我们办完这一套事情之后,恐怕早就错过报名期限了。

  或者说突然有一天我们倒霉,被警察局抓住了,这个时候要单位证明,证明我们是个好人,可以释放。如果我们落户了,单位给我们开个证明就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我们的户口没有落,那这个事情就麻烦了,因为根本没有单位给我们开证明。我们没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我们国家的户籍制度非常严格。除非我们有其他国家的国籍,否则在中国我们就得落户,不落户我们就很麻烦。
  
  档案就是我们这个人的基本资料,这个东西有的时候比我们的生命还要重要,我们怎么能这么对待这么重要的档案呢?

  户口和档案的确是两码事,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由于户口和档案都转到学校来了,所以毕业的时候就有个户口迁移的问题,也就是说户口和档案二者是在一起的。一般来讲户口将会有如下去向:

  一、毕业生毕业前已有工作单位接收户口的,按照招生就业处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将户口直接迁移至工作单位;

  二、毕业生有工作单位而该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如外资企业、三资企业等),迁移至该单位所在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三、毕业生在户口迁移后需改派的,在手续齐全和有效期内,经保卫科审批后可予以改迁;
  
  四、毕业生在保留户口期间找到工作或找到落户地的,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落户证明),可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口时间不超过一定年限(可能是两年),期满后将通知毕业生回校办理户口迁移,将其户口迁移至生源所在地。

  那么档案在这里扮演什么角色呢?我们还记得毕业给我们的那个就业协议吧,签了协议之后我们会得到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这个时候把档案和户口迁过去。也就是档案会随着户口走。二者是在一起的。

  但是户口和档案是两码事。不管我们通过任何办法,我们把户口落到某个地方,那这个户口证明了我们是那个地方的人。 但是我们怎么证明我们某段时间的履历?比如我们上了4年大学,但是我们毕业了,现在要证明我们曾经上过大学。我们在这4年中具体表现如何?这就必须用档案来证明。户口人人都有,档案确是人人都不同的。 或者我们干某个工作,人家要有3年工作经验的。我们能只拿个户口就说我们有3年工作经验吗?这种事情都必须拿档案的。 我们的工龄往往涉及到我们将来的工资待遇,或者保险,政审、退休金,职称评定等等。只有我们的档案才能证明自己的履历,当然工龄也是履历的一种。这种履历是必须要档案来证明的。

  简而言之,户口可以证明我们是中国人,档案能证明我们是什么样的中国人。户口与档案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8.8.2 毕业生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
  各个学校对于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户口迁移都有自己的规定,但是大同小异。这里是某高校的迁移手续流程,供大家参考。详细手续请留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档案:学生处将根据协议书上“档案接受”一栏内的单位和地址通过机要邮寄档案,若填写错误或该单位无法接收机要,将导致档案无法正确邮递或遗失,请毕业生务必认真校对“档案接受”一栏内容,如有问题,应速与院就业办联系。

  学生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用人单位有权将学生档案返回学校,而学校则将档案直接转回驻沪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户口:
  1、上海生源毕业生

  如果户口在校,自即日起可直接到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外省市生源毕业生

  户口根据协议书迁往就业地。

  3、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根据教委有关规定,档案、户口可按本人自愿选择,直接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学校。

  对户口和档案申请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必须与学校签订保管协议,填写《上海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毕业生人身综合保险合同,并缴纳保险费400元。两年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将按以下两种情况迁转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

  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如果在校的,应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发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

  外省市生源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应同时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的地(市)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

  三、已批准进沪就业的毕业生,按就业协议书上的约定迁转户口、档案。

  四、外地定向生,毕业时应按定向合同办理户口、档案转递手续。对已解除定向协议的定向生,按统招生办法办理。

  五、其它注意事项:

  1、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方便寻找工作,如果需要办理“劳动手册”,必须先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后,再由学生本人去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

  2、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对于不具备申请蓝表资格,或蓝表审批未通过的毕业生,若被上海的单位录用,则应由录用单位按照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向市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落户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但该生档案、户口必须先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由当地出具相关证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3、由于户口、档案关系到毕业生切身利益和保障,故请毕业生认真对待,谨慎选择,并在毕业离校前到学生处(档案问题)和保卫处(户口问题)办理,确认相关手续。


      下篇阅读:高校毕业生求职指南(连载):第九章 兼职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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