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政策
2008-11-18 08:24:00 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网信息中心 作者:小三 浏览46次
根据国务院部署,2008年1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将再度上调。这一决定将惠及全国42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尹志远透露,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幅度将按当地2007年月人均养老金10%左右确定,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上调三年,且上调幅度高于前三年,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通知下发后,各地政府积极落实。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工资增长、物价增幅有所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和财政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因此各地养老金调整水平会有所差别。中国社会保障网退休平台将跟进各地调整动态,欢迎您及时关注。
■ 中央部署
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已升至963元 再连涨三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月21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通报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时透露,企业参保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已上升为963元。
尹成基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年调整目标任务在2007年全面完成。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继续巩固确保4539万企业参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三年调整目标任务,月人均增加270元左右,企业参保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上升为963元。2007年,国务院决定,2008年至2010年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将待遇调整时间每年的7月1日提前到每年的1月1日。
尹成基说,目前,各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方案已经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审核批复,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将于2008年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 地方落实
北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200元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按人均月增200元的标准调整,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1380元提高到1580元。据了解,此次调整是1994年建立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的第16次调整,达到了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的历年最高水平。1月15日,167万企业退休人员将领到上调后的养老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在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北京市养老金的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将实施两项政策倾斜,一是向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倾斜,二是向65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倾斜。
据了解,此次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遍调整标准包括两方面:缴费年限和新增绝对额。缴费年限规定,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新增绝对额在为所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天津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超过1200元
按照人均增长130元的标准,1月18日天津市最新调整后的养老金已开始陆续发放到位。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算上此次调整,目前天津106万退休人员平均每月养老金收入达到1219元。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从2008年起,天津还将连续3年调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天津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后两年的调整,仍将遵循向工龄长、年龄大、职称高的退休人员倾斜的政策,在保证社会公平的同时,体现对缴费时间长、贡献大和具有高级技能人员的尊重和关爱。
河北今年起将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河北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决定,河北省从今年开始将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河北省省长郭庚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河北省将努力增加城镇职工收入。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最低小时工资制度。并将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提高相适应,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与此同时,河北省将加强对企业劳动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强化工资指导线作用,逐步缩小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并将从今年开始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山西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人均月增90元
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山西省将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整水平月人均90元,春节前本月增加部分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这是记者1月14日从该省劳动保障厅专项会议上获悉的。
山西省从2005年至2007年先后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70元,增幅是过去所没有的。2008年至2010年未来3年还将连续调整,人均增加额将会超过前3年。
本次调整涉及山西省退休、退职人员共计105.7万人,年需增加基金支出11.9亿元。
与往年相比,此次调整时间有所不同,由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调整办法较以往有较大变动,调整待遇水平与退休人员缴费(工作)年限和年龄等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就增加1元的养老金,年满70周岁以上的再增加20元,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同时,山西省这次调整的重点倾斜对象包括4类人员,即具有高级职称职务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人员,并对他们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调整,提高了调整水平。
内蒙古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上调94元
内蒙古自治区将从2008年到2010年,连续3年继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记者1月17日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具体调整标准已经敲定,将按照月人均94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并争取在2008年春节前发放到全区每位退休人员的手中。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上调,主要针对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94元的标准进行上调。
在该区普遍上调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再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进行上调。全区总体调整水平控制在月人均99元。
辽宁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100元
辽宁省政府再次上调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从2008年开始,该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这是近4年来辽宁第四次上调养老金发放标准。
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该省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可享受这一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精神,辽宁此次调整企业养老金标准,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对辽宁工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同志、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年龄达到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给予了重点倾斜。
辽宁省政府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吉林: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至人均935元
记者1月13日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至月人均935元,该省计划到2010年连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积极发展企业年金。
据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臧忠生介绍,吉林省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的月人均标准为95元。据悉,吉林省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相结合的划档办法,并适当引入缴费年限和年龄等激励约束因素确定普调标准,并对高级职称人员等群体给予适当倾斜。
黑龙江:城镇企业退休养老金月均再调95元
记者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为95元/月。此次调整对退休较早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倾斜。调整后基本养老金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仍低于370元的,调整到370元。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以上对应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标准的,调整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标准。
据该省劳动保障厅赵志刚处长介绍,此次调整涉及企业退休人员为230.67万人。
上海将逐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上海市市长韩正1月24日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说,今后五年,将逐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韩正说,今后五年,将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逐年提高退休人员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区县统筹,形成农民养老金稳定增长机制。
同时,将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加强养老服务,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辅助、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
浙江第4次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 增加了130元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月8日发布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30元,并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的范围和对象是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和退职手续的人员。也就是说,2007年底浙江已经退休退职的159万企业职工将因此受惠。
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近一次上调是去年8月,现行的浙江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是1180元,调整后将提高到月人均1310元。
安徽:137万企退人员领到新增养老金
截至2008年2月2日,安徽省137.4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通过银行、邮局发放到其养老金存折中,共发放新增养老金1.67亿元,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在春节之前都领到了新增养老金。
这次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工作政策性比较强,除普调人均增加55元养老金外,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又另外增加一部分养老金,并且还将对企业中副高职称以上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以及原工商业者给予特殊调整。
为确保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及时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前准备,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各银行、邮局等发放机构也通力合作,热情服务,终于在春节前按照要求完成了2008年养老金调整任务。
