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求职者登记须知
2009-04-22 10:20: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信息中心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舟山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公共职介服务窗口,免费向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职工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随军家属、大中专毕业生生、渔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全方位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一、求职者求职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相应证件如:职工失业证、自谋职业证、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舟山市渔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证、浙江省暂住证、再就业优惠证等证件,由本人如实填写《求职登记表》。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经验、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及本人的特长和爱好、求职意向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二、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将根据求职者的求职意向及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合理匹配,出具《舟山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个人推荐信》到用人单位应聘,或者安排组织求职者统一面试。
三、求职者应聘结束后,无论是否录用,都应将个人推荐信的回执单反馈给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窗口,以便备案或继续介绍工作。
四、求职者到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窗口求职登记后,如未实现就业的,求职者应每隔两个月向公共职业介绍服务窗口说明目前情况,并接受职业指导,否则该《求职登记表》注销。如已实现就业的求职者请及时向中心说明。
舟山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 址:定海解放西路242号
联系电话:2029238 2031731(传真)
责任编辑:wa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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