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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调解仲裁的劳动争议

2026-02-26 10:18:02 作者:未知 9
适用调解仲裁的劳动争议主要有这些: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应向哪里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即可,目前部分地区可以实现网上申请仲裁。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仲裁收费吗?

注意哦!申请仲裁是免费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仲裁有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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