福建企业养老金待遇调整基本到位
截至2008年2月3日,惠及福建68.6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上调工作已基本到位,确保春节前每一位企业退休人员都能领到增加的养老金。
今年福建省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对部分群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倾斜的部分群体主要是2007年底前退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该省统筹内68.6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其中5.68万人在普调的基础上享受倾斜调整。
此次调整,福建省统筹内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24元(含普调和倾斜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预计可达980元。
江西企业养老金人均月增105元 今年1月1日起执行
1月18日,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关于江西省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4号)已正式出台,从2008年1月1日起,江西省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江西省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不含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不能计入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实行部分调整。
此次调整以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测算出江西省2008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为77元。根据劳动部批准,该省水平为95元,考虑该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仍然偏低的实际,该省政府决定2008年该省调整养老金水平为人均月增105元。
这次调整养老金,江西省全年共增资15亿元,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按人均40元给予补助,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解决。根据劳动部要求,在2008年春节前将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同时,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且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按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行普遍调整。
山东将连续三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在1月10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宣布,山东省将从今年起连续三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且调整幅度总体上高于前三年。该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各地要按照省里制定的调待方案要求,确保将增加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08年1月1日,该省已经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确保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此次调整后,该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150元,比2000年的月人均养老金568元翻了一番,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水平为月人均增加110元左右。
河南企退养老金人均增加101元 春节前发放到位
1月10日,记者在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承诺,今年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加101元,春节前发至退休人员手中。
湖南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月13日,湖南省政府召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该省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平100元的标准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会议要求,各地应确保在2月1日以前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工作。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指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据悉,经过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该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将达到900元以上,比调整前增长12%。
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各地应抓紧在2月1日以前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工作,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广东企业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0元
广东省日前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每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0元,全省253万企业退休人员领到了新增的养老金。
据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本次调整是广东省连续第15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测算,经过调整后,人均养老金增幅接近13%。
在调整办法上,广东省考虑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按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普调部分,同时按照退休人员已核定的缴费年限加发基本养老金,兼顾公平与效率。
此外,广东还首次提出省级财政对部分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当补助。目前,经广东省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省级财政于2008年和2009年各安排4亿元,帮助困难地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发放工作。
广西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广西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员范围为:(一)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
调整的具体标准为:(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二)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年,保留1位小数点,具体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基本养老金。(三)截至2007年12月31日(含)止,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的退休人员出生时间核定,按退休人员年龄每满1周岁(不满1周岁不计),每人每月再增加0.5元基本养老金。在按本款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第70周岁开始计算,每满1周岁(不满1周岁不计),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基本养老金。(四)1953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取得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原自治区劳动厅批准取得高级技师的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基本养老金。同时具备以上2个或3个条件的可累计增加。(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96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960元计发。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务必于2008年2月6日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海南发放调整后的养老金
2008年3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春节前,该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开展2008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为334288人普调发放基本养老金4731.67万元,为29072人特调发放基本养老金174.31万元,有17个统筹地区已发1至2月,调整后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没有发生新的拖欠。
海南省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完成,此次调整标准: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职生活费;按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年限,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每月补助1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企业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退休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已退休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突破千元
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再次上涨。从2008年1月26日起,重庆市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这次调整,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水平突破1000元。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平介绍,该市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他称,这次调整将惠及该市109万企业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对三类人群仍然坚持倾斜政策。”周平称,对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高级政工师,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1953年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对原工商业者,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周平解释,同时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高级政工师这三种资格中的两种及其以上的,不能重复享受倾斜调整政策。
四川增发养老金 春节前可望发放到位
“春节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发部分将全部发放到位。”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获悉,目前,四川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上报该省政府,估计近日就会获批并下发,节前,退休人员就能拿到增发养老金部分了。副省长张作哈出席了昨日的会议。
此次养老金上调将覆盖该省20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经过连续调整后,该省的养老金差距将逐步缩小,到2010年,该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可达到1200元左右。
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截至2008年1月29日下午6时,陕西省顺利完成了今年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除“原工商业者”身份需工商联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逐步认定外,其他符合条件的115.8万名退休(职)人员待遇普调工作已全部结束,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24元,增加和补发的2.99亿元基本养老金正在通过银行、邮局划拨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存折上。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力争在1月底前基本落实到位”的时间要求,陕西省提前2天完成任务。
从1月30日起,退休人员可陆续从发放银行、邮局领取增加和补发的养老金。目前,该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在继续抓紧工作,力争在2月20日前完成“原工商业者”待遇调整。
甘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共惠及58万人
甘肃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办理退职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后,该省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100元,将惠及58万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
此次调整分为普调和特调,其中普调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有关。凡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在此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时,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的平均缴费指数不满1的,每月再增加20元;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1小于2和建立个人账户前已退休、退休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没有缴费指数的,再增加26元;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2的,再增加32元。以1970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12月退休(职)人员为例,此次普调每月最少将增加94元,最多增加106元。在此基础上,如果到200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20元;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
