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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试用期约定及解雇

2014-05-24 15:05:13  来源:三茅人力资源网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劳动法规定不能进行2次试用期约定,可我们之前有出现过一种情况:一员工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快结束时觉得不合格准备劝退,可该员工申请再给他一些机会,于是公司与其签订了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补充协议,试用期快结束时还是觉得不行,相关工作人员与其作了一些劝退工作,其本人不愿离职,一直拖到第二次试用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强行将其解雇。请问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是否触犯了相关法律?是否需要进行相关赔偿?又要如何赔偿?\

解析:

      试用期时间和劳动期限有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根据你的描述,只要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可以不超过6个月,否则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企业应该充分试用期来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并能有明确标准来判断是否与岗位相符。不可超期试用员工。

【律师意见】

      1、案例中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两次试用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惩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意思:如法定试用期为1个月,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当这个试用期已经履行了,支付赔偿金的期间就是从试用期的第二个月至第六个月的时间。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yao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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