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医疗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岱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0年我县医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2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职位 |
招聘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 |
事业 |
临床医学 |
101 |
15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医学影像 |
102 |
5 |
医学影像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麻醉 |
103 |
2 |
麻醉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护理 |
104 |
22 |
护理学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
医学检验 |
105 |
4 |
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药学 |
106 |
2 |
药学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针灸推拿 |
108 |
1 |
针灸、推拿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妇科 |
109 |
1 |
中西医结合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05—2010年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服从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品行良好;
2.具有适应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户籍不限;
4.其中2005年、2006年、2007年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报考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麻醉、针灸推拿、妇科职位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报考护理职位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报考医学检验、药学职位须具有“士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 — 21日。
2.报名地点:岱山县卫生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580—4472018。
3.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籍本、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2005—2007年全日制毕业生)、学历证书(2010年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表和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2010年岱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6.缴纳考务费,收费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规定,每人40元/科。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医学相关知识(解剖、生理、卫生法律法规)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核后,按职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岱山县卫生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者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10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毕业或未能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等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相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如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