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确定落实校企战略合作协议200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签定的《关于共同推动校企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省局从实际出发,确定了今年落实校企战略合作协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即19条。
一、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1、以区域或专业为纽带,建立一批学校和中小企业共同参加的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2、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订单招生”,与学校合作培养技术工人,积极推进工学结合。鼓励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鼓励企业把员工实训与生产实际有机结合。
3、鼓励中小企业引进部分工科类高职院校的年轻专业教师参加顶岗锻炼。做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的工作。
二、加强校企就业信息与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
4、建立大专院校与中小企业人才开发、就业信息、实习基地等对接的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专家库,邀请专家在网上开设专栏,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答疑解难。建立网上培训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网上、网下培训服务。
5、组织中小企业人才网上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方便快捷的双向选择渠道。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2008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活动。组织1-2场全省性中小企业专场现场人才招聘会。推进中小企业进校园举行分专业、分行业的专场招聘会。
三、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开展
6、开展全省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行业协会命题,提供竞赛方案。竞赛经费通过教育厅资助及学校适当分担、企业赞助等方式解决。
7、举办首届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部分专家、企业家作为评委,推荐一批专家、企业家对各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予以指导,并组织企业参观展览。
8、积极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生产实际相结合,鼓励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与为中小企业服务相结合。编制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选题指南,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企业对此类项目给予相应的支持。
9、开展“创业辅导走进高校大讲堂”活动。选择部分大专院校,组织创业指导师进校园宣讲创业精神和创业知识。
10、参与大学毕业生就业与工作心态研究,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教育,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提出推进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教育的合理化建议。
四、积极推动高校与企业开展产学结合
11、与台州市共建浙江高校产学研联盟台州中心,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设计、研发、共性技术转移、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与义乌市商谈科技合作事宜,引导浙江高校创新要素向义乌中小企业转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12、根据企业意愿和需求,协调落实一部分有条件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五、合作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理论研究
13、建立浙江中小企业研究基地。以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分片区分专业在省内高校建立若干个中小企业区域性和专业性研究基地。并制定浙江中小企业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14、建立浙江中小企业研究专家库。以中小企业研究基地为依托,吸纳省内外高校系统、立法系统、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律师界、企业界、咨询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建立浙江中小企业研究“人才库”和“智囊团”,致力于中小企业发展研究和咨询服务。
15、开展浙江中小企业本土化案例研究。依托中小企业研究基地,开展浙江中小企业“七化”案例研究,即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案例研究、中小企业精益化管理案例研究、中小企业高端化创新案例研究、中小企业集约化经营案例研究、中小企业信息化带动案例研究、中小企业品牌化运作案例研究、中小企业国际化拓展案例研究。
16、开办浙江中小企业创业大讲堂。依托中小企业研究基地,以“创业、创新”为主题,围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带有共性的前沿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邀请中小企业研究基地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负责人和知名企业家等担任主讲,开设中小企业创业大讲堂,在全省各地巡回宣讲。
六、校企联动深化高校教学改革
17、配合开展高校专业建设及布局结构的调整联合调研课题,掌握中小企业人才需求趋势,提出高校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增强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8、推进高校实习基地建设。制定高校实习基地建设标准,由高校申报,共同遴选一批企业作为高校的实习基地,由省教育厅和省中小企业局共同挂牌命名。
19、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在全省职业院校建立浙江省乡镇企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依托学校教学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鉴定工作。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试点基础上,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双元制”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