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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需谨慎防范“陷阱”

2012-11-28 11:28:09  来源:爱博仁信息中心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防不胜防的就业“陷阱”,所以毕业生求职需“谨慎”。

      防不胜防的就业“陷阱”,所以毕业生求职需“谨慎”。以下介绍的是各类常见的陷阱和案例,供参考:

      陷阱一,招聘会“花样”多

      在招聘会上,少数企业打着招聘的幌子,诱骗学生做传销甚至是其他违法的事情时有发生。

      新乡医学院应届毕业生于鹏飞在今年某次招聘会现场,被几个流动招聘者拦住,他们说公司业务在江浙一带,经过短暂交流后就告诉小于:“我们就需要你这样的人员,不需要工作经验,包吃包住,年薪两万元以上。”又多接触了几次,他竟然发现,公司是做传销的,“多亏我辨别能力强,否则就被他们的花言巧语给迷糊了。”于鹏飞一脸庆幸。

      某学院的毕业生小李,几天前向记者讲述他的一段过往已久但始终铭记于心的痛苦经历,可没那么幸运。2009年,他参加过招聘会后,很快就收到一家山东企业的录用通知,并告诉他,上班时带1万元现金,以便异地安排生活。

      到企业不久,企业又以办理证件为由,拿走他的身份证,要求再交8000元的培训费。“在培训会现场,听了十多分钟,就发觉不对,那个场面就像是电视上播出的传销现场。”小李说,他不相信一年能挣100万元的谎言,也没有按照传销人员的要求,发展下线,“我不想欺骗亲人和同学。”侥幸的是,该传销组织被警方查处,他才得以脱身。

      陷阱二,协议成为“霸王条款”

      某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谢雷等6人的就业经历颇有代表性。2011年他们集体到广东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测工作。该企业给学生们的口头承诺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

      急于求成的学生们与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但在工作中,他们发现,经常会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在食堂吃饭,剩菜罚款100元……一个月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只有可怜的400多元。6名学生大呼上当,集体反抗,要求辞职,该企业却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800元的违约金。

      由于大学生在求职中处于弱势地位,维权意识缺乏,对不平等条款要么不知要么不敢提出异议,使就业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类似这种“霸王条款”的不平等协议。

      陷阱三,中介骗取费用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串通,或是造成不退回费用的事实,或是以大城市高薪就业落户等名义开展中介,收取不菲的中介费后,介绍到外地中介。外地中介找不法用人单位或私人小企业让大学生打零工,而户口、档案却长期违法滞留,甚至丢失。

      河南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朱佳佳2月初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甲公司代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种职业的中介服务。很快他就打电话去咨询,对方告诉他什么工作都有,过去就行。朱佳佳在甲公司交了400元,公司老板顺手给乙公司写了个纸条:王经理,请帮忙安排朱佳佳的管理人员岗位。

      忐忑不安地赶到乙公司,老板告诉他,“先交300元押金,明天就安排你上班。”收到钱后,老板说鉴于他素质比较高,推荐到丙公司。之后丙公司收了他300元后,又把他推荐到丁公司,最后丁公司也要收钱。

      朱佳佳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他们是在“雁过拔毛”地相互推荐,强烈要求退款。几个公司却相互推诿、赖账。

      陷阱四,“随心所欲”的试用期

      河南大学的2010届毕业生小韩,通过参加招聘会被一家河南业界小有名气的广告公司录用。按照双方口头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最终由公司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小韩踏踏实实工作,根据需要随时加班加点。谁知试用期一结束,经理说他不称职,需要继续试用。小韩事后得知,公司里有的员工试用期超过一年,有的甚至长达两年,还没有被正式录用。

      与此相反,有些单位没有试用期,同样存在骗局。用人单位规定大学生报到就签订劳动合同,马上上岗工作。可当大学生感到新单位各方面情况不尽如人意,想要另谋高就时,才发现自己“无意”间放弃了试用期这一有利的武器,丧失了自己本该拥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单方面解除合同,无疑要付出代价。

      调整心态加强防范

      调查中发现,很多大学生不知道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对自己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哪些职位能成功,自己潜能有多大一概不知,到了大学毕业才“临时抱佛脚”,一大批学生有就业前的恐慌表现。

      专家指出,面对就业压力,毕业生焦虑、不安、心境浮躁,在求职中出现忙乱、盲动和盲从,他们事先对用工单位不进行全面了解,对求职信息不认真分析和过滤,要么容易在竞聘过程中落聘,要么容易遭遇招聘陷阱的尴尬。毕业生应提前调整心态,培养实践能力,多进行储备和积累,避免求职时“乱了阵脚”。

      专家建议:大学生求职时,要全面了解用工单位的真实信息,准确掌握用人单位职业岗位标准,甚至是招聘的真实动机,避免做“冤大头”。同一单位在短时间内连续刊登相同的招聘广告,说明该企业招聘的人数多且急,求职成功的可能性较大。若一个单位数周后再次刊登同样的广告,说明该单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还有另一种骗取劳动力的方式是粉饰招聘岗位,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到了岗位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

      某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少数招聘会举办方以及中介机构正是利用监管盲区和法律法规的漏洞,抓住了毕业生急切的求职心理,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来谋取违法收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招聘会以及中介机构加强监管。

      眼下,又到了大学生求职高峰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近期,记者不断接到一些大学生的投诉,讲述过去求职中的一些遭遇,专家为此提醒大学生应调整心态,增强维权意识,谨慎防范。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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