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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新政落地 惠民实效凸显
近日,市中心出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从提高贷款额度、扩大提取范围、优化业务流程等多方面发力,全面升级住房公积金惠民服务,其中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相关政策,旨在着力打通公积金使用堵点,盘活长期沉淀在账户中的沉睡资金,让闲置公积金真正转化为助力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活钱”,成为本次新政中备受社会关注的核心亮点。

住房公积金作为缴存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不少家庭因暂无购房、还贷需求,账户资金长期处于闲置沉睡状态,资金使用效率未能充分发挥,难以切实惠及缴存群众日常居住改善需求。此次新政针对性出台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正是盘活这类沉睡资金、释放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的关键举措,让长期闲置的账户余额不再“躺平”,真正用在群众住房改善的刀刃上。新政明确规定,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无公积金贷款,或月公积金缴存额大于等于月还款额的缴存人员,本人及配偶名下拥有本地自住住房,且房屋房龄满8年(含)以上,即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严格按照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核算,标准为每平方米2000元。为最大程度精简办理流程、提升办事便利度,政策特别规定,提取时若不动产权证信息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获取,申请人无需额外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真正实现高效便捷办理。

新政正式实施以来,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热度持续攀升,咨询热线来电爆满,服务大厅业务办理窗口人流量显著增加。面对激增的业务需求与咨询量,中心工作人员细致做好政策答疑、业务引导、流程办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服务大厅现场秩序规范有序,业务办理高效顺畅。亮眼数据直观体现新政惠民实效,截至18日,政策落地仅两天时间,全市办理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人次503人,金额突破8000万元。此次新政不仅为缴存家庭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更是成功盘活了海量沉睡公积金资金,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发布时间 :2026-03-21 10: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