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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在《政策法规》频道总共搜索到[8849条]同类信息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答记者问 近日,人社部修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以下分别简称《办案规则》、《组织规则》)。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就修订两个规则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修订《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请您介绍一下背景情况。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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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有关问题的意见(一)2022-02-2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人社部发﹝20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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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部令第33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经2017年4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 尹蔚民2017年5月8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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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医疗期? 法院: 两者不能划等号!

    【案情简介】     李某系A公司员工,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2023年8月15日,李某到医院就医,花费诊疗费168元,该院出具《诊断证明》载明“腰部软组织损伤、建议休息3天”,A公司核准病假3天。2023年9月1日,A公司向李某出具《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双方劳动合同将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决定不再与李某续签合同。次日,李某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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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将向单位追责! (附:10种人可不用缴社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01.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需要。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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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员工受伤,挂靠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2020年6月,王某某雇佣张某为其自有重型自卸货车的驾驶员,该车挂靠某运输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并对外经营。2020年7月,张某按王某某安排,驾驶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货过程中因驾驶不慎致使左肩部受伤。2021年7月,经当地人社局调查认定张某所受伤为工伤。同年9月,张某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工留薪期180日。后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张某因不服仲裁裁决,遂诉至法院。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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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索引号:410A02-0202-201708-0002 信息类别:统计行政法规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1990年01月01日 文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〇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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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丨出台留桐过年“18条举措” 留岗返岗都有补贴“真金白银”助企稳岗

桐乡市出台留桐过年“18条举措” 留岗返岗都有补贴“真金白银”助企稳岗岁末年初,是谋划好经济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机。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工稳产工作,加强对留桐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促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推动明年经济实现“开门红”,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日前,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并开展对留桐过年省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18条举措,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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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海丨暖心举措助企稳工稳岗 全力冲刺第一季度“开门红”

温州瓯海丨暖心举措助企稳工稳岗随着春节的临近,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始启程返乡。日前,瓯海区精心出台多条暖心举措,进一步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确保春节前后企业用工稳定,全力冲刺第一季度“开门红”。“我们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与疫情防控压力交织叠加,企业对节后用工普遍存在担忧情绪,这几天我区为外来务工人员准备了‘新春礼包’,即提供一定的补贴来帮助企业稳岗留工,让那些能够在年底和开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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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有序用工,舟山市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经济暨市外员工温暖关爱行动的通知》,加强留舟过年省外员工的生活保障,推动经济实现开门红。鼓励企业稳工稳产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工、不产,引导企业员工、重点项目建设者自愿坚守岗位、就地过节。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高产能利用水平。对2022年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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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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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阳”了,算不算工伤?居家隔离,工资怎么发?

       1、员工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      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感染新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新冠都不能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伤。      2、按照目前的规定,员工“阳”了居家隔离,工资应该怎么发?    &nb...[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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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企业可以强制休假、调岗降薪吗?

      各地疫情又开始逐渐爆发,很多地区已经居家办公超过1个月,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呢?工作应该怎么安排?      1、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工资如何计发?      居家办公或因疫情被隔离,不能正常上班的员工,在家完成工作的,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如果员工生病隔离需要治疗,可以按照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即当地最低工资的80%。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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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21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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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原文标题:月初入职或者离职,单位可以不缴当月的社保费?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金九银十期间,换工作的小伙伴很多,最近后台也收到很多关于离职期间社保缴纳的留言,其中最多是关于询问:月末入职或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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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要求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浙江未来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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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留薪期合同到期应顺延

  原文标题:工留薪期合同到期应顺延案情 小周和所在公司去年3月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去年12月份,他在车间工作中被机器压伤了腿,被认定为工伤。后来,小周一直在接受治疗,但在今年3月,他接到了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这让小周又伤心又愤怒。  等到4月中旬工留薪期满,他被评定为六级伤残后,小周马上来到公司,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留薪期待遇。公司却表示,他评定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该支...[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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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作用,更加有效地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坚持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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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2021年1月15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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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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