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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外出引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丽人社〔2021〕39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外出引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标准

对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引才活动的企业,给予交通和食宿补贴。补贴标准为:省内每次1000元、省外华东地区以内每次2000元、华东地区以外每次3000元、国(境)外每次2万元。

二、资金渠道

市本级、莲都区、丽水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非市属在丽单位由所在单位全额承担。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企业填写《丽水市企业外出引才交通食宿补贴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差旅费原始凭证复印件交至受理单位。

(二)审核。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别由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三)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相关程序予以兑现。莲都区、丽水开发区经费拨付参照以上步骤实施,并将资金拨付情况向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报备。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25办公室)

联系人:丁京城,电话:0578-2263629

2.莲都区人才中心(莲都区丽青路25号莲都区办事中心一楼111办公室)

联系人:韩欢欢,电话:0578-2051079

3.丽水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丽水开发区管委会1012办公室)

联系人:黄修远,电话:0578-2196380

附件:丽水市企业外出引才交通食宿补贴申请表
(发布时间 :2021-07-10 10: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