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2-03-31 15:28:42 来源:爱博人才网信息中心 作者:爱博仁 浏览46次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信用中心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浙江省区域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信用研究岗位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9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经济学类专业;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招聘对象不限。符合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可以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zjdpc.gov.cn,“政务公开/招录信息”)。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9:00—4月9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4月1日至4月10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2日9:00至4月11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告知报名人员。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可于2012年4月19日-4月21日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时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在5月7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2号(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人事处)
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54152(邬敏芳)
单位网址:信用浙江网(www.zjcredit.gov.cn)。
监督电话:0571-87059373(省发改委人事处)
浙江省信用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ab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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