在普调的同时,对部分符合条件者进行特调。在普调基础上,正高职称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退休(职)人员再增加50元。在普调和职称特调基础上,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职)人员,及已退休(职)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分离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全部缴费年限满35年以上的,每月再增加50元;满30年不满35年的,再增加40元;不满30年的,再增加30元。
2008年青海省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1月1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时间及对象为: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普调110元。调整总体水平高于全国平均100元的标准。今年养老金的调整是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该省政府要求该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工作,在1月底前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普遍调整分基本调整、按缴费年限和年龄增加。基本调整标准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缴费年限增加的标准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按年龄增加的标准是:对2007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20元;2007年12月31日已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30元;2007年12月31日已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40元。
特殊调整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劳社部发〔2007〕43号文件规定的4种照顾对象,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标准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职称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职称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同时符合两款以上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养老金。4种照顾对象月人均增加40.58元。
对于部分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增加养老金。该省政府青政办〔2003〕133号文件规定:“经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及其正式职工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2003年10月1日起,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这充分体现了该省委、省政府对这部分人员的关心和照顾,在前三年调整时,对这部分人员均适当增加了养老金。因此,在这次调整中,为这部分人员适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宁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调增120元左右
记者1月17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于1月11日正式实施,对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全部进行调整,人均调增120元左右。调整后,宁夏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达到1280元左右。
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进行连调的第一年,调整幅度高于前三年的平均水平。这次调整办法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取得国家级高级技师资格)的科技人员、1953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原工商业者和经普调后月养老金低于600元的退休人员再进行一次特调,普调加特调后人均调增120元左右。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桓说,目前宁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要求积极部署,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力争于1月25日前将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及时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新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月人均增加108元
1月1日起,新疆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08元,调整落实到位后,新疆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可由现在的月人均1069元提高到1177元。这是记者1月11日下午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本次调整仍采取普调和特调相结合。凡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07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6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4元的基本养老金。在普调的基础上,向具有高级职称、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三类人群倾斜。退休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发80元;退休人员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发20元;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75元,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55元;对195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工商业者,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45元,不满30年的另增发35元;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转干部养老金调整后,达不到自治区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调整后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兑现。
大连市再次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大连市劳动保障部门消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该市决定从2008年1月起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范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为: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8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5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按以上对应标准调整后,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2007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青岛市上调40.6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
日前,根据该省统一安排,青岛开始为全市40.6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调整2008年度基本养老金。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发放。
根据全省统一政策,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种:普遍调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提高60元,第二部分按2007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6%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五部分人员将适当提高养老金:一是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8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60元。二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60元。三是原工商业者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60元。四是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高后不超过当地基本养老金水平。五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35元、60元;其中,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15元、15元。在适当提高养老金中,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含两项)以上条件的退休人员,待遇可重复享受。
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8元,第二部分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中相同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这次调整养老金,1月份新增的待遇将于春节前划入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存折中,从2月份起新的待遇将随养老金正常发放。
宁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提高 月人均1400元
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宁波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即将提高,并在春节前发放到位,其他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也要同步适度调整提高。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宁波市从去年7月起普遍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及相关群体的养老待遇水平,目前该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达1264元,预计本次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提高到1400元左右。
厦门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达1500元
福建厦门市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之后厦门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达到1500元,在全国处于上游水平。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建农在2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厦门市对200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且已纳入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按照上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的幅度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5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05元。
在普调的基础上,厦门还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对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对在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至6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0元。
林建农说,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厦门市基本每年都进行养老金调整,从2006年到今年的三次调整,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了450元,增幅最大。今后厦门还将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长效增长机制。
深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深圳市12.75万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元旦起提高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的每月最少可增加基本养老金145元,高的则可增加500多元,整体调整幅度约为11.5%。
记者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年龄等挂钩。
根据深圳市日前制定的200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案,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以每人每月增加95元为基础,按照每名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1年增加5元。在普增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仍达不到深圳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深圳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补齐。目前这一标准为每月2364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后,其社会医疗保险费也相应增加。
责任编辑:xie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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