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高薪缴高额培训费 求职未成遇骗局
2015-12-07 15:13:05 来源:中工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现在关于职业中介的投诉很多,而问题集中的是求职者只关注高薪,在签署相关合同时,忽视了对于自己权益的保护,说到底还是对相关法律不熟悉,吃了不懂法的亏。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建宁路司法所,近年来一直坚持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司法所周仲明所长提醒外来务工者,千万不要被中介的高薪工作所诱惑。
今年9月,来自安徽的杨先生到南京来找工作。因为杨先生有2个女儿同时上大学,要供两个孩子上学,杨先生不得不放弃老家的工作,想到南京来找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到南京之后,杨先生被一家网站的招聘广告所吸引,广告称位于南京建宁路的一家公司,可以介绍海员工作,只要能吃苦,在船上工作,月薪可以达到8000元以上。看到这样的薪水,杨先生动心了,到该公司求职。结果,该公司表示,介绍工作可以,但是要先缴纳8800元培训费,进行岗位培训,就可以帮杨先生安排海员的工作。为了高薪,杨先生很痛快地缴纳了培训费用8800元,并到指定培训地点的学校去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培训。但是,杨先生只关注了高薪,没有注意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只是一份委托培训合同,没有白纸黑字写明,该公司必须给杨先生介绍工作,所谓高薪工作,只是双方口头约定。
接下来的事,也许很多人都能猜到了。杨先生进行了培训之后,到该公司要求安排工作。结果该公司以船未到港等诸多理由推脱,等了几个月都不给杨先生落实工作,杨先生困在南京,找不到工作又不能回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于是,杨先生找到该公司,要求退款,该公司不肯,双方发生纠纷。最终,此事到建宁路司法所调解。接受了杨先生的委托之后,建宁路司法所调解员与周仲明所长一起,到该中介公司进行走访,结果发现该公司虽然有正常的经营手续,但是却没有太多的岗位可以推荐,所以所谓推荐高薪工作,不过是个幌子,吸引外来务工者缴纳培训费。最终,经过做工作,双方同意调解,而扣除了培训费用之后,该中介公司同意退还杨先生4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周所长告诉记者,现在关于职业中介的投诉很多,而问题集中的是求职者只关注高薪,在签署相关合同时,忽视了对于自己权益的保护,说到底还是对相关法律不熟悉,吃了不懂法的亏。希望广大外来务工者,在求职时要理性,不要贪图高薪缴纳高额的介绍费、培训费,要到正规中介公司,避免受骗。如需法律方面帮助,可到社区司法所求助。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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