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农民工可望进城落户成为城镇人
2008-06-05 08:18: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小杰采编 浏览46次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全国第一个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省级专项政策文件,对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作了全面规定,不久农民工也可以成为珠三角城镇人。
缘起
进程落户规模小难以吸引技能型人才
据了解,广东是农民工第一大省,2007年底全省流动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达到2620万人,其中中级以上技工约510万人,80%分布在珠三角地区。
由于目前广东还没有专门针对技能人才入户的统一政策,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实行从紧的人口机械增长控制,使农民工进城落户规模较小,难以吸引和稳定广东经济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汪洋书记在省劳动保障厅上报的有关落实“双转移”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对广东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要抓紧制订政策规划,这对于双转移意义重大”,黄华华省长对制订优秀农民工落户政策作出具体指示。
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推进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省级专项政策文件,并作为《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的配套文件。《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吸纳和稳定技能人才队伍,优化劳动力和人口结构,加快工业化进程;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加快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以人为本,解决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问题。
突破
达到一定年限中级技能农
民工可落户
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全面规划,逐步推进;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突出技能,优化结构;以人为本,简化手续”。
据悉,在实施的过程中,广东还将突出吸纳和稳定技能人才。主要针对农民工的主体是一线的产业工人,以技能人才为主,同时也是为了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技能,有效解决广东技工短缺问题。比如适当放宽入户条件。允许在就业地达到一定年限的中级技能农民工落户,这无论从全国还是从省内目前政策来看,都是重大突破,有利于夯实技能人才基础,适应广东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对技能人才的庞大需求。比如改革现行指标控制的审批制度,实行准入制度。这既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则,也有利于保证优秀农民工入户公平、公正。允许农民工个人直接申报,以解决因用人单位不愿为其申报而无法享受进城落户政策的问题。
责任编辑:xie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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