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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监管落实年休假
常态化监管落实年休假

(记者邹倜然)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管理制度;遏制“无效加班”“强制加班”等不良文化,破解职工“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等痛点问题;将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管……日前,浙江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

通知明确,依法保障年休假权益。在健全年休假计划管理方面,各地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管理制度,坚持“年初统筹、全年动态调整”原则,结合生产任务、岗位设置等情况,制定职工轮流休假计划。对承担重大节日值守、应急处置、关键岗位保障等性质特殊的岗位,指导用人单位提前制定专项休假方案。

在推进休息休假集体协商方面,各地要推动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将落实年休假制度纳入集体协商、列入集体合同,明确年休假的具体实施细则、争议解决途径等。工会组织要主动介入集体协商过程,人社部门要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权利。

加强各类假期协同方面。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请假、休假和考勤管理以及岗位AB角互补等制度,明确各类假期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待遇标准。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假期使用方式,支持职工将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调休、补休相结合,形成“组合假期”。中小学生春秋假、寒暑假期间,对有未成年子女照护需求的职工优先安排调休、补休或年休假。积极推动错峰休假。

培育先进企业文化方面。各地要将休息休假纳入推进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遏制“无效加班”“强制加班”等不良文化。

加强监督检查方面。各级人社部门要将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监管,以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休息休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事项,结合“一函两书”专项监督行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年休假制度。
(发布时间 :2026-03-25 10: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