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我市将扶持30家科技创业企业
2015-07-03 14:32:03 来源: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实施“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扶持30家“科技创业企业”,打造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创业企业群。
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实施“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扶持30家“科技创业企业”,打造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创业企业群。
日前,我市《“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力争三年内,通过市科创基金、市级科研项目和“创新劵”等支持方式对列入“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的企业给予支持。其中,列入计划的企业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的市科创基金支持。
“科技创业企业”指由科技创业人才领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拥有高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形象和较强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主要针对“5313”行动计划实施中引进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和各县(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及引进转化浙江大学(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等大院名校科技成果创办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方案》提出,各级政府要创新扶持方式,积极扶持“科技创业企业”。我市将积极做大市科创基金,优先支持“科技创业企业”,对列入助飞计划的“科技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培育期满后,市科创基金可以选择哪种方式退出?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收回本金,并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另一种是收回本金,按当时市值,市科创基金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股份,占股比例一般不高于5%。
此外,我市将建立绿色服务通道,科技部门要建立“科技大市场”,利用市场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在“科技创业企业”中的转化应用;人才部门要帮助“科技创业企业”落实高层次人才等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担保机构要积极向“科技创业企业”提供担保,大力支持“科技创业企业”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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